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职业商标注册人,即商标交易经营者,是以获利为目的而为“注册商标”交易服务的人,也有人称之为职业注标人、职业商标人、职业商标客、商标人等等。
职业概述
抢注商标实为傍名牌职业商标注册人,即商标交易经营者,是以获利为目的而为“注册商标”交易服务的人,也有人称之为职业注标人、职业商标人、职业商标客、商标人等等。抢注商标是申请者专门注册别人使用的,却尚未注册成商标的文字、图案等。
2001年底实施的新商标法,不但允许个人注册商标,而且允许商标持有者自由转让,为商标投资打开了大门。一些精明的人士和有战略眼光的企业,把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来投资,催生出“商标经济”。职业商标注册人的出现,为社会提供稀缺资源的同时,也对漠视商标的企业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为无视商标权的企业敲响了警钟。职业商标注册人除了靠自己的创意创作的注册商标外,还有一些是以“傍名牌”为手段的,即抢注已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或者注册和知名商标类似的商标,这对于不重视商标的企业而言,同样是一种威胁。对此,企业应该有这样一种认识,即商标是一种宝贵的资源,不仅要及时注册,也要经常维护,使其增值。
职业技巧
郑筱萸注册成耗子
药商标注册的投入低,一个中国国内注册的商标大约在1000元到2000元之间。而在海外注册,有一种名叫“马德里途径”的注册方法,可以一次性全部注册78个国家地区,大概只需要12万到13万元。 让人代理注册,1000元注册费,600元的代理费,100元的查询费,总计1700元1个商标。确保抢注商标,就需要密集注册,和买股票、彩票一样,必须是注册一系列。比如看中一个升值的商标,必须将其能够涉及的名称全部注册,而且要当机立断,不能贻误商机。
一般注册一个主标,还同时注册一些从标保护。 一般企业的主标都有十几个从标保护。比如一个商标名叫“尚方宝剑”,那就还得注册一些谐音的商标,比如“上方宝剑”,其中“上方宝剑”就是保护主标“尚方宝剑”。对于商标客来说,选择商标的眼光是另一大重点,“和买股票一样”。对于商标的价值,还没有健全的价值评估体系,所以商标客可以向企业任意开价。
通常市场上知名度高、销售良好的产品的商标,商标客都会在商标局网站的商标查询系统中检索,然后看哪些行业还没有注册,筛选后如果确定有价值的,就立即注册。抢注商标有三个层次,一般分为初期跟风市场,接着模仿,最后是根据自己对传统文化的重新解读,用无中生有的意义注册商标。
国际发展
王建强抢注“我能”
1、国际商标客技高一筹
早在20世纪,“同仁堂”的商标就曾在日本被抢注。2003年初,加拿大甚至出现了一家名为“加拿大中华老字号商标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其主要业务就是:抢注中华老字号商标,然后转让。
企业应该警惕的是一些提出替中国企业代理海外产品的的国际商标客。一旦代理的要求遭到拒绝以后,他们马上就会在其本国注册中国产品的商标,利用商标权破坏企业在其地区的产品市场,或阻止他人代理企业产品。
比如广东的一个药品企业的商标案件,该企业的产品已经出口到马来西亚,而该国的代理商的肾病也是服用此药得以痊愈,但是其随后就将该药在马来西亚注册了商标,使得广东省的此家企业异常被动。天津化妆品品牌“普兰娜”的商标在国际上40多个国家注册,但是波兰的代理商最终还是抢先一步,在波兰、俄罗斯等12国抢先申请注册。一些东南亚的国际商标客对中国国内的展览会青睐有加。他们往往前往打听中国产品的海外市场情况,然后抢先到国外注册,等国内厂家的产品进入这些国家之后,他们就要高价卖出商标或以侵权之名收取佣金。
2、企业防不胜防
职业商标客防不胜防,而且不知道注册到哪个国家去。这些商标客已经让企业惊慌失措。中国的企业在海外注册的时候,15%的企业都遇到过被抢注,但是欧美、韩国等国企业被抢注要低于这个比例。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之后,不仅在河南、北京等地出现了以抢注商标为生的人,在江浙地区也出现了大量的经营此项业务的公司。
很多企业在商标注册上缺乏基本的前瞻性眼光。中国企业进入国外市场,通常是先销售产品,能卖多少就卖多少,然后才在该国或者该地区注册商标。很多情况下,只有企业出现问题,比如商标在日本出现抢注,才会想到也应该在香港、韩国注册,但即使如此,也不会想到在欧美进行注册,有时甚至是产品出口到某一个国家,代理商反过来要求企业注册商标。
除阿联酋、巴基斯坦、菲律宾、新加坡、印度、英国、美国、尼日利亚等少数国家之外,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企业商标如果不及时注册,很容易被职业商标客盯上。外国公司对付这些讨厌的商标客有自己的经验。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现自己品牌在中国被抢注,这些公司通常会马上要求律师事务所对其核心商标进行监控。他们一般会把商标列出来,然后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个协议,3-5年之内监控每期的商标公告,一旦在中国出现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由律师事务所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不过,一些国内企业也开始觉醒。比如广东一家摩托车企业的案子中,该公司发现在厄瓜多尔的商标被代理商抢注后,及时提出异议,公司委托他们和厄瓜多尔的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要求对该公司的商标进行监控。
按照惯例,如果一个商标3年内在国内不使用,就可能被视为作废。但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一般就与工厂签订合同,生产出样品。如此,就可以绕开限制。只有驰名商标受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保护,中国现在也只有700多个驰名商标。不是每个纠纷发生的时候,都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显然,这场博弈中,企业是很难抉择的。在美国选择打官司,律师都是按照小时收费,费用很高,同时企业提交证据,对方答辩的过程一般会僵持很久。如果选择换标,企业更是痛苦。在这种窘境面前,采取防御性商标注册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就是说,企业同时在许多经营类别注册相同的商标以及在国外注册。
职业评价
涨紫怡、章子移被抢注随着商标投资热,社会上褒贬之声也随之四起。有人认为,抢注商标者是批“投机分子”他们拿商标四处兜售,漫天要价,动辄几百万的价格,让一般企业无法承受,不应该提倡。也有人认为,这种现象正反映了人们商标意识的增强,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要不是恶意抢注,这种商业行为就有其存在的道理,没什么大不了的。
多数商标投资者认为,无论是抢注与非抢注,自己用还是转让给他人,商标都是经脑力劳动获得的知识产权,应该得到回报。至于具体价格,得由市场来决定,不是个人可以控制的。而且随着商标投资者的不断增多,像海信这样的国内著名品牌在德国被抢注的遗憾将会越来越少。
而相关专家和学者普遍认为,商标属于无形资产,价值不太好衡量,因而其买卖存在诸多难题。最关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商标都能带来效益,必须要有好创意,且进行精心策划。而且注册商标的成功率也不高,申请时间需要十八个月。如果盲目注册,赔钱的几率将很高。
职业现状
注册流程2006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规定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个体工商户注册商标,以负责人姓名申请;个人间合伙的,以全体合伙人姓名共同申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承包合同签约人姓名申请。另外,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或服务范围,要以营业执照或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纯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商标炒家生意清淡许多。
通过抬高商标注册门槛,可以让商标代理机构全身心投入到对企业的商标服务和保护中去,整个商标注册行业会因此更加规范。同时也将在整个行业中出现优胜劣汰,商标注册业务将向优势注册机构集中,而一些仅仅依靠个人注册商标的小型商标代理机构,随着个人注册业务的消失,很可能面临倒闭关门的结局。
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新规限制自然人进行商标注册,遏制商标抢注现象,四川省社科院的经济学家张克俊对此表示,近年来,职业抢注、炒卖商标的风愈演愈烈,商标注册对普通自然人放开后,催生了一条产业利益链:抢注-炒作-胁迫赎回或转卖。商标的恶意抢注、恶意转让已严重扰乱了商标市场,出台注册商标新规能遏制抢注的现象,这对企业的产品品牌及企业名称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
也有人对新规限制自然人注册商标提出了质疑。2002年商标法修改以后,确定自然人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即可,不需要其他任何证明。现在新规定对自然人申请的资格进行了限制,普通的自然人将不能再提起商标注册申请,这种做法是对自然人注册行为的歧视。因为只有自然人注册商标被限制,企业法人注册商标并没有被限制。这虽然能够对商标恶意抢注者起到抑制作用,但必然也限制了商标作为一种私权的取得和转让。在国内商标保护意识还不浓的现阶段,这不利于中国商标注册的发展。
权利义务
注册商标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中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的义务
1、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三)保护途径
1、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司法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商标侵权的行政投诉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者检举。工商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接受投诉人投诉。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发现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等。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递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其有效的权利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立案处理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注意问题
狗不理商标1997年日本被抢注(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