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知识生产是指人们通过脑力劳动创造出新知识(包括知识形态的科学技术)的过程。它是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发现新知识的过程。
知识生产的基本特点
第一,生产的目的不同。物质生产的目的是直接满足人类的物质需要,包括生产物质生产资料和物质生活资料;知识生产的目的是获取各种知识,用以满足人类的各种精神生活的需要,同时也为人类的各种生产提供理论和方法。
第二,劳动方式不同。传统的物质生产主要以体力劳动为主,劳动者运用劳动工具,加工原材科而生产物质产品,它是一种规模不断扩大的再生产,只要某种产品有市场一就可以重复生产下去;知识生产则不同,它是以脑力劳动为主,是充分运用人类的知识和智慧的创造性劳动,同一种知识产品,社会只承认优先发现权或发明权,重复劳动将变得毫无意义。
第三,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不同。相对于物质生产来说,知识生产对劳动者的知识水平、创造能力、思维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般都要求知识劳动者接受较高层次的专门教育,经过训练与实践过程,方能胜任知识生产这种创造性劳动,如科学家、发明家、作家、艺术家、理论家、思想家等等,是知识生产中的精英,他们组成了知识生产中的核心力量。
第四,生产的投入产出不同。物质生产的投人主要为物料(机器设备、愿材料等)、资金和劳动力,主要表现为有形的物质形态的投人;知识生产的投入虽然也需要物质投人,但更重要的是无形知识形态的投入 例如,知识劳动者的知识积累水平和创造能力,知识劳动的物质条件中的知识和技术含量的高低,某一时期社会所提供的知识背景条件等。其中尤以知识劳动者的知识和技术的投入最为重要,设有创造性的头脑,就不会有创造性的知识生产 在产出方面,物质生产的产出是物质产品,它有确定的价值(或价格),进人市场交易后,收益归生产者所有;知识生产的产出是知识产品,知识产品呈现出复杂的属性。其中涉及到事物的基本规律认识的基础理论、思想、观念等形态的知识,社会承认优先发现权,它一旦发表,就具有公利性,任何人都可以引用,其价值不能具体确定,它具有广泛的社会效益:还有一些知识产品.其应用可直接带来商业利润,因而出现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如专利权、著作权等),这就使得某些知识产品又具有非公利性的一面。这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为了维护知识生产者的权益,但这种保护是有一些期限和条件的,它迟早也会成为社会公有的知识财富。
第五,产品的使用效益不同。某一物质产品只能一次性被消费者购买和消费,随着产品的使用,其效用逐渐减少,以致完全消失;知识产品则可以被不同的人多冼使用+使用的人越多,其价值越大。特别是一些科学原理和基本理论,随着它被日益广泛的应用,可以带来无可估量的收益,并进而引发出新的科学认识,推动知识创造的新发展。
第六,知识生产带有更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一般来说,物质生产的风险较小,生产的结果也是比较确定和可以预见的。但由于知识生产是创造性劳动.带有很大的探索性,虽事先有可行性和后果的评价与预测,但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例如,在涉及自然界或社会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常常会出现难以预料的结果;一些应用研究和技术发明也存在失败的可能。因此,在知识生产特别是重大科学理论和技术发明中+风险投资显得更加重要,它一旦获得成功,其效益往往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它可能会带来一场知识或科技革命,从而推动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知识生产的上述基本特点,造就了当代社会生产的一种新型方式——知识产业。虽然知识生产在古代和近代早已存在,但那时它还未真正形成一种独立的社会生产方式,它在整个社会生产中的地位还不突出,作用也不显著 直到20世纪下半叶以后,在发达国家兴起的知识经济浪潮中,知识生产才成为独立的产业形式,并上升到整个社会生产的关键地位,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