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约化质量
合约化质量的定义是“合同约束下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这里的“一组固有特性”不仅包括产品本身的符合性、适用性,还内涵着相关系统资源利用的合理性;这里的“要求”不仅包括明示的要求,而且还包含了隐含的组织、顾客或其他相关方(指与组织的业绩有利益关系的个人或团体,例如所有者、员工、供方、银行等)的要求。其中“隐含的组织、顾客或其他相关方的要求”是质量要求中的基本要求,而“明示的组织、顾客或者其他相关方的要求”是具有需求特征的,需要通过合约化的形式才能明确的要求。
在现代经济学中,“所有的市场交易都是一种合约”。从合约经济学角度来看,所谓质量是指一种由供应方将满足某种约定要求的产品在约定时间内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让渡给另一方的承诺而形成的一种合约关系。这种关系可以是显性的,也可以是隐形的。显性质量合约可以包含隐性质量合约。从本质上说,合约化质量概念是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广义质量概念。
合约化质量的内容
合约化质量是基于复杂系统的合同约束下的群体性主观质量,其内涵构成如图1所示,其构成要素的关系如图2所示,其前提、宗旨、本质、核心和价值可阐述如下。
图1
合约化质量存在的前提有三点。第一,主观质量概念的存在;第二,委托代理双方均有搞好质量的动机;第三,存在不完全信息、不完备合同、不完全市场。
合约化质量的核心,是合同或质量合同。合约化质量自然有尽可能在合同中明晰质量条款之意,但更重要的是使质量上升为一种独立的合同要约。合同的本质属于机制设计,通过合同产生激励与约束作用或机制,以实现合约化质量的宗旨。
图2
合约化质量的宗旨就是在于能更好地保证和提高复杂产品系统质量,比如,对军用飞机来说,就是能切实有效地保证军队采购到“性能先进、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有战斗力的复杂产品系统。
合约化质量的本质,是使得顾客价值最大化、企业效率最大化,对军用飞机质量来说,就是军事效益(军事价值)最大化、复杂产品系统代理方效率最大化。这与卓越质量管理相一致。从标准化质量概念到合约化质量概念的演变,反映出质量的两种屙l生:物质性和社会性。前者表现为一种绝对质量,即一定科学技术条件下的产品客观物质性能;后者表现为一种相对质量,即产品满足一定消费条件下某种社会需要的程度。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中,质量具有不同的侧重点:在卖方经济中,质量主要表现为物质性,质量价值更多地体现在质量的使用价值上,质量合同是基于对质量功能和质量成本的认可:在买方经济中,质量则更多地表现为社会性,质量价值更多地体现在质量的价值传递增值认可上,质量合同是基于顾客价值的感知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