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广告费
所谓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广告费的构成
广告费一般是指广告活动所支出的总费用,一般情况下,广告费用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直接广告费用;
如:广告制作费,媒介发布费等;
基本构成:
1、广告调查费用;
2、广告设计制作费;
3、广告媒介发布费用;
4、广告活动的机动费用。
另一个是间接广告费用;
包括广告人员工资、办公费、管理费、代理费等等。
广告费预算
广告费用预算是广告主对广告活动所需费用的计划和控制方案,是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一个年度),计划在广告宣传方面投放资金的总额。
意义
企业之所以要对广告费用进行预算,其意义表现在:
1、有利于广告行为的科学化;
2、是控制广告活动的重要手段;
3、为广告效果的评价提供了经济指标;
4、有利于增强广告活动的责任感。
方法
广告费用预算的编制方法很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被运用的较为简便的编制方法有:
1、目标达成法
这种方法是根据企业的市场战略和销售目标,具体确立广告的目标,再根据广告目标要求所需要采取的广告战略,制定出广告计划,再进行广告预算。这一方法比较科学,尤其对新上市产品发动强力推销是很有益处的,可以灵活地适应市场营销的变化。广告阶段不同,广告攻势强弱不同,费用可自由调整。目标达成法是以广告计划来决定广告预算。广告目标明确也有利于检查广告效果,其公式为:
广告费=目标人数×平均每人每次广告到达费用×广告次数
2、销售额百分比法
这种匡算方法是以一定期限内的销售额的一定比率计算出广告费总额。由于执行标准不一,又可细分为计划销售额百分比法、上年销售额百分比法和两者的综合折中——平均折中销售额百分比法,以及计划销售增加额百分比法四种。
销售额百分比计算法简单方便,但过于呆板,不能适应市场变化。比如销售额增加了,可以适当减少广告费;销售量少了,也可以增加广告费,加强广告宣传。
3、销售单位法
这是以每件产品的广告费摊分来计算广告预算方法。按计划销售数为基数计算,方法简便,特别适合于薄利多销商品。运用这一方法,可掌握各种商品的广告费开支及其变化规律。同时,可方便地掌握广告效果。公式:
广告预算=(上年广告费/上年产品销售件数)×本年产品计划销售件数
广告费的认定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
税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类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广告费的纳税筹划 广告费的纳税筹划有下列几种途径:
(1)未符合规定的广告费,转列交际应酬费。对不符合广告费扣除的上述三个条件者,可考虑按交际应酬费列支,以免被税务稽查机关剔除,只是应注意交际应酬费的列支限额,如果交际应酬费已超过限额,改按实际应酬费列支便无实益。
(2)履行申报手续。企业应及时履行手续申报广告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且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须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3)适当规模规划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交际应酬费)的列支比例。企业可在三者之间加以规划,如当广告费可能超过限额时,则应以业务宣传费或交际应酬费名义列支。
(4)取得合法凭证。取得合法凭证为纳税筹划最起码的条件。广告费的列支,除应注意取得正式发票和有关附件等外来凭证外,尚应注意保存广告样张,以免查账时遭税务稽查机关质疑,此点常为企业所忽略,须特别留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申报扣除广告费,须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5)应尽量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广告,并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广告。
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区别 两个费用的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作为广告费,虽然每年在企业所得税前有扣除限额,但超过部分可以往以后年度结转。业务宣传费同样每年在企业所得税前有扣除限额,但超过部分不可以往以后年度结转。所以,这些费用如何归集,看这两条件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