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品进销差价
商品进销差价是商业企业核算存货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商品进销差价是指含税售价与不含税进价的差额。由于此差价没有实际意义,为了与原售价核算法的内涵一致,进一步将差价分为进销差价和进项税额进行明细核算。
商品进销差价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商品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商品类别或实物负责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商品进销差价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二)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商品进销差价率=月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月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月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月末余额+本月“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余额×商品进销差价率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委托加工商品可以采用上月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月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企业无论采用当月商品进销差价率还是上月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商品进销差价,均应在年度终了,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
商品进销差价的核算
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是指售价(或码价)与含税进价之间的差额,这样一来使该明细科目核算内容与增值税实行前的商品进销差价核算内容一致,但不符合增值税是价外税的本质要求。另外发行企业以售价或码价核算采购的商品,商品的进价不再进行核算,
商品进销差价(进项税额)的期末结转=(含税销售成本﹣含税进销差价)÷(1+17%)×17%
由于进销差价是根据综合进销差价率结转,而商品价格相差悬殊,各种商品的差价率各有高低,加上不同差价率的商品库存和销售比重不尽相同,必然导致商品进销差价(进项税额)期末分摊出现偏高或偏低的现象出现,年终在调整进销差价的同时,调整商品进销差价(进项税额)。
为了克服上述核算存在的问题,建议:
将商品进销差价分为不含税进销差价和销项税额两个明细科目核算。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是不含税售价与不含税进价的差额,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是商品的销项税额。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和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的期末分摊:
本月进销差价率=月末进销差价科目余额÷,本月已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本月不含税销售收入×进销差价率。年终决算前应对各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一次核实调整,根据商品盘存表上出版物的售价或码价,与库存商品科目余额进行比较,剔出盘盈盘亏因素后的差额为多转或少转的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
本月已销售商品应分摊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本月不含税销售收入×17%。
将商品进销差价分为上述两个明细科目核算的目的有3个:
1、既保证了售价核算方法的实施,又符合增值税价外税的本质要求。
2、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较进销差价中含销项税额的做法更能确切地反映商品进销差价的本意,体现经营毛利的概念,便于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
3、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直接根据售价(或码价)结转,易理解,易操作,减少了会计核算工作量,更有利于查账和用账。
下面举例说明:
1、进货核算:某书店从甲出版社购入图书1500册,进价1万元,进项税为1700元,码价为2万元。根据图书调拨单、发票等帐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图书20000
贷:应付账款——甲出版社10000
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7094(为不含税的差价)。
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2906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甲出版社1700
2、销售收入的核算:
本月进行打折销售,实现销售收入12000元,销售图书1000册,码价15000元。
借:银行存款12000
销售折扣与折让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
计提销项税额,销项税额=(15000-3000)÷(1+17%)×17%=1743.60
借:主营业务收入1743.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43.60
3、月末结转成本和商品进销差价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00
贷:库存商品15000
本月已售商品进销差价中(销项税额)是按码价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本月已售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15000÷(1+17%)×17%=2180
借: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2180
贷:主营业务成本2180
假设图书类库存商品期初余额为35000元,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期初余额为12250元,本月进销差价率为:
差价率=(7094+12250)/[15000÷(1+17%)+(20000-15000+35000)÷(1+17%)]=0.411,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差价额=15000÷(1 +17%)×0.411=5269.23
借: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5269.23
贷:主营业务成本5269.23
注意:由于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和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是根据商品入库时的售价或码价计算的,所以分摊时采用的销售收入不是实际销售收入,而是已售商品入库时的售价或码价。因而为了核算方便,发行企业的销售核算是以售价或码价及折扣入账,期末一次计提销项税额。
4、假设年末进行盘点,根据图书结存数量扣除盘盈和盘亏因素后图书的码价为39948.70元,帐上结存的图书码价为40000元,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少分摊40000 -39948.70=51.30元,调整:
借:商品进销差价——进销差价51.30
贷:主营业务成本51.30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商品进销差价下设进销差价和销项税额两个明细科目,年终只需要根据盘点情况调整进销差价即可,商品进销差价(销项税额)不再调整,减少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
商业企业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结转
已销商品进销差价计算出来以后,要在有关账户中进行调整,以正确核算财务成果。其结转方法有蓝字转销法和红字冲减法两种:
1. 蓝字转销法,即用蓝字转销“商品进销差价”和冲减“商品销售成本”账户。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商品销售成本 ×××
2. 红字冲减法,即用红字冲减“商品进销差价”和“商品销售成本”账户。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成本×××(红字)
贷:商品进销差价×××(红字)
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计算和结转已销商品进销差价,都必须在月末财会部门计算毛利率时,将当期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调整为不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其计算公式为:
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当期应交的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