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补贴
行政补贴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公共利益目的,给私人发放财产性资助的行为。这种资助既包括积极的资助,如直接资助金钱,又包括消极的资助,如税款的减免。
行政补贴的特征
行政法上的补贴与其他学科的补贴概念相比有以下特征:
1.补贴主体的单一性。行政法上的补贴行为只能由行政主体做出,一般包括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经济学中的补贴或WTO发补贴协议中的补贴的行为主体更为宽泛,除了一般的行政主体外,还包括了一些公共机构。
2.补贴是一种财政行为:即从政府公共帐户中开支。
3.补贴行为目的的公益性。补贴的本质特征是其追求的公共利益。补贴的发放表面上看来是授予受领人利益,但实际上是为了公共利益,补贴受领人的行为不是目的,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受领人得到补贴之后应当将补贴用于特定的行为,并通过法律法规、行政合同等方式进行法律保障。
4.补贴行为受领人的私法性质。补贴受领人只能是私法主体,国家领域内部的财政补贴,如省对市、县的拨款并不是这里所说的补贴行为。补贴由公法主体向私人发放,但并不排斥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如银行的参加。
5.补贴应具有专向性:专向性补贴是指政府有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私人提供的补贴。
翟秀红.行政补贴的法律规制初探(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