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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页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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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1.灵活高效 针对性强

夹页广告是可跨时间、跨空间使用的广告媒体,可以根据客户自身经营地点的复盖的范围,指定投放时间、广告投放数量,广告投放范围和对象,有针对性地对目标消费群进行广告投放,目标定位准确,使宣传一步到位,是目标营销的重要手段。

2.突出明显 信息量大

夹页广告使用不低于80g铜版纸四色精印,吸引读者目光,便于收藏和传阅,有二次、多次传播的效果。同时独立的彩色广告页面,不受报刊新闻及其他元素的干扰,广告突出明显,信息量大。

3.经济实惠 性价比高

夹页广告和同等规格的报刊广告相比,区域投递夹报广告占绝对优势,可以有针对性的规划广告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4.准确及时 回报率高

别人把您的广告印在纸上,把您的广告送到客户手中。夹页广告由投递员根据客户要求,1 1夹寄投递,保证准确及时,使用户易于接受,无陌生感,广告接受率高。

同时:l夹页投递量的多少,投递的区域,投递的时间可由客户自行选择,与媒体版面相比价格低廉并具有较高的可信度,,美誉度和权威性.2与电视,广播,报纸相比形式新颖,鲜明直观,存留时间长,保证价值高,传阅人次高,有利于消费者认同,如与其它媒体同期展开,可增加客户的宣传力度,有助于增加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

5.发行规范 放心省心

夹页广告拥有强大的媒体资源优势、规范的发行渠道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使广告准确送达目标群体,客户可以省心、放心。

刊例价格

《新闻晨报》和《新民晚报》的2006年最新刊例价显示彩色的整版最便宜的也要22万,黑白的整版最便宜要15万,然而报纸夹页广告整版最贵是1。8万。他们的定价理由:《新闻晨报》《新民晚报》整个报社的盈利渠道并不是他每天报纸的销售收入,其每份报纸的销售收入仅仅是支付给运输发行部门和卖报纸的工作人员工资,甚至发行的这块费用也是需要补贴的,而报纸的纸张成本和报纸的印刷成本支付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也是需要报社补贴的,最大一笔费用支出就是报社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报社的办公设备,办公场所的租金等等的开销,报社其实就是靠广告的收入来维持生存和盈利的。

而“报纸夹页广告”定价理由很简单,所要支付的成本远远要比以上两大媒体少的很多,例如不需要支付庞大的新闻采访、编辑的记者、主编、设计等团队人员的工资等。

合法性

也许很多的客户在担心夹报广告的合法性,因为经常能看到一些《晨报》《晚报》报纸中夹有宣传上非常夸张的医疗广告和一些保健品广告,这些其实全是非法的夹页广告,未经工商和广告协会等部门

审批备案的,正规的报纸夹页广告都是要经市工商局广告检测科和市广告协会严格审批并备案的,全都有临时性广告发布批号的,一般叫“沪工商广临字×××”或者“邮广专送×××”,这些全是合法的报纸夹页广告,所以不用担心夹报广告的合法性,只要时正规的广告公司,正规的广告发布程续就可以了。

广告泛滥

夹页广告“发行商利用正式的、公信力较强的媒体附送非法资料,极大地损害了读者的公共利益。”薛彬在对上海市部分报纸以及非上海市出版的《环球日报》、《参考消息》、《良友周报》等报刊的采样后发现,发行商在分发这些出版物时,应他人要求附送了大量的广告单页、折页和其他宣传资料,有时数量竟达正式出版物的三分之一。

附送的内容都是未经审批的广告,其中尤以各种药品、医疗器具、壮阳药等为最。“这类广告和宣传资料无论是在版面、版式设计,还是在所用纸张上,都与正式出版物一致,通常冠之以‘健康医讯专版’等名称混淆欺骗广大读者,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这个问题存在已数年,而且规模越来越大,出版物发行商已将此作为增加收入的稳定来源,并由此产生了一批以招揽附送广告为生的企业群。”出现非法夹报广告主要是不法发行商“利欲熏心”所致,只有对发行商规定新的义务,才能杜绝非法夹报广告。

“不过,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导致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对此进行查处,因此有必要对发行商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在现有的《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基础上,增加对发行商义务的规定条款,即把《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得发行、出租、征订、附送、散发或者展示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规定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出版物宣传资料”中的“出版物、出版物宣传资料”修订为“出版物或其他非法宣传资料”,并规定相关罚则,以制止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非法夹页

夹页广告☆报社:尽量保证品牌企业不做非法夹页广告《新闻晨报》负责人说目前能做的就是把非法夹报广告上的品牌企业在报纸上公示出来,并且提醒读者不要上当,发现夹报广告可以跟报社举报。报社要保证总体不出现严重问题。局部地区零星夹报广告很难避免。有些小广告公司对于工商、报社的治理根本不在乎,他们甚至说,你们爱怎么处理都随便。对于这种情况报社也确实没有办法,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拿不到赔偿。建议由工商、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牵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议人大立法。

☆工商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夹页广告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一相关负责人也作出了类似的解释:“对于报纸的非法夹页广告,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不法广告商通常不断更换交易地点,隐蔽性极强。那些发放非法广告的“游击队”也给工商部门的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因此,治理报纸非法夹页广告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监督。”

☆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正在为立法作调研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副处长陈丽介绍说,新闻晨报、新民晚报等报纸受非法夹页广告侵害比较严重,主要是这些报纸发行量大、报纸内容受读者欢迎。很多不明白真实情况的读者由于报纸品牌好、可信度的原因,以为这是报社的行为,有很多人会去购买广告上的产品。由于广告效果好,进一步刺激了某些人夹带广告的欲望。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正在上海一些报刊社做非法夹页广告调研,希望将来能进一步完善治理非法夹页广告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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