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识创造力的意义”(Make Sense of Creativity)一文中,简•亨利(Jane Henry)对创造力的起源进行了归纳,并提出了如下的五个创造力源泉。
- 神的恩赐——这种观点认为,创造力源于神灵的启示,它是因上天的恩赐而降临到我们身上的东西,是某种我们无法控制的魔幻之物;按照这样的观点,“你要么拥有创造力,要么没有创造力”,创造力不可能存在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地带。因此,对于那些笃信这种观点的企业来说,就只能通过雇用那些受上天恩宠的幸运儿来强化自己的创造力了。
- 偶然所得——按照这种观点,创造力源于偶然的发现,因此,所有科学发现似乎都可以归结这种创造力(例如青霉素)——对于一个渴望更富于创新性的组织来说,这样的观点显然无济于事。
- 相互关联——根据这一理论,创造源自一种程序从一个领域运用于另一个领域。横向思维和头脑风暴法就属于这种类型的创造方法。亨利指出,我们经常会错过这样的创造机会,并以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观点为例:人们只看到可卡因能让嘴感到麻木的副作用,却没有意识到,也可以把它用做牙科麻醉剂。按照这种观点,企业可以通过为员工提供培训,从而达到提高创造力的目的。
- 认知——这种观点认为,创造力本身并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它只不过依赖于认知、推理和理解等正常的认知性过程。按照这一观点,“实践”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比如说,爱迪生在发明白炽灯之前,就曾经尝试过各种各样的灯丝材料。在这里,我们强调的是辛勤和效率,持有这种观点的魏斯伯格(Weisberg)(1986)指出,10年的艰苦准备也许是一个创造性行为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正如亨利所言,“认知观点的基本逻辑在于,对某一领域进行长时间的深入思考,可以让发现者注意到某些可能有重大意义的反常之处”。企业也许最喜欢这样的观点——只有更辛勤的工作,才有可能带来创造性的结果。但阿莫比尔的研究却揭示出,尽管挑战是诱发创造的前提,但过于苛刻的要求却是反生产力的。这种方法还适用于问题清晰,只需要寻找解决方案的情况。但它很少能识别问题的正确与否,因此,有人主张,认知性方法在于实施,而不是创造。
- 个性——在这里,创造力被视为人的一种特殊能力,它构成了生活和成长过程的内在组成部分,亨利指出,“把创造力看成是人的天赋,可以转移人们对创造力的膜拜,消除人们主动去实现创造的心理障碍,让实现创造的自发性和自觉性大行其道。”按照这样的解释,我觉得“技能”应该比“个性”这个词更贴切,因为后者似乎认为创造力是我们生来即有的东西。
在某种程度上,针对创造力的不同观念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的。例如,直到19世纪末,把创造力视为“上苍恩赐”的观点还一直主宰着人们的思想。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人们已经开始接受创造力来自于鼓励和培训这样的观点了。在1880年左右,美国心理学家威廉姆·詹姆斯(William James)宣称:“傻子和天才之间的唯一差别在于,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到底是汲取了合理的特征还是错误的特征。换句话说,傻子只不过是一个在成长过程中被糟蹋的天才。”
其他有关创造力的说法大多假设:创造力绝非是偶然之间落到我们头上的天外东西,而是可以通过鼓励而激发的东西,甚至可以通过培训加以培养。即便我们都能接受创造力是可以通过学习而得到的观念,但不可否认的却是,有些人的确比其他人更富于创造力,很多学者试图通过研究揭示出这些人到底具有哪些与众不同的特征。1999年,著名的欧洲政府智囊机构Demos在《创造性时代》(The Creative Age)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对此做出了一个更为简短的总结:
- 创造性的人能勾画出新的问题,而不是消极地等待他人去定义这些问题。
- 他们能做到活学活用,把自己的知识运用到各个领域。
尽管这些特征对造就一个具有创造性的人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要真正成为一个这样的人,至少还需要持之以恒和敢于冒险的精神。要梦想成真,我们常常不得不克服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其中也许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只是因为你所走的路是前人从未走过的路,就像约翰·洛克在本章开头所说的那句话。
我认为,针对创造者所具有的特质,罗伯特·艾伦·布莱克(Robert Alan Black)提出的观点是最详尽的。尽管他把这些特征称之为“创造者的32种特性”,但我却认为,创新者同样也应该具备这些特征:尽管某些特征并非是提出新思路不可缺少的,但它们却是实施创新性想法的基础条件。
让任何一个人同时具备这些特征显然是不太可能的,也正如此,才显示出团队工作在创新中的重要性。
至于上述针对创造者特性所进行的研究,我最终把它们归纳为以下几点,在我看来,这些特征突出了企业之所以难以实现创新的深层次原因:企业自身所具有的矛盾性本质。为了探讨哪些类型的人具有创造性,哪些特征有助于实现创造,奇凯岑特米哈伊(Csik-azentmihalyi)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尽管某些神经心理学可能把你的创造力定位在某一类型之上,但这种定位却不一定会让一个天才,成为非凡的创造者。”他又进一步补充说,“然而,我们确实发现,他们不仅具有创造者所特有的好奇和兴趣,另一方面,他们又能把相互对立的品质融于一身。”
- 分散性思维和集合性思维——既能突破传统观念去思考问题,同时又善于对众多不同的想法进行归纳,从而形成一个单一的概念。
- 活跃和懒散——即便是在年老的时候也依然能保持旺盛的精力(虽然在有的时候,他们也可能像孩子那样弱不禁风),但是在另一方面,他们又无一例外地在某些情况下表现出懒散和懈怠,以至于不想越雷池一步,或是甘愿于墨守成规(这是他们酝酿新思维、重整旗鼓的表现,他们也许会为之而感到羞愧,但也能意识到这种做法的必要性)。
- 内向与外向——常常封闭于自己的内心世界,但同时又感兴趣于多种事物,与他人交往,寻求刺激。
- 男子汉的刚健和弱女子的娇柔——创造者倾向于把男性的阳刚之气和女性的温柔之本融合为一身(害羞、敏感、不具备攻击性的男人;娇柔但却果断的女性)。
- 激情四射和超然闲静——内心具有无比的热情和动力,但同时又能做到超然脱身、退避三舍,尤其是在要求他们做出评价的时候更是如此。
- 反抗精神和传统意识——敢于直面和挑战传统观念,但同时又做到有所继承。
正如艾萨克·牛顿所指出的那样:“如果说我能比别人看得更远,那只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对于那些希望不断改善雇员创造力(以及创新力)的管理者来说,他们可以把这些特征作为培训和开发程序的设计起点。
至于如何管理创造者,迪·普里(De Pree)(2001)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他的第一个观点是,领导者应该以开放的胸怀对待具有创造性的下属,并承认他们对组织的贡献。他还进一步指出,必须保护这些具有创造性的人免受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的侵袭,避免真正的好想法胎死腹中——在对创新交流机构成员进行的访谈中,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提到了这个问题。迪·普里引用彼得·德鲁克(Peter Drueker)的话说:“如果你的心中有了一个真正的创新思路,就绝对不要妥协。”但他同时也强调,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把一切都全权委托给这些创造者。他指出:“和我们中的其他人一样,具有创造力的人同样也需要约束。我知道,创造者最显著的特征就在于,他们总能在约束中找到让自己不断焕发活力的机会。”
当人们认识到,创造力并非天恩之物,而是可以通过学习而传授的时候,有关创造过程的研究便如雨后春笋般地竟相出现。1926年,瓦莱斯(Wallas)在《思想艺术》(The An of Thought)一书中,总结了自己及他人针对创造过程进行的研究,并得到了创造的如下四个步骤:
- 准备阶段——根据调查和研究,对问题加以确认和定义。
- 酝酿阶段——经常需要把问题暂时放在一边,这也是等待“灵光闪现”的时间,按照克莱克斯顿的说法,这也是乌龟的思维在发挥作用的时候。
- 迸发阶段——新的解决方案或概念最终浮出水面,尽管这个阶段经常被人们和“灵感迸发”联系在一起,但更有可能来源于在各种知识体系之间建立起必然性联系的能力。
- 验证阶段——根据最初确定的问题,检验解决方案的适用性与合理性。
在对迄今为止针对创造性过程的研究进行比较之后,保罗·普莱斯克(Paul E. Plsek)(1996)得到了如下结论:
- 创造性过程包括有目的的分析、提出有创造性的想法以及临界性评价——创造性过程就是想象和分析之间进行的均衡。
- 以往的模型倾向于把创造性观念解释为潜意识过程,它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思想者所能控制的范围。而当代模型则倾向于把创造视为一个从特定目的出发提出新思路的过程,因此,这个过程完全置于思想者的控制之下。
- 整个创造性过程都需要一种把想法落实于实践的行为动力。因此,我们不仅要敢于设想新的事物,还要把它们转化为具体的现实。
在这里,创造和创新再一次被混为一谈,我相信,正是这种认识,才导致人们在创造与创新这个问题上存在着种种混淆,同时也招致了建立创新性组织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因此,为了澄清两者之间的区分,直觉和思想就成了创造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同样,它们也是实施、分析和行动的基本要求。然而,这两个过程不仅需要互不相同的技能,而且适应于不同的条件。
这一点可以体现在创新咨询公司Synectics提出的“循环世界”(Cycling Worlds)模型中。按照这个模型,我似乎可以认为,他们所说的“创新循环”,也就是创新过程,而所谓的“运营循环”则是实施过程。
成功的创新型组织必须对上述两个循环之间的冲突加以均衡,而不是让其中的任何一个循环做出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