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政府服务文化是一种组织文化,它是指一个政府组织全体成员所共有的服务价值观和共同的行为模式的总和。 一个时期以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文化建设的新目标跃出水面,进入各地各级文化发展战略和规划,并且占有核心位置。政府文化部门在向服务型转身的过程中走出了最具标志性的一步,也预示着文化系统工作目的、性质、任务将会有新的定位。
政府与社会的文化关系
在政府与社会的文化关系上,千百年来,政府历来对社会采取的是俯视姿态,即所谓“风动于上而波振于下”,讲的也只是教化,而不是服务。新中国成立后的政府文化管理,在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明确地把向全社会提供文化服务作为政府文化职能,这就不仅是一种精神上、道德上的要求,而且是一种法理上、制度上的规定,一种权利与义务上的规定,这是政府与社会的文化关系的一次重大变化,一种乾坤易位、主客体倒转的变化,这种变化只会在强调法制建设、重视制度作用的今天才有可能发生,只会在政府改革和文化改革的今天才有可能发生。
建设服务型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当前政府职能转换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文化职能作为政府基本职能,也必须顺应这一转型。但是,文化职能的转型又有自己的特殊意义,这决定了它的复杂程度和艰难程度。
已经走过20余年历程的文化市场管理,实际上早已悄然进行着面向服务型的转身,与国家经济管理的转型保持着同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文化市场管理的特点主要体现为通过规范市场秩序来为市场主体服务,进而达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目的。近年来文化部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体系,就贯穿着服务的灵魂。去年7月份《行政许可法》出台,促进了文化市场管理中政府职能的转变,审批行为大大规范,行政审批范围明显缩小,从中央到地方,有关文化市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透明度大大增强,预告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使文化市场管理成为阳光行为。在文化体制改革中,以提高政府服务市场效率为目的开展的综合执法,改变了文化市场管理中“多龙治水”的局面,由此推动了政府机构的重大改革,特别是在一些综合试点地区,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进行了新的整合。
提供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
通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一直是政府履行的责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提出,不仅是对这一职能的“唤醒”与“激活”,更是在理念上、机制上、功能上与以往不可同日而语,是一次质变。它之所以在政府向服务转身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并且引起全社会对政府文化服务职能的关注,主要是基于四点:其一,以往在强调公益性文化设施的服务性时,主要是针对这里的单位和员工的责任和态度而言,现在主要是针对政府的职能而言,政府站到了服务的前台;其二,文化市场管理是通过服务市场来体现对社会大众的服务,是间接性服务,而公共文化服务则是面对面地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是直接性服务;其三,文化市场管理的服务型转变是在国家经济职能转变的总进程中进行的,而公共文化服务是由文化行业单独进行的,因而特征也更为明显;其四,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在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方面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出现的,扩大了政府服务的公益性影响,消除了人们普遍存在的困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不是一切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都要商品化,在文化供给方面政府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进入文化服务岗位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文化市场体系分别对应于整个文化建设的两大分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也分别成为政府文化服务体系的两大分支。政府在这两个分支中担任的角色不同,实现服务的方式也不同。正是这种不同,构成了二者互补互动的良性关系,也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文化服务的全方位模式。
进入文化服务岗位,政府将不仅实现管理职能的转变,还将实现治理方式的转变。它要求文化主管部门必须更加自觉地贯彻服务型政府的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彻底改变“官本位”的思想和高高在上的“教师爷”作派,进一步强化为人民、为社会、为企业、为市场服务的理念,并且切实增强服务能力,在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根本性的改进,避免“越位”、“错位”和“缺位”,提高群众的信任度与满意度,树立起崭新的政府文化形象。
随着政府进入文化服务岗位,将会引发连锁反应,一系列长期困扰文化发展的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它也将推动政府改革,包括推动政府财政体制由投资型财政向公共服务型财政转变,从而营造出一个更加有利于文化发展的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