什么是视觉类广告作品
视觉类广告作品是广告作品诸门类中历史最长、应用最广的作品门类。视觉类广告作品,主要是指以文字、图形或立体造型等视觉传达符号为基础,并按照这些符号的结构规则组织成的一类广告作品的总称。
视觉类广告作品的主要特征
其主要特征是:
1.以视觉符号为作品的基本符号,这些符号主要包括文字符号、图形符号和立体造型符号。这些符号的共同特征是,以人的视觉器官为主要感觉器官。
2.在作品的存在形态方面,以空间性分布为主要特征。不管是文字广告作品,图形广告作品,还是立体造型广告作品,都是一定形态的空间结构,具有一定的空间性特征。
视觉类广告作品的种类
人们以广告作品的基本门类为基础,根据广告作品的不同空间结构特征,将视觉类广告作品划分为两种基本种类:即平面类广告作品和立体造型类广告作品。
1.平面类广告作品是指视觉类广告作品中,以二维空间结构为基本结构的广告作品种类,主要有文字结构和图形结构两种结构形式。其基本特征是,以视觉符号中的文字和图形为基本符号,作品的构成呈二维空间结构状态。如报纸广告作品、杂志广告作品等都属此类。
2.立体造型类广告作品是指视觉类广告作品中,以三维空间结构为基本结构的广告作品种类。这类作品的基本特征是,以视觉符号中的立体造型符号为基本符号,作品的构成呈三维空间结构状态。如霓虹灯、塑料充气模型广告作品等,都属此类。立体造型类广告作品,在古代就已经出现。如在我国,很早就用葫芦作为行医的标志,而在古罗马时代,就有立体造型的店铺标志。在现代广告活动中,人们更是将广告作品的具体品种,从平面扩展到了立体,各种方便的立体造型材料和工艺不断被发明、发现,也不断地在广告作品的设计制作中得到运用。从小巧玲珑的立体吊卡,到体积庞大的充气模型,立体造型类的广告作品的样式和品种也日益丰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立体造型的基本符号,既包括人们通常理解的立体图形,也包括立体文字。所以,根据立体造型类广告作品的造型符号,可将立体造型类广告作品的样式分为文字造型类作品和图形造型类作品两种。前者是文字的立体化造型,而后者则包括企业的图形标志及其他所有具象、抽象图形的立体造型。根据作品的构成材料、结构方式以及制作原理的不同,可将立体造型类广告作品分为印制类、模压类、光管类、充气类和雕塑类等多种品种。
(1)印制类广告作品。印制类的立体造型广告作品,主要以纸张、塑料等为基本造型材料,一般是根据立体造型设计的要求,先进行平面印刷,在印刷的同时或之后以模压、折叠、裁剪等方式,使之具有可以立体展开的结构。在使用中,通过使用者的操作,使之最终呈现出立体造型结构。这一样式的广告作品,在现场促销中有着极好的促销作用,为人们广泛应用。主要品种有吊卡、包装物、台卡等。
(2)模压、打制类广告作品。这类广告作品,主要是指企业标志的立体造型和企业名称、商标字体的立体造型。企业的识别系统要素,主要包括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和产品商标等,这些基本要素,除了具备一般的识别意义外,从广告的角度来看,还可以认为具有一定的广告意义。所以在广告活动中也受到十分的重视。对这些基本要素,除了进行一般的平面表现外,现代广告活动还十分强调对其进行立体化表现。一般是在平面设计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机械模压或手工打制,使企业标志、名称及产品商标呈立体造型。在企业的内外环境、销售现场及公关活动中均有较广泛的应用。如中国银行的标志和字体设计,除了平面作品外,还有立体造型作品。
(3)光管类广告作品。早期的发光广告作品,主要是霓虹灯,在霓虹灯之后,出现了灯箱,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又发明了电子发光管。这些能发光的广告作品,在基本结构方面,通常呈明显的立体造型结构,一般是将企业名称、产品商标以及企业标志物、吉祥物等内容,通过管体或箱体的立体造型来予以表现。具体品种就是霓虹灯、灯箱和电子发光管三种。
(4)填充类广告作品。此类广告作品主要以塑料、橡胶或布等薄膜为外观造型材料,设计成具象或抽象的立体结构,以气体、泡沫塑料等材料为内添介质,通过将内添介质充满外形薄膜,形成具有立体造型结构的广告作品。其具体作品种类包括以气体为填充介质的气球,以及以泡沫塑料为填充介质的各种作品。
(5)雕塑类广告作品。这类广告作品,一般以钢材、水泥等为造型材料,以产品本身、产品包装或企业标志、吉祥物为造型内容,通过雕塑的方式,做成产品、包装、标志或吉祥物的立体模型。
(6)其他样式的立体造型广告作品。除了上述几种样式的立体造型的广告作品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样式的立体造型作品,如以产品模型为基本造型的各种装饰品、日用品等,也常作为立体造型类的广告作品广泛使用,不好将它们归类,故将它们单列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