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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型领导(charismatic leadership)

魅力型领导经常被看作是变革型领导的同胞姊妹。也有一些评论员认为它是变革型领导的一个组成部分。不管属于哪种情况,魅力型领导都是新型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需要加以认识。许多关于魅力型领导的研究都集中在团体或政治领导方面(即社会、心理分析和政治视角),而不是组织内的领导行为。魅力型领导稍纵即逝的特征使得很难对其进行分辨和研究。比如,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在担任首相的头几年,具有极大的个人魅力。但是到了最后,他的魅力已经失去了大部分光芒。布菜尔的魅力持续了10年,但是对于许多“有魅力”的领导者,其魅力的获得和消失要比布莱尔快得多。即便如此,努力去了解魅力获得和失去的过程依然是颇有成效并有待进一步开发的研究领域。

通常吸引学者们的主要是鲍勃·豪斯(Bob House)(1977)、伯尼·巴斯(Bernie Bass)(1998)和杰伊·康格(JayConger)(1987)所提倡的行为视角,杰伊·康格(Jay Conger)、简·豪威尔(Jane Howell)和伟大的思想家博厄斯·沙米尔(Boas Shamir)(Shamir&Howell,1999)提出的归因法(theattribution approach)和追随者自我观视角(Shamir等,1993)。沿着这条线下去,扎菜兹尼克(Zaleznik)和胡默尔(Hummel)对魅力的心理分析法强调领导者对追随者的影响。

关键变量是魅力型领导者可以利用的追随者的动机和反应。这种领导研究视角最适于研究政治领导人;希特勒、甘地、曼德拉和许多美国总统候选人经常被作为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尽管针对魅力型领导的大部分研究工作都集中在领导者的行为及其对追随者的影响上,将其作为自变量和应变量(independent and dependent variables),博厄斯·沙米尔(Boas Shamir,1992)对与领导力和影响力相关的中介变量进行了解释,使争议变得更加激烈。他认为魅力型领导通过突出追随者的自我观而发挥作用。尤其是,魅力型领导加强了追随者的自尊心和自我价值感(self-worth),提高了自我效能(self-efficacy)和集体效能(collective efficacy),与领导者相关的个人身份认同,与享有声望的杰出社会群体相关的身份认同以及领导者价值观的国际化。显然,魅力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心理现象。

魅力型领导确实是一种综合性的作用。是领导者的身份、领导者的行为、追随者的身份、社会文化情境、组织环境等所有因素同时作用的结果。因此,只有将全部因素综合起来进行研究才能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个话题确实经久不衰。人们可以联系到对追随者产生魅力影响的政治领导、运动领导或者公司领导。如此看来,魅力型领导总是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管学者是使用史料编纂法(historiography)、案例分析法,还是现象、传记分析法,影像人种学法(visual ethnography)或政治心理学法,这个主题都是密切相关而又趣味盎然的。定量问卷调查法虽然是新型领导研究中的主要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却无法让你了解魅力型领导。另一方面,一旦你讨论魅力型领导,你就避免不了个性及其在领导过程中的作用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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