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百科|12Reads

一国两制

什么是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意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在与中国大陆政治环境不同的地区以特别行政区作为具体政府建制,对于这些地方原有的社会体系则不予干涉。此政策最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亦是199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在香港及澳门行使主权后所采用的政治制度。

“一国两制”政策以“一个中国”为原则,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的地区之中,中国大陆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民主集中制。但是,在香港主权移交及澳门政权移交后,香港及澳门皆不实行社会主义,皆保持其原有资本主义。并可以享有除国防和外交外,其他事务高度自治及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称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例如香港对外事务方面,香港可以以“中国香港”(Hong Kong, China)名义参与国际事务与体育盛事,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等成为成员之一,而香港与澳门两者的基本法是有所不同,如澳门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没有决策权。

“一国两制”除了在香港和澳门移交予中国后实施,也是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但台湾民众在中国统一或台湾独立的问题上仍存在分歧。台湾在经历1990年代包括总统直选的一连串民主化运动后,支持台湾独立的比例缓步微升、且通常稳定地高于支持统一的比例,而均低于支持维持现状的比例。

一国两制的内涵

“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1.一个中国是前提和基础,离开这个前提,“一国两制”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一个中国是我们的原则、立场、底线。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台湾的主权属于中国是不可动摇的事实。1995年江泽民同志提出“发展两岸关系、和平统一祖国八项主张”、2004年国台办发表5.17声明、2005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以及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四点意见中都重申了这一观点和立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决不动摇。

2.两制并存:两种制度既不是你吃掉我,也不是我吃掉你,而是长期共存,但主体仍然是社会主义制度。两制并存是两种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的并存,而不是两个政府、两个政权、两个主权的并存,中国仍然是单一制国家,而不是联邦制或邦联制。

3.高度自治,中国统一后,香港、澳门、台湾现行的经济和社会制度、生活方式、与外国的经济文化联系长期维持不变,同时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司法权(”包括终审权)”;可以实行单独的财政预算,中央政府不向特区收税;不干预特区内部事务,并且在全国性政权机构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名额,让特区各界人士参与国家管理;特区人民享有各种合法权益:如私人财产、合法继承权、企业所有权等,以及外国人和侨胞在特区的私人投资等均予以法律保护。对于台湾,邓小平同志在一次谈话中指出:台湾可以比香港更宽松,除了解决香港问题的这些内容可以用于台湾以外,还允许台湾保留自己的军队。

4.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武力。和平统一是实现一国两制的途径。“和平”和“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世界人民都渴望“和平”和“发展”。“和平统一”符合大陆和台湾人民的根本利益,具体方式是通过两岸对等谈判的方式解决相关问题,但与此同时,我们绝不作放弃武力的承诺。我们强调不承诺放弃武力,并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台湾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不承诺放弃武力目的是为了“和平统一”的实现,如果承诺了放弃武力就等于打开“台独”和外国侵占台湾的方便之门,以及台独分子妄想的“和平的走向分裂”都可能成为现实。

一国两制的特征

一国两制具有四个基本特征和一个根本特征。四个基本特征是:

l.超意识形态性,把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两个完全不同的意识形态统一在一个国家里。

2.超生活方式性,把资本主义生疆方式和社会主义生活方式两个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统一在一个国家里。

3.超社会制度性,把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制度统一在一个国家里。

4.超经济制度性,把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两个完全不同的经济制度统一在一个国家里。

一个根本特征是:实事求是。“一国两制”是实事求是的产物,反映实事求是的要求,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实事求是贯穿了其全部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根据国际环境、历史情况、中国现实提出来的,是马克思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科学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相结合的结果,是一个伟大的创举,是我党统战理论中最光辉的亮点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大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一国两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政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一国两制”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1.初步构想阶段(1978-1980年)

“一国两制”构想最初萌芽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邓小平就阐述了解决台湾问题要尊重台湾现实的思想。

1978年10月8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文艺家江藤淳时就指出:“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此次谈话透露出祖国统一后中国政府将从实际出发、尊重台湾现实和保护外国人投资的最初思考,这是邓小平同志涉及“一国两制”构想的最早谈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代替了“解放台湾”的提法,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提出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

1979年12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了广为流传的“三个不变“,他指出,实现统一祖国的目标,要从现实情况出发。统一后“台湾的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台湾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包括外国在台湾的投资、民间交往照旧。”台湾作为一个地方政府,可以拥有自己的自卫力量,军事力量。”这一系列论述构成了“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框架。

2.具体化阶段(1981-1983年)

从1981年“叶九条”到1983年“邓六条”的发表标志着“一国两制”理论基本内容进一步具体化。

198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第一次全面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叶九条”已经包含了“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邓小平同志1984年12月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曾明确指出:“198t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的九条声明,虽然没有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

1982年1月10日,邓小平在接见来华访问的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基时说:“在实现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性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3年6月25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国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又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六条具体构想(简称“邓六条”)。从”叶九条”到“邓六条”,“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内容更加完备、明确和系统化,“一国两制”方针的大体框架基本形成。

3.正式确立阶段(1984年)

1984年,邓小平同志又先后提出了有关”一国两制”的许多重要思想,其中主要包括:

(1)“一国两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在台港澳地区实行资本主义,是否会影响大陆的社会主义呢?对此,邓小平给予了明确回答。他指出,“一国两制”除了资本主义,还有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主体、十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主体是很大的主体,社会主义是在十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行。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我们相信,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更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

(2)“一国两制”方针长期不变。针对部分人(包括外国人)担心中国“政策多变”问题,邓小平多次阐明相关政策: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我们已经讲了很多次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这个政策。有人担心这个政策会不会变,我说不会变。”我们讲“五十年”不变,“不是随随便便、感情冲动而讲的,是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和发展的需要。”邓小平用“五十年不变”这一形象化的语言,强调了大陆坚定不移地落实“一国两制”政策的决心,同时也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将信守诺言的庄严承诺,这为推动“一国两制”的实施创造了必要条件。

(3)用“一国两制”办法解决中国统一问题也是一种和平共处。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把列宁提出的和平共处原则运用到解决国家统一问题上来。他认为:“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指出“和平共处的原则不仅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而且在一个国家处理自己内政问题上,也是一个好办法。”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的原则来解决国内特殊问题,这是邓小平对列宁和平共处原则的灵活运用和新发展。

1984年1O月,《了望》周千U发表《一个意义重大的构想——邓小平同志谈”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对。一国两制”构想作了首次系统报道。这一报道可以视为“一国两制”构想已基本确立的重要标志。”

1985年3月第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至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用“一国两制”解决台、港、澳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基本方针正式确立。

一国两制的实践

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首先在解决港澳问题上取得了成功。从香港和澳门的历史和现实出发,中国政府提出了既要按期收回对港澳的主权,又要继续保持港澳地区的稳定和繁荣的原则。这个原则的具体体现就是实行”一国两制”,即在香港和澳门到期回归祖国后,分别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保持不变,即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据此,中国政府分别同英国和葡萄牙政府就香港和澳门的主权回归及过渡问题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香港和澳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是祖国统一大业取得的伟大成果,它有力地证明,“一国两制”创造性的构想是实事求是的,也是富有生命力的。”

一国两制”构想,最先是从台湾问题提出来的,尽管目前台湾问题还未尽人意,但应当看到,自1978年以来,海峡两岸关系已经有了重大的进展。3O多年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在。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推动下,海峡两岸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2005年4月26日国民党主席连战来大陆进行了“和平之旅”,4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会见连战,举行举世瞩目的“胡连会”,就两岸和平发展进行“建设性对话”。这是自1949年后国共两党领导人60年来第一次会面,对台海和平稳定与两岸关系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它象征着国共摆脱历史恩怨,面向未来。以负责任的态度考虑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伺时也说明了两岸统一的潮流不可阻挡,台独不得人心,是注定要失败的。

2008年5月26日,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率领中国国民党大佬访问大陆,这是继连战大陆行后两岸的又一件大事。同年,应海峡两岸关系协会邀请,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于6月l1日至l4日率团访问北京,就两岸周末包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事宜进行商谈。6月13日上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钓鱼台国宾馆签署了《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与《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纪要与协议都自签署之日起7日后生效。这是在1993年“汪辜会谈”签署4项协议后两会签署的首批协议,是“汪辜会谈”后两岸协商谈判取得的重要成果。目前两岸关系沿着和平发展的方向继续向前推进,两岸经贸交流继续扩大,文化交流渐次增加,两岸政治互信不断累积。虽然两岸关系的发展依然有许多需要克服的问题,但是两岸关系的良性发展正在成为可以预期的目标。

一国两制的意义

一国两制的理论意义

(一)“一国两制”是对科学社会主义若干原理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1.“一国两制”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结构的主要形式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在单一制形式下,全国只有一个统一的立法机关,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在国内,所有按行政区划设置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均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然而,按照“一国两制”构想,特别行政区都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这就突破了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内只能允许存在一种社会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的观点,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结构新形式。

2.“一国两制”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只有社会主义制度,只有社会主义建设,从来没有提出过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内部,在一些局部地区可以保留资本主义制度,还要进行资本主义建设。但邓小平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前提下,提出了“一国两制”,以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并在“一国两制”、两制并存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这就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

(二)“一国两制”赋予列宁“和平共处”的思想以新的涵义,创造性地把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共处”原则,用来处理一个国家的内部问题“和平共处”原则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准则。邓小平创造性地将这一原则由“外”转向“内”。用来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统一问题,解决一个国家内部实行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之间关系的问题,这是一个创造。

一国两制的现实意义

第一,“一国两制”有利于用和平方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无非是采取和平和武力两种方式,“一国两制”这一和平方式最符合中华民族的利益和意愿。

第二,“一国两制”有利于祖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和“四化”建设。实践证明,“一国两制”为祖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继续繁荣,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政治条件。2O世纪9O年代以后,海峡两岸的经贸来往日渐增多,民间贸易大幅增长,科技文化交流更加频繁,这大大加快了我国繁荣富强的进程。

第三,“一国两制”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范例。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但地区不稳定的情况和国际争端仍不时发生。世界上一系列国际争端和历史问题,均需要建立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方式来解决,“一国两制”在香港和澳门的成功实践,为世界上仍处于分裂状态的国家和民族实现和平统一提供了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新办法提供了尊重现实,相互妥协,相互退让的新思路,也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国与国之间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该词条对我有帮助 (0)
成就高成效,实现管理能力快速提升,12Reads系列教材限时特惠! 立即购买 PURCHASE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