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百科|12Reads

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

什么是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

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是最为普遍存在的权力形式,它是指,甲要求乙做某事,乙因受到甲的威胁,虽然不愿做但不得不去做。在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中,“可信性”是至关重要的。强制性的威胁一旦发出,一定要让受威胁方感到,这种威胁是可行的,是实际存在的。威胁只是使强制力成为一种有效的目标或对行动的遏制,是权力得以生效的保障、这种保障机制只是不得已的最后手段。

弗伦奇和瑞文定义的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coercive power)是建立在惧怕基础上的,一个人如果不服从的话就可能产生消极的后果,处于对于这种后果的惧怕,这个人就对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作出了反应。这种权力取决于使用或威胁使用生理的处罚,如肉体的痛苦,精神上的打击,对基本的生理及安全需要的控制。

这种权力取决于使用或威胁使用生理的处罚。在家庭、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国家层面上都存在着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都有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存在着的迫使他人服从的力量。国家拥有警察、军队、监狱等合法的暴力机关,其权力的强制性特点最为明显。从组织的角度来讲,如果上级领导能使下属停职、降级,并且下属很在乎他的工作,那么上级对下属就拥有了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这种权力是建立在惧怕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作为下属如果不服从领导,领导就可以惩罚、处分、批评下属。

从组织的角度来讲,如果A能解雇B或使其停职、降级,并且B很在乎他的工作,那么A对B就拥有了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同样,如果A能给B分派他不喜欢的工作或以B感到尴尬的方式对待B,那么A对B也拥有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

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与非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的差异

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指的是潜在的惩罚,包括缓慢的交付与支付、不公平的分配和终结关系的威胁等内容;

非领导人的强制性权力指的是一渠道成员对其他渠道成员提供的支持,包括产品服务、培训、激励、财务、广告等方面的支持。这种方法主要探讨了惩罚和支持对冲突、满意的影响。

该词条对我有帮助 (0)
成就高成效,实现管理能力快速提升,12Reads系列教材限时特惠! 立即购买 PURCHASE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