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秘书
网络秘书的概念并没有权威的解释或界定。从收集的信息和调研的情况来看,社会对网络秘书基本有三类认识或指代:
一是指一种计算机辅助秘书工作软件;
二是指以网络为平台的服务公司和网站;
三是指以网络为平台的网上助理等。
网络秘书的起源
Virtual Assistant(简称VA,中文意为“虚拟助理”,更多的人翻译为“网上秘书”)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美国。1997年,斯泰西·布里塞在以远程方式为客户服务多年之后,成立了一家提供网上秘书训练和证书的在线公司——AssistU。现在的AssistU不仅在网上向申请者提供秘书训练并向完成训练课程的人颁发证书,还帮助自己的“毕业生”寻找客户。在美国,越来越多的SOHO族(在家中提供商业服务的自由职业者)加入了网上秘书的行列。根据VA4U的不完全统计,全美至少有2083个VA组织提供远程客户服务,其中仅加利福尼亚州就有194家这类机构。由于VA队伍的不断扩大,一个行业协会——The Internationa|Virtual Assistants Asso—ciation(国际虚拟助理协会,简称IVAA)应运而生。该协会是一个非盈利组织,担负着教育、管理VA成员的责任, 由其认证的VA资格是全行业公认的标准。IVAA于1999年正式成立,至2001年初仅有会员单位28家,之后进入大踏步发展阶段,目前其会员单位已增至1000余家,分别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
网络秘书的职业特征
“网上秘书”与传统秘书在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反馈等工作内容方面虽有一定的交叉性,但从工作职责来看,二者并没有本质的差别。与传统秘书相比.网上秘书具有以下不同的职业特征:
第一,工作角色的新颖性。
传统秘书只是行政单位或企业单位的雇职。在一定时期或范围内其工作权责与报酬是相对固定的;而网上秘书的工作很灵活. “他们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很独特,网上秘书不是雇员.而是合作者,他们与客户共同寻找更佳的做事方式”。网上秘书利用各种通讯设施与客户取得联系.通过远程操作与客户交流和沟通.客户很少甚至根本见不到自己的秘书。网上秘书除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之外,与客户没有职务上的隶属关系。网上秘书可以同时与多个客户开展业务合作,与客户不存在固定的业务关系。至于报酬,网上秘书在为客户开始工作之前就已与客户商定好:另外,网上秘书还可以与客户共同完成一项工作并合理分配酬劳。
第二,工作手段的网络化。
从某种意义上说,网上秘书所从事的就是信息处理工作。因此,网上秘书需要使用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并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和网络运用技术.完全采用网络化的办公方式。网上秘书运用收发电子邮件、GPRS+WAP高速移动电话通信、网络聊天、网络论坛留言、FTP文件传输、使用搜索引擎、网络下载、网上交易等途径,方便、快速、高效、准确地收集与处理信息。如果离开网络,他们根本无法开展工作。
第三,工作方式的弹性化。
一直以来.人们形象地描述网上秘书为“穿着T恤和短裤办公的人”或“穿着丝绸睡衣上班的人”。可见,网上秘书的工作状态非常轻松自由。另外,网上秘书的工作方式也呈现出弹性化的职业特征。首先,网上秘书通过互联网与客户联络和交流,足不出户就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网上秘书通常在家办公.或者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合适的小型工作间。其次,网上秘书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和习惯来布置工作环境。再次,网上秘书不像传统秘书那样必须在公司或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工作,而是根据客户的需求来灵活安排和掌握自己的工作时间。
与传统秘书相比,网上秘书的最大特点就是自由性与独立性——无需与客户见面。小到撰写致辞、整理档案、制作幻灯片,大到制定年度计划、策划营销活动,这些传统秘书在办公室里才能完成的工作,网上秘书通过手提电话、电子邮件、网络即时信息等工具即能远程实现。传统秘书与网上秘书的职业差异详见下表:
通过上表的比较可以看出,网上秘书的出现带来了双赢的局面。客户可以只在某一段时问内求助于某个方面的专家,不需要出钱购置相应的设备,也不存在项目盈利后的分红问题。而对于网上秘书来说,没有了上下班时间的硬性规定,可以根据个人安排来协调工作时间,其好处也显而易见。
使用网络秘书的优势与风险
尽管网络秘书的职业自由度和收入都比较高,但实现这“两高”的前提是有充足的客户。作为一个伴随网络而产生的新兴职业,整个社会对该职业的认知度还不是很理想,因此目前该职业以兼职的情况居多:白天去公司上班赚钱养家,业余时间做做网上秘书,有活就接,没活就歇。但是有的从业者接到了项目也收到了客户预付的10%的定金,可项目做完了,后续款项却迟迟不见踪影,再去联系客户,电话接不通,邮件不回复…人都找不到,更别提钱了。碰到这种情况,从业者只好自认倒霉。
对客户而言,聘请固定的专业秘书一般费用比较高,聘用网上秘书则不仅能完成相关工作,而且可以节省诸如社会保险费用、办公费用、薪资以外的福利待遇等支出。但是也有很多企业表示,由于不了解网上秘书的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很难给予其充分的信任。同时,很多工作需要客户与秘书之间进行及时且反复的交流与沟通,而网上秘书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做到这一点。如果客户对网上秘书的工作不满意,所提出的赔偿或退款要求也很难实现。另外,由于网上秘书从业者具有较强的隐秘性,客户甚至连对方的真实身份都不清楚,无从判定其职业道德水准,也无法对其进行直接管理,这样就增加了泄露商业机密的隐患。
网上秘书是一把双刃剑。在相关的职业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的现状下,业内律师就网上秘书职业风险的规避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客户在聘用网上秘书时,应通过搜索其网络排名等等方式选择信誉好的网上秘书,并核实其真实身份。第二,客户在聘用网上秘书时,应尽量不让其接触商业机密,或者屏蔽相关信息。第三,客户与网上秘书应当在合作前签订劳务合同,规定相关的法律责任和权利,这样双方权益都不会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