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背景
公共危机,或者社会性的突发事件,在中国今天的矛盾多发期中,不是罕见之物,而是触手可及的现实。近年我们已经看到太多的例子,不是事件本身多么有爆炸性,而是政府应对不及时造成种种困难与后患。
前不久,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提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黄金4小时”法则,显然对危机管理的时间要素认识颇深。一个危机之所以构成危机,不外乎三点定义:其一,它形成了对组织机构、利益相关者乃至普通民众的威胁;其二,事件具有突发性;其三,反应和决策时间短暂。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表示,“4小时”考虑了需要厘清事实真相、政府各部门协调工作和完成信息披露文书所花的时间。传统观点认为,官方处置突发事件有“黄金24小时”之说,即在事发24小时内发布权威消息主导舆论是平息事件的关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之所以要把24小时减去20小时,乃是因为新兴媒体崛起,渗透并深刻参与到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在新媒体的冲击下,传统的“黄金24小时”法则渐显无力。
新闻周期由于网络新闻的兴起再一次缩短了,随着微博、即时通信和社交网工具的广泛应用,现在新闻在网上的呈现与传播不是以小时计,而是以分秒计,近乎于实时。一代熟悉互联网的受众已经不能容忍原来的新闻周期了。
看到这一点,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还发明了一个“黄金4小时媒体”概念,主要指能产生快速舆论传播的网络媒体,以微博客、QQ群、人气高的BBS论坛等为代表。此种媒体的特点是,每一个网络信息的接受者又可能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在数小时内,“黄金4小时媒体”就可能将突发事件传播、发酵为有着重大舆论影响的事件。
新媒体演进如斯,在遇到突发事件以后,政府的反应周期是否能与崭新的新闻周期同步呢?且不说网络社区的信息流传快而且广,对政府旧式新闻发布的挑战,往深里看,传统行政组织体系也将不得不相应调整。此前的行政组织讲究出事以后,层层请示汇报,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就在等待中过去了。以前考评体系规定这样才叫负责,其实,贻误时机乃是最大的不负责。
这种不负责的例子俯拾皆是。发生在2月1日的天津滨海新区驾车撞人案震惊全国,按照危机管理法则,当地警方早该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案件来龙去脉,接受公众的质询,回答公众的疑问。然而,案件发生数天,我们看到的是一幅截然相反的图景:当地政府除了事发当天提供了一个简短的通稿之外,就没有下文了。在公众的疑问日益集聚的同时,滨海新区宣传部负责人表示,正在组织人员撰写新闻通稿,等市委宣传部审批通过后,方能公开。天津市滨海新区的警方、医院、案发公司,以及事故处理小组等,都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工作人员称接到指令,谁接受记者采访,就将受到处分。结果是,各种关于这个恶性案件的版本满天飞,生生“捂”出一条大新闻。
这反映出部分地方官员的惯性思维。他们不懂得,或者现有的制度设计限定了他们去懂得一个基本的传播学常识:当正常的社会传播系统功能被削弱,非常态的传播机制就会活跃起来。当然,一些地方领导已经通过网络实践总结出了中国式的突发事件应对之道:比如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提出“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他说:“公众事件怎么应对呢?第一恐怕要快速反应。你总要有一个说法。重大的安全事故出来要快报事实吧,对政府的重要的批评要快速反应吧,是对是错,或者对政府提出的问题你总要回答吧,不能回答你也要告诉: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研究好,现在不能回答。第二要实事求是,第三要重在制度。” 问题在于,这些意识在各地有多么普及呢?又有多少能转化为行动呢?不得不承认的一个现实是:我们的很多干部没有多少新技能,相反倒有不少旧习惯。比如出了事首先由宣传部门对当地媒体及当事人发布封口令;不积极地去想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不遗余力地统一口径;凡事交由上级领导定夺,层层负责变成层层不负责,极大地损害行政效率;举凡这些官场陋习,只能使政府机构的信誉度大大降低。
政府对危机的反应要提速,这是新媒体时代的一个基本要求。提速,不仅意味着改革过去的新闻发布,还意味着要把某些问题产生的制度性原因找到,千方百计加以解决。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政府官员应当学会应用新的互动工具,充分发挥个人化传播手段,主动将信息经由网络传递到最大范围。对于建立一个稳定而有效的公共治理体系而言,这样的努力必不可少。今天,在很多政府机构的公信力都不敢让人恭维的情况下,这样做的益处是怎么说也不过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