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效决策理论
有效决策理论是奥策尔(Oetzel)于1995年提出的。这个理论整合了广川(Hirokawa)和洛斯特(Rost)的警惕性互动理论(vigilant interaction theory,VIT)及丁允珠(Ting—Tonmey)关于“面子—协商”和“冲突处理”的跨文化理论。
有效决策理论的发展历程
在VIT理论中,广川和洛斯特假定:群体成员谈论与其群体决策相关事宜(如问题)的方式可以影响到他们的思考方式,同样,他们对相关事宜的思考方式又会影响到他们所做出决策的质量。而且,群体所做出的最终决策是由一系列相关联的副决策组成的。
而奥策尔(1995)认为,由于个人主义文化和集体主义文化所强调的结果不同,因此,警惕互动理论可能只限于美国的一元文化群体。他从质量和适应范围的角度来为“决策有效性”下定义。也就是说,决策的有效性意味着决策的良好质量以及能够适合面对的问题。奥策尔(1995)提出的理论主要包含了14个基本条件。基本系列条件主要关注的是同质性群体(如一元文化)和异质性群体(如跨文化)。
奥策尔认为,当同质性群体进行独立的自我阐释时,他们会比较注重任务结果;而当他们进行相互依赖型自我阐释时,就会更加强调关系结果。此外,与进行依赖型自我阐释的同质性群体成员相比,进行独立的自我阐释的同质性群体成员并不追求相互间的统一,他们会有更多的冲突并且很少以合作的方式来解决冲突。与异质性群体的成员相比同质性群体的成员对本群体的贡献也更为均衡,他们对群体的忠诚度也更高。
奥策尔(1995)还进一步提出,当大部分群体成员进行独立的自我阐释时,群体就会采用主导性的冲突处理策略,相反,当大部分群体成员进行相互依赖型自我阐释时,群体则会采用规避式、妥协式或是迎合式的冲突处理策略。采用合作手段来处理冲突的群体所做出的决策要比使用竞争或规避手段处理冲突的群体所做的决策更加有效。强调个人身份认同的群体比强调社会身份认同的群体更容易做决策;成员的贡献越均衡,成员对这个群体和决策的承诺越明显,决策也就越有效。一致达成的决策要比多数人同意或折中妥协后达成的决策更为有效。此外,奥策尔还认为,符合“警惕互动”理论的“基本条件”也适用于跨文化群体,即:跨文化群体能够理解存在的问题,并为之设定“合适”的标准,提出许多可行性的决策,分析这些可行性决策所产生的正、负面结果,而后做出的决策比不具备这些“必要条件”的群体做出的决策会更有效。
2005年奥策尔对“有效决策理论”重新进行了阐释,与1995年的理论相比,这次他少用了一些条件假设。他指出,群体间的负面影响因素越多(如群体问有过历史冲突),群体间的异质性就越强,这样导致各群体成员更加不重视对立群体和彼此的脸面,群体问交流的有效性就会随之降低。此外他也强调,如果是一个强调个性化的群体,更多的群体成员会采用主导性的冲突处理方法,并且群体成员也会轮流坐庄。相反,如果是一个集体主义倾向很强的群体,那么就会有更多的群体成员采用协调式的冲突处理方法,并且每个成员都可以公平地参与其中。奥策尔最后得出结论,越多群体成员运用有效沟通,他们取得的关系和任务的有效性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