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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或管理董事两职合一

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所有公司的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或管理董事两职必须是分离的。这种要求源自于股东的需要,股东感觉不能让过多的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因为这种情况往往与此前广受公众谴责的滥用权力的几个典型案例相关联。下面是公司治理准则对此的看法:

在公司的领导层中,管理和运作董事会的责任和管理公司经营事务的责任应该有着明确的区分。任何一个个体都不应该获得没有约束的决策权力。

尽管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或管理董事两职分离具有很多毋庸置疑的优势,但是很多公司不适合两职分离或者在实践中并不这样做。事实上,大部分的私有公司,可能由于它们的规模相对较小,组织的核心领导只有一位,他同时承担这两种角色。如果你发现你也处于不得不使两职合一的状况,考虑这样做的潜在缺陷和采取什么措施可能减轻这些缺陷将对你有所帮助。这样做的缺陷在前些章节已经提到过,即两者之间相互支持并且增强两者优势和弱化两者劣势的协同效应带来的利益会难以实现。这种联盟的一个本质优势在于,对于一些复杂敏感的问题可以两者共同解决,两种意见的相互作用往往更具创造性并且容易找到实际的解决方法。很多人片面地认为,大部分将两职合一的人的性格和动机只适合于承担首席执行官的角色。毕竟,快速获得结果的压力、领导和维持公司经营所必需的经历和动力对于大部分公司而言都是现实的,尤其在小型公司中。能够成功履行首席执行官或管理董事之责的同时还拥有所要求的更具思考性和长期性的关注,很多人很幸运拥有这种个人特征。然而,大部分人将会发现董事长的角色还是在相当程度上被放在了第二位。在情况紧急时,管理者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优先于对治理的追求。

另一个潜在的问题在于,很难使董事会回避并且真正客观地评估管理者的业绩,尤其是在战略目标的达成方面。当董事会中都是执行董事并且实际上都是由管理层构成时,这种问题就更为严重。由于领导者和执行董事之间大部分的相互作用是以管理者的模式在进行,有时对于执行董事而言很难看到改变其角色的必要。实际上,两职合一的领导者对于让执行董事真正以董事那样行事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解决这一问题的部分答案是,将管理层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分开,并且将它们的议事日程分开。分别在不同的日期举行这两种会议,甚至以不同的频率举行,这将会有所帮助。领导者清晰地区分自己作为董事长的角色和作为首席执行官或管理董事的角色也非常重要,要使他的同事明白此时此刻他承担的角色究竟是什么,尤其是在举行董事会会议和管理层会议时。将可能会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的执行性的事务剔出,并且将它们加入下一次管理层会议的议事日程中去,这样做将会使大家的角色意识得到强化。相反,如果在管理层会议上所制定的决策很明显是属于董事会应该考虑的范畴,你要指出这一点并将此事拿到下一次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讨论。这将有助于你对所有相关人士表明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角色。

一个人比两个人更容易受到攻击的事实带来了另外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让一个有能力的继任者始终在幕后等待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很显然在切实可行的时候应该关注继任计划。获取更实际的解决方案是任命一位代理董事长,在董事长病重或者死亡时他可以领导董事会并且着手寻找新的领导者。这种安排要求任命一位具有适合才能和经验的非执行董事作为代理董事长。同时,任命一位经营董事可以为董事长的角色腾出更多时间。

作为一个概括性的考虑,在董事会中引入拥有广泛董事会经验和颇具才干的非执行董事小组,毫无疑问将有助于克服两种重要职务集中于一个人身上的很多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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