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垄断性工资差别
垄断性工资差别是指因某种制度性因素,或劳动力的某些自然特征导致劳动办供求的特殊矛盾,从而使某些职业的劳动者处于垄断地位所形成的工资差别。垄断性工资差别是非补偿性和非竞争性的工资差别。
垄断性工资差别的发生情况
具体而言,垄断性工资收入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下:
1.制度性因素造成的垄断性工资差别
某种职业、行业、或某些地区所需要的劳动力出现短缺,但由于制度性因素的限制(如行业工会、产业工会、国家行政权力甚至社会经济体制的限制),使其他劳动者无法转入这个职业,劳动力供求运动中的竞争程度受到抑制,从而使劳动力短缺的职业、行业、地区的劳动者处于垄断地位,获得垄断性收人。例如,中国城乡之间、国有垄断性行业与一般行业之间、沿海与内陆之间就存在着行政管理体制、经济体制方面的障碍,从而产生了制度性垄断工资差别。
垄断性工资差别的制度性因素的成因,一般都可以归结到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和市场发育的不全。因此,通过发展生产力和健全劳动市场机制,创造条件消除造成阻碍劳动力流动的外部因素,就可以逐步消除这种垄断性工资收入。
2.劳动者自然特征引致的垄断性工资差别
某种职业、行业或地区所需要的劳动力出现稀缺,但是,由于这种劳动力质量的自然特征,使得对其补充供给很难实现,或者很难马上实现,从而使劳动力短缺的职业、行业、地区的劳动者处于垄断地位,获得垄断性收入。
人力资本投资理论可以部分解释这类工资差别:当掌握某种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劳动力出现短缺时,其他劳动者无法在短期内掌握这种职业或行业的特殊技能,从而使原有的劳动者保持垄断地位,获得较高的工资;但随着时间的延展,其他劳动者在高工资的刺激下会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掌握这个职业或行业所需的知识或技能,从而最终劳动力的供求达到平衡,缩小或消除垄断性工资差别。
但是,在现实中,一些劳动者的能力结构的某些特征,是不能或无法用人力资本投资行为进行解释。这类劳动力的供给,几乎不具有弹性,当这种职业的劳动力的供给出现稀缺时,在需求的作用下,这类劳动者的工资就会急剧上涨,获得垄断性工资收人,如图1所示。其中,与横轴垂直的曲线为具有特殊能力结构特征的劳动力供给曲线,由其劳动力特殊的能力结构所决定,其供给没有弹性,在需求增加的作用下,其工资也急剧上升。显然,这类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不是由其自身的价值所决定,而是由劳动力市场对其需求决定。对他们的需求越是增长,其垄断性的工资差别就越大。
这种垄断性工资收入,也可以叫作租金性工资收入。因为这种垄断性工资收入中,含有很高的“租金”成分。租金(rent)一词从土地的租金派生而来。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在现代生产力条件下,土地供给几乎是无弹性的,因此,为使用土地而付出的价格(地租),不是取决于土地本身的实际价值,而是取决于市场对它的需求。劳动力市场中对某些具有特殊天赋的劳动者的需要同样存在这种现象。这些劳动者的供给也几乎是无弹性的,因此,为使用他们而付出的工资,也像地租一样,不是取决于他们本身的生产或再生产的费用,而是取决于社会对他们的需求。
租金性工资收入的例子最典型的是演艺界和体育界“明星”的收入。文体“明星”具有他人不易或不能具有的才能,而这些才能通常不是花费大量培训费用就一定能够获取的,他们的供给几乎完全没有“弹性”,同时,他们又受到社会大众的欢迎,对他们的市场需要常常是极其巨大的。因此,他们的工资很可能高到令人不可思议的地步。
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观点,这种垄断性的工资仍然属于符合现代经济规范的收入,其存在具有合理性,社会不应当简单地禁止这一部分特殊劳动者获得高额收入,否则对社会、对民众、包括对文化体育本身的发展都没有好处。正确的对策是由政府部门对这一类垄断性工资收入课以远超过普通个人的重税并强化管理。这样一方面可以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同时也不会影响具有特殊才能的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从而给社会创造更多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这类T资差别也具有补偿性因素在内。原因在于这类垄断性工资收入仍具有不稳定特征。在其能力结构的功能的高峰时期,工资收入很高;但由于劳动力生命周期的原因,能力结构的特殊功能一旦丧失,工资很快就大幅度地降低。由于这类特殊职业的风险性,也需要相应的高工资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