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工民主参与制度
职工民主参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是社会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变化,我国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面临着形式、内容、和理论上的新问题。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直接参加社会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特征。坚持和完善职工民主参与制度,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重要途径。
我国职工民主参与制度的形式及现状
职工民主参与的主要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师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我国的《企业法》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作了专门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职权是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推荐选举权。
(2)职工董事制度和职工监事制度。
(3)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
(4)民主对话活动。
(5)职工持股会。
(6)厂务公开制度
职工民主参与制度基层民主参与的现状
“我国从1956年开始在企业实行以常任制的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参与制度,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立法制度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职工代表大会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对稳定企业的劳动关系,防止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减少国有资产流失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基层职工群众对民主参与管理的评价更多的侧重于民主参与的实际效果,即自己在参与活动中是否收益,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维护。”
我国职工民主参与制度的理论依据
我国民主管理制度的理论依据
“我国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建立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对企业民主管理的预见,立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所有,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理所当然的成为国家、企业的主人,通过民主的方式管理经济、管理企业,这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特殊方式。”
职工民主参与制度我国民主管理制度的实践
“我国企业民主管理的实践经历了土地革命和抗日战争年代在革命根据地公营企业的探索,从1948-1952年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在国营、公营企业设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私营企业中普遍采用了劳资协商会议。1957-1965年开始在国营企业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1966年以后,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荡然无存。1978年以后到1983年基本上恢复、建立和普及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