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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商业

什么是批发商业

所谓批发商业就是指向再销售者,产业和事业用户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商业。所谓再销售者是指二次及其以下的批发商和零售商;所谓产业用户是指从事生产和服务提供的营利性组织,即第一,二,三次产业的企业用户;所谓事业用户是指不以再销售为目的,而是为了业务或事业上的需要购买设备和材料的非营利性组织。概括地说,批发商业是相对于零售而言的面向大批量购买者的开展经营活动的一种商业形态。

我国现阶段的批发体系即批发商业的主体构成主要有:生产企业的直供批发,代理商批发,经销商批发,第三方物流企业批发,配送中心的供货批发和批发市场批发等。在西方发达国家,批发体系除了以上构成,还有专业批发公司(美国电器批发公司),分销商(集中采购低值日用品),仓储式会员制商场,贸易中心(展销), 网络批发(贸易),邮购批发商等.由此可见,批发商业和我们后面要介绍的批发市场是两回事,批发市场只是批发商业体系的一种构成,是批发的一种载体而已。

批发商业的经营特点

1.批量交易与批量作价。批发交易一般要达到一定的交易规模才能进行,通常都有最低的交易量规定,零售交易没有这一限制。因此,批发交易与零售交易相比,平均每笔交易量要大得多。批发交易量的规定是有其经济意义的,那就是批发交易的价格往往与交易量成反比。即批发交易量大,批发成交价往往相对比较低。批发交易每笔成交量之所以能够比较大,因为批发交易的对象是各类用户,而不是广泛而分散的最终消费者。

2.批发商业交易的商品仍停留在流通领域。由于批发交易的对象是各类用户,尤其是商业用户(或再消费者)和产业用户,它们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为了供自己最终消费,而是为了供进一步转卖或加工所用。因此,通过批发交易活动,商品还没有最终进入消费领域,而主要仍停留在流通领域。这是它与零售交易的本质区别。

3.批发商业交易双方购销关系相对稳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批发交易的对象比较固定,变化较小。它们是些专门的经营者与使用者,不像零售交易的对象消费者那样,购买的行为随机性很大,感情型或冲动型购买占很大比例。因此,在批发交易中很容易使双方的关系稳定下来。

4.批发商业交易范围比较广。这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批发交易的对象来源比较广,它有“商业用户”、“产业用户”与“业务用户”3类采购者,而不像零售交易那样,只有一类购买者即最终消费者。其二,批发交易机构数量比较少,不像零售网点那样到处设点。这样少量的批发机构往往意味着大范围覆盖的服务。

5.批发商业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纵观世界各国批发交易的现状,批发交易的专业化方向成为一大趋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现代社会商品种类繁多,采购者的选择性越来越明显,为了适应和满足各类用户采购的需要,批发交易者必须备有充足的货源,即经营产品项目比较多,花色、规格、型号等比较齐全,以便供挑选采购之用。因而,使得批发专门化日益明显。

批发商业的职能

1.集散商品。这是批发商业的首要职能。由于生产部门一般是大量生产,但品种单一,而零售部门往往经营品种较多,但数量较少。为了调节生产与零售之间存在的这种矛盾,在生产与销售之间出现了批发环节。通过批发环节,从各生产部门采购数量多,品种、规格与花色全的商品,然后经过编配,再分别批发给各个零售采购者。这样,即满足了生产部门单品种、大批量销售商品的需要,又满足了零售部门多品种、小批量购进商品的需要。通过批发环节交易把生产部门与零售部门有机地结合起来了,疏通了商品流通渠道。

2.调节供求。生产与零售在时间与空间上也存在间隔。这是因为有的商品是常年生产、季节销售;有的商品是季节生产,常年销售;还有的商品是此地生产,彼地销售或彼地生产,此地销售。显然,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生产与零售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生产供应与零售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批发交易来解决。进一步讲,可以通过批发商的运输、储存、保管活动,来调节供求之间的时空矛盾。

3.商品加工。批发商业主体在进行批发业务时,有时不得不对从生产部门采购来的商品进行重新包装、分级、整理和加工、编配等活动,以便更好地满足零售商购进的需要,从而提高流通效率。

4.融通资金。批发商进行批发交易时,既可以向生产企业提供融通资金便利,也可以向零售商提供融通资金便利。主要表现在以预购商品的形式向生产企业购进商品,以赊销的方式向零售商销售商品。这样,既可为生产企业提供再生产所需要的资金,也可使零售商不致于因资金短缺而不能正常进货,有利于加快商品流通速度。

5.传递信息。批发商在批发交易活动中,通过将收集起来的信息,进行整理与分析,然后传递给生产者与零售商。对于生产者,批发商可以提供市场需求变化等方面的信息,作为他们制定产品开发、生产计划方面的依据;对于零售商,批发商可以提供新产品供应等方面的信息,作为他们采购、销售决策的依据。

6.承担风险。商品在从生产领域进入到消费领域的整个流通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流通风险。如商品损坏、变质、丢失等静态流通风险,市场经营环境变化引起的动态流通风险等等。而这些风险大多发生在库存期间或储存期间。批发商在组织商品流通过程中,又主要承担商品库存任务,具有调节供求的职能。因此,批发商要承担流通中的风险。

批发商业类型

(一)按批发商性质不同,可分为独立批发商、制造批发商、共同批发商、批兼零批发商与连锁批发商

1、独立批发商,又称商人批发商。它是指不依附于生产的独立的批发企业。此企业是用自己的资金,自己核算进货取得商品所有权后再批发售出的商业单位。其组织形式,一般以批发商业公司的形式出现。独立批发商多为成批进货,比生产者直接向零售商发货更节约运费和经营费用,所以对生产者有利。同时,又对零售商提供运输、储存、保管等业务,因而对零售商也有利。独立批发商因专门从事批发业务,拥有专门研究商品流通的经验与技术,专门提供流通环节的各种服务,因此便于商品顺利地通过流通领域,节约流通时间和费用,从而在现代批发商组织结构中是最主要的形式。

2、制造批发商。它是指生产企业的销售机构占有批发地位的批发商。我国商品流通领域中的工业自销,一部分就属于这种形式。

3、共同批发商。它是指为了与百货商店、连锁店等大型零售商的竞争相对抗,由零售团体组织的共同批发企业。其目的在于利用大量采购,节约流通费用,提高竞争力。这一形式在西方较为普遍。

4、批兼零批发商。它是指以批发业务为主,同时进行零售业务的批发商。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批发商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开展多角化经营,部分批发商便兼做零售业务。

5、连锁批发商。它是指由多家批发商组成的连锁组织。这种组积利用大量采购等有利条件,集结其下面的零售商,以对抗大型零售店的竞争。

(二)按批发交易经营商品的范围不同,可分为普通批发商与专业批发商

1、普通批发商。它是指经营商品范围很广、种类繁多的商人批发商,一般多指综合批发商或百货批发商。这种批发商能适应各种综合性零售商店的进货需要。如今,这种普通批发商呈现递减的倾向,逐渐向经营商品专业化方向转化。尤其在五金、运动器械、医疗设备、农机等商品上,这种转化倾向特别突出。

2、专业批发商。它是指专业化程度较高、专门经营某一类商品的批发商。如专门经营食品、纺织品、医药品等商品的批发商即是。专业批发商的优点是能够掌握所经营商品的性能、特征、用途等专门知识,便于零售进货时进行挑选和指导消费。其批发对象多数为专业商店。

(三)按商品流通环节的不同,可分为一次批发商、二次批发商与三次批发商

1、一次批发商,是指从生产者手中直接采购商品的批发商。根据其所处地区的不同和承担职能的差异,又可以分为产地批发商和集散地批发商。产地批发商,多设在某种产品集中生产地,可以随时集中商品,然后向二次批发商出售。集散地批发商,多以集中或分散商品为主要业务。一次批发商在人力、资金、设备、信息处理上具有较强的能力,所以在商品流通中起着巨大的作用。

2、二次批发商,是指从一次批发商那里购买商品,再售卖给三次批发商的批发商。

3、三次批发商是指从二次批发商进货,直接销售商品给零售商的批发商。

我国批发商业企业的发展

据2005年我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4年底我国主要业种批发企业法人单位53.1万个,吸纳就业人员772.8万人,销售额为102042.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92242.7亿元,利润总额1900.1亿元;我国批发业个体经营户214.8万户,吸纳了503万人就业,销售额达到13944.5亿元。

1、从我国批发企业的发展情况

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数量减少,占批发企业总数的2.8%,网点增多,销售额增长,经营规模呈逐年扩大趋势;限额以上批发法人企业虽不多,但销售额占比呈增长状态,到2004年我国有批发功能的商品交易市场总数为81017个,比2003年整顿市场前减少了7794个。其中,全国有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3365家,平均每一交易市场成交额为7.76亿元,市场交易规模增大,成交额增长;全国限额以上连锁经营企业有批发功能的商品物流或配送设施1925个,统一配送比例达到75.9%,实现销售额约3800亿元,在提高商品流通效率的同时,获得了部分批发利润,虽与我国批发业总额相比占比并不大,但伴随连锁经营的快速发展增加趋势。

2、从我国批发业的类别及结构

一是内资批发企业进入2000年后,国有和集体批发业所占比重减少,私营、个体批发业所占比重加大,2003年我国批发业国有企业法人单位所占比重由2000年的60.53%下降到38.24%,其他经营成分的比重则由2000年的39.47%上升为2003年的61.76%。在全国工业消费品批发业的经济成分结构中,公有经济成分所占比重更小,而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所占比重明显加大。

二是港澳台商投资批发领域的企业比重增加较快,2003年限额以上批发企业199家,而2000年只有47家,产业活动单位数和从业人数也呈快速增长。

三是从外商投资批发领域的企业数量和产业活动单位数以及从业人员整体发展看,呈快速增加态势,而中外合作批发从业人员数量呈减少态势。

3、从我国主要类别批发业的分布特点及经营

东、中、西部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销售额、交易市场规模差距大,东部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较快,城乡商品交易市场总量差距不大,凸显集散功能的商品交易市场已成为中小批发企业最活跃的场所。

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限额以上批发业的批发额,东部地区为27868.4亿元,中部地区为5197.8亿元,西部地区为4908.2亿元。东、中、西部地区限额以上批发业分别占限额以上批发总额的73.39%、13.69%和12.92%,东部11省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接近总销售额的3/4;2004年东、中、西部交易市场规模之比为1:0.43:0.28;2004年东部地区有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1337个,占亿元以上市场总数的40%,交易额达14172亿元,占市场交易总额的54%。

2004年城市市场的数量为26995个,而农村地区的市场数量则为55969个,虽然城市市场的数量少于农村,但从总的交易规模和平均每个市场的交易规模看,城市市场明显高于农村市场,这与我国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商品交易市场规模相对较小有关。2003年城市市场的交易总额为15447.5亿元,是农村市场规模的1.4倍;从平均每个市场的交易规模看,2003年城市平均每个市场交易规模为5720万元,而乡村每个市场交易规模为2046万元,城市市场是农村市场的2.79倍。说明城市商品交易市场具有更强的商品集散能力和辐射范围。

批发商业的作用

随着人世以来我国市场竞争的不断规范,一部分生产企业和零售商的规模得到了扩大并介入批发业务,使生产企业或零售企业直接构建起了交易渠道,部分业态或业种出现直接销售渠道或直接采购源头货,缩短了流通渠道,降低了流通成本。但是,面对我国大多数中小生产企业和零售业组织化程度低以及在多数产品短缺的地方,对批发商渠道依赖性依然很强。

在入世五年来的市场竞争中,批发对商品流通功能与作用的趋势越加明显,主要表现为:

一是对商品合理流通的集散功能和商品需求信息的传递功能不可替代,几乎所有的批发企业都将信息传递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要素,因批发业拥有的对促进上游生产环节产品结构的有效调整和下游零售业经营品种结构调整的功能与作用是其他任何环节所不能替代的;

二是对中小零售商提供低成本、齐全商品和配送服务的支持作用不可替代;

三是对生产、现代物流或配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吸纳就业等相关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不可替代。

以中小批发企业最活跃的场所——商品交易市场为例来看:

首先,规模较大的商品交易市场以其较多品种、较低流通成本、较高流通效率,应合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经营活动的需要,深受中小批发企业的欢迎,像以小商品闻名的义乌,到2005年,在义乌商品交易市场从事批发交易的人员超过50万人,带动义乌市小商品制造业2万多家,带动义乌周边地区小商品制造企业4万多家,带动产业就业100余万人,不仅体现出有集散功能的商品交易市场与小商品制造企业互动,也充分体现了流通带动产业等经济发展的活力。

其次,有集散功能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以其拥有的产业集群效应,承担着市场信息反馈、价格发现、商品展示、采购配送、技术研发、国内外贸易等诸多功能,已成为我国独具特色的新型流通组织形式。

再次,商品交易市场与产业集群互动发展,不仅带动了市场经济中各种现代经营方式和多样化的流通组织的发展,而且结合我国转轨时期的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要求,培养了一大批批发商业职业经理人和懂市场经济运行的专业管理人才,这些人正积极实践和探索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特征的新型流通方式,同时,正在为树立民族产业品牌创造条件。

当然,尽管批发商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能替代,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是没有问题。目前,批发商业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批发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批发交易方面,多数批发业仍沿袭传统高成本的交易方式,交易供求信息反馈滞后,市场预测利用率低;批发交易运营管理方面,对现代营销技术应用滞后,缺乏现代批发商业运营管理的专业人才,缺少统一的产业链规划布局;批发商业在流通经济中的社会地位和功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误认为所有的批发环节都是导致流通成本上升的主要因素,进而出现重零售、轻批发的现象。

当前我国批发商业的不足之处

批发商业作为流通部门内部分工深化的产物,在商品流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有批发商业萎缩,非国有批发商业组织化程度低、经营不规范,严重削弱批发商业“大批量、低成本”的经济优势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造成流通不畅,资金周转缓慢,流通费用上升,流通效率低下的局面。从而降低了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质量和效益。因此, 应积极借鉴和探索创新批发商业新的发展模式,实现从传统批发商业向现代批发商业的转变,以适应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

1、大流通市场格局中批发商业的不适应性

我国的批发业经过改革后的重组,已形成国有批发企业和非国有批发企业、商业批发商和制造批发商、批发机构和小商品批发市场并存的多元化新格局,从而在根本上扭转了商品批发渠道单一化的局面,实现了当初“搞活流通”的改革初衷。但是,由于我国尚处于新体制形成的初期,传统的批发业对于新体制的建立尚未完全适应,整个批发体系仍处于转变之中,由此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

2、专职批发商发展滞后

批零分工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批发商的存在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改善供求关系,调节市场供求,在商品流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事实上,只要存在以分工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只要在大量生产大量消费之间存在着各种结构性矛盾,批发商就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并且市场经济越发展,这种必要性也就越突出。我国目前专职批发商数量的减少和在批发业中的比重下降,并不意味着专职批发商的过剩。

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批发业的密度和分布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据统计,我国的每千家零售店拥有批发店的数目远远低于美、日、英、法等发达国家,每10平方公里拥有批发店数虽高于人口密度大大小于我国的美国,但远低于日本,还不到日本的五分之一。因此,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我国的批发商不是多余,而是不足。问题是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是现代批发业,而我国的批发商大多还未完成现代化的转变,由此造成批发商过剩的假象。这种局面如不改变,必将成为商品流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影响到整个经济的发展。

3、批发企业的规模过小

批发贸易本身就是指商品的批量销售,因此要求批发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实行规模经营。但是由于批发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使得市场被重新分割,原有的专职批发商规模缩小,而大量分散的、兼营的、贩运式的批发经营也难以形成规模。除了进出口贸易与生产资料批发交易中有小部分规模较大的批发商以外,各类批发市场中基本没有大批发商。

据统计,2002年大城市批发市场的批发商年平均成交114.9万元,中等城市为86.6万元,小城市为67.8 万元。由小商贩为主体与支撑的传统批发市场已相对过剩,而依托现代科技、先进管理的大批发商严重不足。批发商“小、散、差、乱”,极大地损害了中国批发业的形象,过小的经营规模使我国的批发企业经营成本高而效率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影响了批发功能的发挥,反过来又制约了批发业的发展。

4、商品流通效率低下

现代化的专职批发商的缺乏,必然导致大量非专职批发交易的发生,而多头分散的批发经营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无法通过批发交易的集约化实现流通费用的节约,造成流通效率的低下,流通费用的增加,具有很大的不经济性。按理说,生产企业自销和零售企业直接向生产企业进货,其目的就是为了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但事实上,生产企业为此往往需设置自己的销售机构,而零售企业也必须设置自己的采购机构,从而使批发机构重复设置,不仅没有减少流通环节,反而却呈增加的趋势,反映出我国批发体系的功能不全和效率低下。

5、市场交易秩序混乱

由于批发业的发展滞后,生产企业和零售企业避开批发商直接交易,造成多头插手、百家经商的局面,这就必然促使偶然性、随意性的交易活动蔓延,给市场供求关系带来混乱。特别是大量的批发交易通过各种小商品批发市场进行,而这些小商品批发市场还带有很大的原始性和自发性,缺乏有效的市场规范和管理,市场交易秩序混乱的状况十分严重。许多人正是利用这种市场的物流、信息不畅的特点,依靠随意性很强的不规范交易行为来获取利益。更有甚者,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小商品市场在制度、管理上的不健全大量地造假、售假,使之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主要通道,极大地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批发商业的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批发商业改革创新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十个方面:

拥有批发功能的现代工商企业不断增加,批发商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具有现代批发功能的工业批发商进入,将使原有的批发格局发生变化;

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传统批发企业仍有发展优势;

专业批发企业将更加注重批发配送基础设施的建设;

缺乏创新发展的批发企业将有被新交易方式取代的可能;零兼批的批发商业将呈减少趋势;

外资批发企业的介入将对内资批发业构成威胁;

中小型现代商业发展将对批发配送产生较强的依赖性;

制配销联盟的自愿连锁将有发展潜力;

区域特许将成为批发的一种形式,并呈现规范、发展的趋势;

批发配送企业将由物流支持向提供菜单服务支持转换,并形成发展趋势。

改造、提升传统批发产业

从我国流通业的现状看,生产企业的自销、零售企业向生产企业的渗透,对传统批发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冲击。因此, 批发企业必须抛弃传统批发业的固有观念,对自身的社会存在机能进行再发展、再构筑。我国的传统批发业集中在原物资、商业、外贸、粮食、供销合作总社五大行业,以及烟草、药品、油品、黄金白银等专卖行业。

按照推进流通现代化的要求,通过实施有进有退、资产重组、结构调整等措施,改造、提升这些传统的批发企业,充分发挥它们原有的规模、网络、设施、人才等优势,实现产业组织形式和企业营销模式创新,向现代流通方式转型,从原有的单纯批发业务向两头延伸,用供应链原理改造自身,以贸易为依托,以代理、配送服务为切入点,发挥大型批发企业的组织优势,创新出一条以产品为纽带,从上游原材料供应、中游物流配送到下游产品销售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建立了新型工商和银企合作关系。

推进供应链管理模式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克里斯多夫曾经讲过这样的话:“市场上只有供应链而没有企业”,“真正的竞争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对于这一点,中国的许多企业家并不理解。由于经济的全球化,以及跨国集团的兴起,企业生产产品的“纵向一体化”运作模式,逐渐被“横向一体化”模式所代替,围绕一个核心企业的一种或多种产品,形成上游与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即经济链。

上游与下游企业涉及到供应商、生产商与销售商,这些供应商、生产商与销售商可能在国内,也可能在国外。在这些企业之间,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一体化运作。生产商可以以自己为核心,建立供应链,如海尔集团。批发商与零售商业也可以以自己为核心建立供应链,如香港利丰集团与美国沃尔玛连锁集团。建立自己的供应链与进入别人的供应链都是企业的必然选择。但整个供应链的运行中,往往以批发环节为主导。目前,中国许多企业还满足于孤军奋战,追求一时利益,而不去研究供应链战略与长远利益,这就是中国许多企业与国外成功企业的差距。

积极探索电子商务批发交易

电子商务对传统流通业是一场革命,可以在网上虚拟市场,虚拟银行,实现网上采购与网上结算,通过物流系统送达千家万户。电子商务有 BtoB,BtoC,Ctoc等多种形式,但以BtoB即企业对企业的批发网上交易量为最大。有人预测,在未来10年,国际贸易额的1/3将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子商务的兴起给我国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商品在内的大宗商品批发交易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路和模式。凡是适宜进行大批量批发的商品,通过电子商务,可以有效的延伸交易半径,扩大交易商圈,加速交易过程,降低交易成本。

由于我国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银行网上结算系统还在探索,物流配送水平对电子商务交易还有一定制约。目前,商品批发的网上交易还不普遍,总规模还不大。但是总的来看,通过电子商务进行批发交易,是我国大宗商品流通的发展方向,有着光明的前景。

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代理制

实行代理制要处理好与其他经营方式的关系。批发企业在推行总代理、总经销时,既要抓好名牌产品,也要注意发掘那些具有潜在市场的产品,有条件的批发企业还可以采取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以资产为纽带与生产企业建立更为紧密的关系,充当生产企业的总代理、总经销。

开展零售支援

目前批发和零售的界限正在逐渐淡化。对我国的批发企业来说,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信誉优势、渠道优势和人才优势等自办零售。通过向零售领域的拓展,可以直接了解零售企业和消费者需要,有助于科学地组织货源,提供优势服务,扩大销售。批发企业向零售领域延伸还可以将批零交易内部化,以节约交易费用。特别是小型批发企业,避开与大型批发企业的直接竞争,向零售领域发展不失为一种摆脱困境的好方法。

零售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决定批发企业的效益。批发企业必须强化为零售服务的观念,努力使自己具有独特的信息价值,建立数据库,为零售业活动提供全面支援服务。除了向零售企业转售商品外,还应向零售企业提供促销、广告营业技术指导和全方位服务;为零售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零售企业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提供商品结构调整方案。

向现代物流中心过渡

和传统批发业相比,物流配送中心是现代批发业的主要形式。目前,连锁经营方式在各种零售业态中的引进,为物流配送中心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我国的批发企业所具有的良好信誉和庞大的进货渠道是许多零售企业所无法比拟的,可以对现有仓库、网点、设施、设备加以改造,逐渐发展成为集仓储、包装、加工、分货、配送、运输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化专业物流配送中心,为其他连锁企业提供高效率、少批量、多品种的商品配送服务,帮助零售企业实现零库存。

发展规模经济

对批发企业来说,规模就意味着效益。批发业应该逐步走向合并和协作之路。但这种合作与协作之路不仅仅是将所有经营资源纳入同一组织,借以扩大经营规模,更多应该是相互独立的组织通过经营资源的共享,实现优势互补。这种做法对尽快改变我国批发企业规模较小的现状,尤其是解决小型国有批发企业经营困难,取得规模经济优势是一种很好的办法。

在现阶段,可以借助政府或行业协会的力量,在明确不同企业责、权、利的基础上,明确分工,以网络组织原理重组批发业,通过资源的共享,充分利用现有的国有资产,取得规模经济效益。结合国内批发企业的改革,使国内少数实力雄厚的大型批发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参股、控股或连锁等形式,向多领域拓展,建立起全国范围的商品流通网络,并以此为基础向国际市场发展。

对我国批发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建议

批发业是流通网络的节点和枢纽,对生产和流通的组织作用无与伦比,批发过程本身体现了高度的市场化、社会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目前发达国家批发业中专职批发商的功能呈现多角化趋势,批发企业趋向大型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系统分析、模型技术、线性规划、价值工程、决策技术、网络分析、库存技术等现代管理方法在现代批发业中得到广泛使用。

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充分借鉴、消化这些成功的经验,对于加快批发业的改革与发展,按照现代流通方式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商品批发体系,推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要培育现代批发商业

因为实现现代化批发商业的最重要标志是批发商业与物流、配送业务及信息的系统化。尤其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现代批发商业通过集约市场经营资源,开展集货、分货、备齐商品等,将批发功能和交易总次数集约化,节约流通系统整体成本,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高效率流遗。因此,培育现代批发商业,应是今后我国出台流通产业政策中的重中之重。

二、要正确认识培育大型生产企业、现代零售业与发展现代批发商业的关系

因我国占90%以上的中小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和97%的中小零售企业的商品经营都离不开批发商业的支持。我国可借鉴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批发商业的支持做法,这些国家零售商业的发展,都是建立在高效的批发商业或有批发功能的商品物流和配送为前提保证的,是以增加投人为条件和基础的。

这些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及实现工业化以后,始终把商业的投入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对商业的投资额一直呈上升趋势,从商业投资占国家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重来看,到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一直保持在10%左右,而制造业仅占5%;日本70年代制造业产业设备投资占总投资比重呈下降趋势,1982年为1970年的94%,而对商业的投资却逐年递增,1982年为1970年的150%;在德国,对商业的投资额年平均增长5%。而我国对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远低于国家对其他产业的投人。所以,发达国家对商业基础设施的规划、投资等,带来了商业规模的扩大,带动了商业创新和流通革命,并对其各自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对我国流通经济发展都非常有借鉴意义。

三、要加强对现代批发商业的规划布局和政策指导

批发商业是生产、零售企业的桥梁和纽带,现代批发商业设施的布局应从生产、零售及消费人口密度等全方位角度出发进行配套布局。

四、要强化批发商品牌意识

鼓励批发商业向生产领域适度延伸,提高批发服务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产品销售比例,降低流通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商品流通整体效益,进而提高批发商业的市场地位和现代批发企业的形象。

五、要支持建立共同采购和共同配送的物流体系

支持综合批发商业向专业批发商业转换,提倡批发业将物流业务外包,发展第三方物流,不搞大而全,小而全。

总之,我国批发商业将经过艰辛的改制、探索、创新,强化传统批发功能的效率化,追加新的服务功能,突出各种类型批发交易模式的差异化经营特点,逐渐向新型批发商业转换。伴随产业社会的变化,我国现代批发商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是任何组织所不能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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