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市场营销学界对服务概念的研究大致是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的。区别于经济学界的研究,市场营销学者把服务作为一种产品来进行研究。1960年,AMA(美国市场营销协会)最新给服务下定义为“用于出售或者是同产品连在一起进行出售的活动、利益或者满足感”。
基本特点
为了将服务同有形商品区分开来,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市场营销学界的许多学者从产品特征的角度来探讨服务的本质。对于大多数服务而言,都具有无形性、相连性、易变性和时间性的四大基本特点。无形性即为购买者无法通过视、听、嗅、尝、触等方式直接感知到服务;相连性即为服务的过程中消费者和生产者必须直接发生联系,生产服务的过程和消费的过程是不可分离的;易变性指的是服务的构成成分及其质量水平经常变化,难以统一界定;时间性即指服务无法像有形消费品那样存储和携带[1]。
基于服务有别于有形商品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服务市场营销同产品市场营销有着本质的不同:
1、产品特点不同。如果说有形产品是一个物体或者一样东西的话,服务则表现为一种行为、绩效或努力。
2、顾客对生产过程的参与。由于顾客直接参与生产过程,如何管理顾客就成为服务营销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3、人成为产品的一部分。服务的过程是顾客同服务提供者广泛接触的过程,服务绩效的好坏不仅取决于服务提供者的素质,也与顾客的行为密切相关。
4、质量控制很难像有形产品一样具有统一的质量标准,缺点和不足不易被发现和改进。
5、分销渠道不同。服务企业不能仅通过传统的物流渠道把产品从工厂运送到顾客手中,而是要借助综合的传播渠道将服务传递给顾客。
6、因为服务具有不易存储和时间性的特点,使得服务市场营销需要格外关注服务传递的时效性和通过创造后续顾客满意来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