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品牌管理委员会 全国品牌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及邓小平同志“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指示精神,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国务委员宋健、科委主任朱丽兰、中科院院士王大珩等领导和专家的支持下,由原国家科委、国家教委、机械部、化工部、电子部、信息产业部、建设部、中国科学院、解放军总后勤部等九部委相关部门联合组建了“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简称全国高协组织,英文缩写为CHC)。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必须培育一大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品牌的号召,全国高协组织牵头成立了全国高科技产业品牌推进管理专业委员会,简称 “全国品牌管理委员会”[1],负责全国范围内高科技产业品牌管理、认证、策划、定位、战略、管理、公关、传播、营销、整合和中国品牌国际竞争力提升工作。
全国品牌管理委员会是非经营性、非盈利性的政府产业化协作平台,其经济、法律事务由其唯一指定配套业务执行机构——北京中视昂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
国家品牌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形式
国家品牌管理委员会设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行业主席单位、专业委员会、区域委员会、信息调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品牌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国家品牌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模式
国家品牌管理委员会在其业务执行机构配合下,以“政府行为推动,市场行为实施”的基本方针开展工作。
全国品牌管理委员会的协作方式
国家品牌管理委员会通过“动态联盟、通力协作、协调促进、共同发展”的协作方式,建立产业化社会协作服务平台。
国家品牌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要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品牌的指示精神,大力培育中国品牌,使之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品牌培育工程重点包括国际品牌企业与产品培育工程、高科技产业品牌培育工程、品牌产业化营销工程、中国特色品牌打造工程等。使品牌培育工程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
3、会同国内外有关专业机构,如市场调查、经济理论战略研究、营销策划、品牌企业文化研究等单位,为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资本运营、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并通过开展创名牌活动,推动中国企业各个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国家经济与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
4、组织专家学者研究国内外创品牌理论,探索品牌发展战略思想,引导企业创品牌;总结推广国内外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典型经验,为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供全方位深层次服务,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加快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建立中国企业横向联合体系,帮助企业全面实施装备与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
5、组织品牌知识讲座、高峰论坛、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以提高中国企业的品牌意识,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6、与境内外强势媒体及网站协作,大力开展中国品牌宣传推广活动,提高中国企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
7 、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对高科技品牌产业领域内的科技成果进行鉴定、鉴别、推广、应用,科学规避投资风险,加速科技向生产力转化。
8 、创造条件,争取政策,对全国高科技产业化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品牌企业及品牌人物进行宣传和表彰。 9 、依法保护各成员的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反映其合理的意见和要求,为各成员提供服务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