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者-参与模型简介
1973年维克多·弗罗姆(Victor Vroom)和菲利普·耶顿(Phillip Yetton)提出了领导者—参与模型(Leader-participation model),该模型将领导行为与参与决策联系在一起。由于认识到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对任务结构的要求各不相同,研究者认为领导者的行为必须加以调整以适应这些任务结构。弗罗姆和耶顿的模型是规范化的——它提供了根据不同的情境类型而遵循的一系列的规则,以确定参与决策的类型和程度。这一复杂的决策树模型包含7项权变因素(可通过“是”或“否”选项进行判定)和5种可供选择的领导风格。
弗罗姆和亚瑟·加哥(Arthur Jago)后来又对该模型进行了修订。新模型包括了与过去相同的5种可供选择的领导风格,但将权变因素扩展为12个,其中10项按5级量表评定。
该模型认为对于某种情境而言,5种领导行为中的任何一种都是可行的。它们是:独裁I(AI),独裁II(AII),磋商I(CI),磋商II(CII)和群体决策II(GII),具体描述如下:
AI:你使用自己手头现有的资料独立解决问题或作出决策。
AII:你从下属那里获得必要的信息,然后独自作出决策。在从下属那里获得信息时,你可以告诉或不告诉他们你的问题。在决策中下属的任务是向你提供必要信息而不是提出或评估可行性解决方案。
CI:你与有关的下属进行个别讨论,获得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你所作出的决策可能受到或不受下属的影响。
CII:你与下属们集体讨论有关问题,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然后你所作出的决策可能受到或不受到他们的影响。
GII:你与下属们集体讨论问题,你们一起提出和评估可行性方案,并试图获得一致的解决办法。
弗罗姆和加哥运用计算机程序简化了新模型的复杂性。不过,如果这其中不存在“灰色带”(即变量十分清晰,能够以“是”或“否”准确回答),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且下属在地域上也不分散时,管理者依然可以运用决策树来选择他们的领导风格。图11—6描述了其中一种决策树。
图
领导者-参与模型的权变因素
弗鲁姆等人提出的12项权变因素如下:
(1)质量要求:这一决策的技术质量有多重要?
(2)承诺要求:下属对这一决策的承诺有多重要:
(3)领导者的信息:你是否拥有充分的信息做出高质量的决策?
(4)问题结构:问题是否结构清晰?
(5)承诺的可能性:如果是你自己做决策,下属是否一定会对该决策做出承诺
(6)目标一致性:解决问题所达成的目标是否一定会对该决策作出承诺?
(7)下属的冲突:下属之间对于优选的决策是否会发生冲突?
(8)下属的信息:下属是否拥有充分的信息进行高质量的决策?
(9)时间限制:是否有相当紧张的时间约束限制了下属的能力?
(10)下属的分布范围:把分散在各地的下属召集在一起的代价是否太高?
(11)动机一时间: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决策对你来说有多重要?
(12)动机一发展:为下属的发展提供最大的机会对你来说有多重要?
弗鲁姆建议管理者对上述12项问题采用自问自答的方式,来帮助确定面对某个具体问题时采用的领导风格。例如,对“你是否拥有充分的信息做出高质量的决策”,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自己独立决策的独裁I领导方式就不可取。又如,“下属对这一决策的承诺有多重要”。如果回答是肯定的,下属参与程度最低的独裁I和独裁H领导方式可能不合适。弗鲁姆和其他人的研究表明,与这个模型一致的决策一般是成功的,与这个模型不一致的决策一般是失败的。下属好像更喜欢与这个模型一致的决策。
弗鲁姆和杰戈认为,领导的有效性是决策的有效性减去决策成本,再加上参与决策的人的能力开发而实现的价值的函数。做出有效的决策是可能的,但如果这些决策对发展下属的能力没有作用或作用太小,或者决策过程很昂贵,那么这些决策会降低组织整体人力资本水平。因此。领导风格可能是时间驱动的,或者是发展驱动的。
领导者-参与模型的优劣分析
对最初版本的领导者一参与模型进行的考察得到的结果十分积极,由于修订的模型新近出现,其效度还有待于评估。不过新模型是1973年版本的直接扩充,它与我们目前对该模型价值的认识应是一致的。所以,在此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修订后的模型对于帮助管理者在不同情境下选择最恰当的领导风格提供了非常有效的指导。
首先,修订后的领导者一参与模型十分复杂、繁琐,其次,领导者一参与模型进一步证实领导研究应指向情境而非个体,也许称为专制和参与的情境要比称为专制和参与的领导更讲得通。与豪斯的路径-目标理论相同,弗罗姆、耶顿和加哥都反对把领导者的行为看作固定不变的,他们认为,领导者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境调整他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