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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的结构与类型

系统地认识谈判

谈判和经营战略营销相同,可以使用科学的、系统性的分析手法及实施手段提高其效果。这并非临场应对的技巧。欧美国家对谈判学的认识非常深入,谈判甚至是商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

谈判与其他商务技能(金融、营销等)的不同之处在于,“计划一实行一反馈一计划……”的周期极短,特别是反馈来得极快。所以在谈判时必须观察对方的反应,调动所有脑细胞,迅速修正计划,并将修正结果反映在下一步上。因此人们常会重视现场的随机应变,而忽略事前的科学分析。然而,没有充分的事前准备,就不会有高效的随机应变。只有充分理解谈判的结构,做好万全准备,才能给出有效的还盘(Counter-offer)。

谈判的类型

将谈判分成以下几类,也有助于提高效率。

(1)按谈判人数分类:谈判人数是2人(1对1谈判)还是3人以上,直接决定了谈判的复杂程度。两人谈判的谈判对象明确,容易制定固定的策略,因此较为简单,但在三人以上的谈判中,拥有共同利害的人会趋于合作,这就为谈,IJjjⅡ人了力量博弈的要素,使谈判结构更为复杂。

(2)按谈判争议点数量分类:谈判争议点的数量会影响谈判者的关系。单争议点谈判指的是争议点只有一个的谈判,比如价格谈判。在这种情况下。谈判者基本处于对立关系。谈判者的利害若有正面冲突。就难以找到妥协点,容易决裂。而多争议点谈判则像围绕员工录用进行的谈判那样,是围绕着工资、工作时间、休假、待遇等多个争议点进行的谈判。在多争议点谈判中,谈判者可以通过在某个争议点上做出让步,换得对方在另一个争议点上的妥协,相互协调,因此有找出妥协点的余地。

(3)按谈判者决策权分类:谈判当事人有无权利给出最终结论,直接影响事前准备与谈判方法。在单层次谈判中,谈判者能自行得出最终结论。比如主妇和蔬果店老板讲价。就属于这种类型。而在多层次谈判中,淡判对象不过是对方组织的代表,要达成一致,必须征得对方组织的承认与批准。在两国谈判中,对方国家(组织)中存在不同意见与立场的情况比比皆是。所以必须预测对方的妥协底线,因此必须把握对方国内的利害关系。在多层次谈判中,谈判者问的信赖、合作关系也尤为重要。有时谈判代表也需要站在对方立场上说服自己所属的组织。

(4)按谈判者的力量关系分类:在谈判中,也要关注谈判者的力量关系。在对称谈判中,谈判者的力量关系是对等的,但在不对称谈判中,一方的力量极端强大。亲子间的谈判、双方知识量相去甚远的谈判就是不对称谈判。不对称谈判中的弱者必须比强者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妥协底线,明确在最糟糕的情况下要赢得什么,否则会一味被对方压制。比如在购买二手车时,假没销售人员很清楚这辆车出过什么事故,有什么故障,但客人并不知道。销售人员拥有明确的价格底线,但客人无法判断最妥当的价位是什么。因此在信息层面处于劣势的顾客不应一味砍价,而是应该让车商对品质、性能等进行担保,事先思考至少要让对方做出哪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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