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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势力

什么是市场势力理论?

市场势力理论又称市场力量理论市场垄断力理论,认为企业收购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的目的在于寻求占据市场支配地位,或者说兼并活动发生的原因是它会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

根据这一理论,企业在收购一个竞争对手后,即产生了将该竞争者挤出市场的效应,可能会在削减或降低现有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的同时,提高其市场地位和控制能力,从而可以提高其产品的价格和市场的垄断程度,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即垄断利润。

市场势力理论的核心观点

市场势力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增大公司规模将会增大公司势力。在这个卜题上,许多人认为并购的一个重要动因是为了增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但他们为不清楚增大市场份额是如何取得协同效应的。如果增大市场份额仅仅意味着伯公司变大,那么我们实际上是在谈论前面己阐述过的规模经济问题,事实上,增大市场份额是指增大公司相对于同一产业中的其他公司的规模。

关于市场势力问题,存在着两种意见相反的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增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会导致合谋和垄断,并购的收益正是由此产生的。所以,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反对垄断,保护竞争。但第二种意见却认为,产业集中度的增大,正是活跃的激烈的竞争的结果。他们进一步认为,在集中度高的产业中的大公司之间,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了,因为关于价格、产量、产品类型、产品质量与服务等方面的决策所涉及的难度是如此巨大,层次是如此之复杂,简单的合谋是不可能的。这两种相反的意见表明,关于市场势力的理论,尚有许多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市场势力并购的情况

通常在三种情况下会导致 以增强市场势力为目的的并购活动:

一是在需求下降,生产能力过剩的削价竞争状况下,几家企业合并,以取得对自身产业比较有利的地位;

二是在国际竞争使国内 市场遭受外商势力的强烈渗透和冲击的情况下,企业间通过联合组成大规模企业集团,对抗外来竞争;

三是由于法律变得严格使企业间的多种联系成为非法,通过并 购可以使一些“非法”、“内部化”,达到继续控制市场的目的。

市场势力理论的发展

Comanor在1967年的论文中就指出,获取垄断的并购也可能在纵向并购中出现。公司可以并购产业链上下游中的关键企业,通过对这些企业的控制,树立产业壁垒,限制其他厂商进入该产业,达到获取垄断地位的目的。

惠廷顿在1980年发现大公司在利润方面比小公司的变动要小。这说明大公司由于市场势力较强,不容易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规模、稳定性和市场势力三者是密切相关的。

威廉姆森认为:企业持续购并,并以此扩张规模并不是为了提高效率,而是为了追求、维持和加强其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实证分析表明,过去以至现在的确存在一 些企业为了谋求垄断地位、获得垄断利润而进行购并和扩张的事实,但这是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现象。从长期来看,如果企业购并扩张不能带来效率的提高和风险的 降低,企业购并就难于持续下去。这里需要明确一个基本命题:最终决定企业规模的是垄断的力量,还是效率的力量。

钱德勒通过描述两项事实对这一问题给予了明 确回答:最终决定企业规模的是效率。第一项事实是,美国烟草公司为了垄断雪茄的生产开展了大规模的购并。虽然该公司已经在烟草行业举足轻重,但其企图控制 雪茄生产的努力却以失败而告终,原因在于该公司无法通过控制雪茄工业而使雪茄生产更有效率。第二项事实发生在19世纪80年代,斯威夫特肉类加工公司试图 在西部屠宰牲口,然后用冷冻车运到东部销售,而不像通常那样先把活的牲口通过铁路运到东部,然后再在当地屠宰、销售。虽然这一做法受到铁路系统和东部肉类 批发商的抵制,但“价廉物美的优势终于使斯威夫特战胜了重重的反抗”。到19世纪90年代,该公司已扩张成为少数几个能支配肉类加工的企业之一。两项事实 从正反两面说明垄断并不是发生企业购并的必要条件。

钱德勒进而认为,如果企业规模的扩张不能使效率有所提高,那么无论是已有的垄断力量,还是追求垄断的努力,都不能导致企业规模的持续扩张;相反,如果一个企业扩大规模可以带来效率的提高,那么,即使是强大的垄断力量也无法阻止企业的扩张。

垄断的力量限制了更有效率的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长期下去,反而造成垄断企业本身缺乏效率。可口可乐前总裁在回答为何不通过兼并百事可乐以垄断饮料市场时指出:保留一个强大的百事可乐更有利于提高可口可乐公司的经营效率。

事实上,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信奉自由竞争市场的哲学思想,因而企业并购会受到反垄断法的强硬约束。在并购产生过度集中现象时,常借助法庭控诉和管制手段来 干预并购活动。但有的学者认为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并不代表规模经济或协同效应的实现。只有通过横向或纵向收购整合,使市场分额上升的同时又能实现规模经济 或协同效应,这一假说才能成立。反之若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建立于不经济的规模之上,则该项收购可能会带来负效应。

增强市场势力的来源

对金融机构而言,通过并购增强市场势力主要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需求下降、服务供给过剩,几家金融机构合并,可以取得本产业合理化较有利的地位。

二是国际金融竞争使国内市场遭受外资银行强烈渗透和冲击,本国几家金融机构合并组成大银行,可以对抗外来竞争。

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虽然作用机理不同,但都能达到扩大市场势力的目的。横向并购通过行业集中,减少了本行业中的银行数量,使并购后的银行对市场控制力得以增强,形成某种程度上的垄断;纵向并购后的银行业务范围向纵深发展,形成一体化服务,可以使银行利润来源增加,市场影响扩大;混合并购则扩大了银行的绝对规模、拓展了银行的业务面及其利润来源,使其拥有相对充足的财力与竞争对手进行竞争,达到独占或垄断某一业务领域的目的。基于此,市场势力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增大银行规模将会增强银行实力,大就是美,大则不倒。

市场势力理论实际上就是规模经济理论在并购中的运用。按照规模经济理论的解释,企业规模越大,所可能耗费的单位成本越低,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形下,应尽力扩大经营规模。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商业银行这种特殊形式的企业来说,其规模经济效应更易形成,这是因为:

第一,商业银行经营的对象是货币,货币的“同质性”使银行具有其他任何行业都无可比拟的广阔市场。银行规模越大,可能筹措的货币资金就越多,贷放货币资金的对象选择就越广泛,潜在收益也就越大。

第二,经营的方式是借贷,经营规模越大,“产出”所消耗的单位成本下降速度越快。

第三,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放贷款等业务创造派生存款,银行规模越大,越有可能达到银行制度所创造的多倍存款的极限。总之,对于经营“同质服务”的商业银行来说,规模越大,可能筹措的货币资金就越多、业务面越广泛,相应地收益越高。这一点在1980年就已被英国经济学家惠延顿证明过。

市场势力理论的评价

传统的市场势力理论认为企业并购的动机源于对企业经营环境的控制,并购降低了市场中企业数量,提高了市场集中度,便于剩余企业进行串谋,操纵市场价格,从而获得超额垄断利润。

近些年,许多学者对这种传统理论提出了置疑,认为市场集中度提高往往是激烈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而且在实际竞争中,企业串谋几乎不可能实现。他们指出市场一方竞争者的并购扩张行为将迫使其他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同时,先发企业往往有很强的动机加快并购步伐,即具有继续并购的动机。引起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大战。而且这种并购有助于提高市场(特别是信息产品市场)的标准化程度,实现企业间的资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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