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岗位职务浮动工资制
岗位职务浮动工资制就是对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或担任的职务进行评估,并确定与之相适应的工资标准;同时辅以考核和管理办法,依员工的劳动实绩给予相应报酬的一种工资制度。
岗位职务浮动工资制的运用
以华中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为例:
一、归并简化工作
对原有的140余个工种,按照两个“简化”的原则及思路进行了归并简化,即区别企业内各个工作岗位的技术复杂程度、劳动强度、劳动环境优劣、责任风险大小等因素,将各个行业的工种岗位归并简化为不超过8个岗次;同时按照“简便操作、强化激励、同工同酬”的原则,只设立了一个工资单元,以达到简化岗位职务工资标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的目的。具体办法是:
1.区分不同行业在企业中所处的主次地位,分类确定其工种岗位的岗次设置,相应拉开不同行业的工资差距。如按船舶运输、港口装卸、工业制造、多种经营、后勤服务顺序分类。
2.区分同行中同名称工种在其行业中所发挥作用的大小及承担风险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岗次及工资标准。如按运输船、工程船、港作船、辅助交通供应船、趸船的分类和分组设置不同的工资标准。
3.区分不同行业中同名称工种劳动要素的区别,确定不同的岗次和工资标准。如工业行业的车、钳、刨、焊工与后勤服务行业中的同类工种的差别。
4.归并简化岗次设置,以利拉开工资档次。通过岗位测评,公司各类员工的岗次设置均不超过八岗,少的只有两个岗次。如此,有效地拉开了岗次级差,一般达到50元。
5.归并简化工资标准,实行一个工资单元。这样,即有效地克服了原等级工资制的种种弊端,也简化了工资管理。实施中,员工的原标准工资、浮升工资、浮标工资,以及15种津补贴均合并为档案工资管理。此外,为了照应员工积累劳动的贡献和技能高低,在普通船员和陆上工人、职员中实行一岗三档三薪。
二、建立正常的工资增减机制,使岗位职务工资制在浮动中运作
l.实行“双挂钩”浮动。即集团公司与直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浮动,各单位在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任务后,才能实行工改工资,否则下浮。直属各单位则将员工岗位职务工资的20%。30%与生产任务挂钩浮动,完成定额任务,工资全发,否则下浮。当然,为了鼓励各单位和员工超额完成生产任务,也作出了工资上浮,核发效益工资的规定。
2.实行岗位浮动。即岗上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待岗人员实行待岗生活费,各类下岗人员实行不同的下岗工资,试岗人员实行试岗工资。
3.实行岗位异动,职务升降,工资浮动。由于岗位职务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因此,员工工种岗位发生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则随时进行工资异动,做到岗变薪变,在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
4.岗位职务工资标准的调整,不再采用升级的方式,而是随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物价指数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