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由于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业是由信息内容服务业与互联网结合发展的产物,同时,又带有服务业的深厚内容,属于新兴交叉行业,当前的相关专著或是论文均没有对该行业有一个清晰的定义。
详细定义
本文结合我国信息界长期以后形成的关于信息内容服务业相关观念,并结合当前一些社会发展的实际,本文将要研究分析的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业下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定义:
(1)即面向生活的娱乐、休闲、游戏类,以信息资源的传播为特色,主要通过互联网等诸多媒介,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关于餐饮、休闲、娱乐、购物多平台的信息服务及互动,为一定区域人群、区域消费服务提供一站式多平台的系列增值内容服务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
(2)根据格鲁伯从服务对象出发的划分标准,服务业可以分为三部分:消费服务业、生产服务业和为社会服务的政府服务业。本文研究的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业属于消费服务业。
(3)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业主要通过会员制服务,为购买信息内容资源的会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具体包括:消费联盟折扣共享、个性化需求信息资源集成、会员文娱活动等等。在市场推广过程中,通常伴生着会发行大量的相关会员服务卡,以作为会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