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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机制

什么是10+3机制

10+3机制是指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的合作机制,在每年定期举行外长会议、财长会议、领导人会议等。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东盟国家逐步认识到启动新的合作层次、构筑全方位合作关系的重要性,并决定开展”外向型”经济合作。10+3和合作机制应运而生。

10+3机制的国家组成

10国是指东盟的文莱(1984年)、柬埔寨(1999年)、印度尼西亚、老挝(1997年)、马来西亚、缅甸(1997年)、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995年)。总面积约44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6亿。

3国是指中国、日本、韩国三国。

东盟-中、日、韩(10+3)合作机制2001-04-13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集团化并行不悖,相互促进。经济全球化推动了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促进了各国人员、信息、文化的交流,极大地推进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经济区域化既是经济全球化在区域范围内的一种表现形式,从长远看也是对全球化的促进。

10+3机制的成立背景

10+3机制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危机意识的产物。在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中,东亚国家深刻认识到在金融全球化的时代,遇到困难时难以独善其身,只有协调与合作,才能抗御金融风暴和经济动荡。

从另一方面来说,东亚也已经拥有开展区域合作的一些最基本的条件:

1、东亚在冷战后保持了多年的总体稳定,和平与发展是地区形势的主流;

2、东亚内部贸易额已经占总贸易额的30%以上,区域内投资、人员往来不断加强;

3、在信息化时代和知识经济的浪潮中,东亚正在建立起新的产业循环,东亚各国都是这一链条中的一环;

4、东亚合作有着历史传统,近代以来,许多先行者和思想家作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东亚各国和人民之间思想相通,在文化和价值观方面有许多共同点;

5、东亚已经建立起一些次区域经济组织,如东盟。还有一些次区域合作,如湄公河和图们江流域合作。还有小区域合作,如新马印马泰国之间的“增长三角”等。东亚已经有区域合作的初步的经验。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速,国际竞争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东亚要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增长,就必须加强区域合作。

10+3机制的创立与发展

创立

东盟——中、日、韩(10+3)合作机制源于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1990年提出的“东亚经济集团”设想,后来改称“东亚经济论坛”。因美国反对,日本消极,论坛未能启动。东盟在1995年曼谷首脑会议上提出举行东盟与中、日、韩首脑会晤的设想。1997年底,首次东盟与中、日、韩(时为9+3,1999年柬埔寨加入东盟后成为10+3)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发展

领导人非正式会晤。1997年底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首次非正式会晤后,又在河内和马尼拉举行了第二、三次会晤,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了第四次首脑会议。
部长级会议。已启动的有外交部长会议、高官会议、财政部长会议、财政和中央银行副手会议、经济部长会议、经济高官会议。
第二轨道(非官方)活动有东亚展望小组会议、主要产业-商业论坛和中日韩三边政策研究机构合作。

10+3机制的成果

1999年底第三次10+3领导人会晤发表《东亚合作联合声明》,提出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等公认的国际原则处理相互关系;强调要推动东亚国家间的对话与合作,促进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

《联合声明》明确东亚合作的重点领域是:经济、货币与金融、社会及人力资源开发、科技、发展合作、文化和信息、政治安全和跨国问题等8个领域。

经济合作方面是加速贸易、投资和技术转让,鼓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合作,推动工农业合作,加强中小企业,推动旅游业的发展,鼓励积极参与东亚增长区——包括湄公河盆地的发展;通过考虑将诸如建立“东亚经济委员会”以及为主要地区工业启动产业论坛的倡议联系起来,以促进民营部门更广泛地参与经济合作活动;同时,鉴于这些行动是实现了持续经济增长以及对于防止东亚再次发生经济危机所发挥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参加国同意继续进行结构改革,并加强他们之间的合作。

货币与金融合作领域是在共同感兴趣的。金融、货币和财政问题上加强政策性对话、协调与合作,初始阶段可以集中在宏观经济风险管理、加强公司管理、资本流通的地区监管、强化银行和金融体系、改革国际金融体系、通过10+3的框架,包括10+3财政和央行领导人和官员的对话与合作机制,加强自救与自助机制。

社会及人力资源开发方面是在诸种实施“东盟人力资源开发倡议”、建立“人力资源开发基金”以及“东盟社会保障体系行动纲领”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

科技发展领域是加强合作,加强能力建设,促进东亚经济发展及可持续增长。增强技术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本地区长期的经济和政治稳定。

文化和信息领域是加强地区合作,向世界其他地区宣传亚洲的观点,进一步促进东亚人民之间的交流,推进对彼此文化的了解、友好与和平,集中了解东亚文化的力量和优点,认识到本地区的力量部分来源于其多样性,并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继续努力。

政治安全领域是继续进行对话、协调与合作,加强相互理解与信息,从而在东亚地区建立持久和平与稳定。在跨国问题上加强合作,以解决东亚各国在这一领域的共同关切。

10+3机制历届会议

首次会议

1997年12月15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江泽民主席出席。会议议题是:1、21世纪东亚前景;2、全球关系特别是亚欧关系;3、保持地区经济稳定方面的合作,特别是东南亚金融危机问题;4、深化地区经济联系方面的合作,包括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5、国际经济问题方面的协调与合作。

第二次会议

1998年12月16日在越南河内举行。胡锦涛副主席出席。会议议题是:1、东盟与中日韩在地区经济恢复方面的合作;2、东盟与中日韩面向21世纪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方面的合作。

胡锦涛副主席在会上提出加强东亚合作的三点主张:增强对东亚发展前景的信心;进一步开展东亚各国的互利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体制的改革与调整。为加强东亚各国在经济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的协调与合作,胡副主席还提出了在9+3框架内举行财政和央行副手会议的具体建议。

第三次会议

1999年11月28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回顾对《河内行动计划》的支持和后续行动;2、就21世纪东亚合作交换意见;3、就地区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4、就第三届亚欧会议准备工作交换意见。

朱镕基总理就东亚合作的方向、目标与原则阐述了中方主张,强调鉴于东亚的现实和多样性特点,东亚合作的重点应当放在经济、金融和科技领域。建议将东亚财政和央行副手会议机制化,根据需要在此基础上举行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朱总理还呼吁重视加强高科技领域的合作,就加强科技交流和人力资源开发、合理开展本地区的产业技术转移、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共同研究。会议发表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确定了东亚合作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第四次会议

2000年11月24日在新加坡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东亚的未来;2、加强东亚合作。

朱镕基总理提议将10+3定位为东亚国家合作的主渠道,逐步建立起金融、贸易和投资合作的框架,最终实现地区经济的更大融合。此外,还就信息技术、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湄公河流域开发等领域加强合作提出一系列务实倡议,得到各方赞赏。

第五次会议

2001年11月5日在文莱斯里巴加湾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讨论东亚展望小组报告;2、加强10+3合作:贸易和投资合作、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地区意识。

朱镕基总理就东亚合作提出一系列重要主张和建议,强调在当前形势下东亚国家加强合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10+3应本着互利互惠、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继续向前发展并向更高水平前进。10+3应在侧重经济合作的同时,逐步开展政治和安全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可首先从非传统安全问题着手。其它国家领导人对此予以积极呼应。

第六次会议

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2、东亚发展倡议;3、东盟一体化倡议;4、老、柬、缅加入亚欧会议。

朱镕基总理就全面提高10+3合作水平提出倡议和看法:一是深化经济和金融合作;二是拓展政治和安全合作;三是加强合作机制建设;四是加强各国人民之间友好往来。会议通过了《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

第七次会议

2003年10月7日在印尼巴厘岛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就国际和地区政治、经济问题交换看法;2、深化10+3合作的途径;3、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中短期措施的落实情况;4、10+3人员交流和人力资源开发研究小组报告;5、东亚发展倡议与10+3框架的联系;6、10+3合作的发展方向。

温家宝总理表示,东亚区域经济加强合作、互惠共赢、共同发展,正在成为本地区新世纪发展的主题。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循序渐进、开放包容应成为深化10+3合作遵循的原则。建议从四个方面入手,完善充实10+3合作,逐步推动东亚合作迈向更高的水平:研究建立东亚自贸区的可行性;推进东亚财金、金融合作;加强政治安全对话;拓展社会特别是文化、科技合作。

第八次会议

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万象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地区及国际政治、经济事务;2、加强10+3合作的途径和机制;3、10+3合作未来发展方向。

温家宝总理阐述了10+3合作向东亚合作发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凝聚共识,把握节奏;打好基础,扎实推进;明确方向,东盟主导;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开放透明,兼收并蓄。提出为推动东亚合作全面深入发展,建议稳步推进东亚自贸区建设;深化金融和投资合作;拓展安全对话与合作;促进社会文化科技合作;发挥10+3合作智力资源的合力;科学规划东亚合作未来;支持10+3小组。

会议确定东亚共同体为东亚合作的长远目标,就2005年在马来西亚召开首届东亚峰会达成共识,决定启动东亚自贸区可行性研究。

第九次会议

2005年12月12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

温家宝总理强调在新形势下巩固和深化10+3合作的重要意义,阐述了推进10+3合作的四点主张:着眼长远发展,扎实推进合作;采取灵活方式,保持开放进程;增强相互信任,秉持求同存异;照顾各方关切,谋求共赢成果。提出为进一步拓展和深化10+3合作,应重点提升经贸合作水平,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突出发展合作,拓展安全合作,加强民间交往;应做好中长期规划,推动合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会后,领导人签署了《关于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吉隆坡宣言》。

第十次会议

2007年1月14日在菲律宾宿务举行。

温家宝总理指出,近10年来10+3合作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和旺盛活力,确立了在东亚合作中的主渠道地位。10+3的发展增进了各方相互理解和信任,推动了本地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促进了东亚稳定与发展,提高了本地区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温总理号召各国应在构建一个政治上互信共存、经济上互利共赢、安全上互助共济、文化上互鉴共进的和谐东亚方面取得共识。会后发表《第十次10+3领导人会议主席声明》。

第十一次会议

2007年11月20日在新加坡举行。

温家宝总理就加强和深化10+3合作提出建议:第一,坚持相互尊重和平等相待,实现各国的和谐相处。第二,着眼于共同利益,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是东亚合作的主要目的及和谐亚洲的重要基础。第三,统筹兼顾,实现东亚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第四,立足实际,探索并形成符合东亚多样性的合作模式和途径。第五,开放包容,在10+3合作与其他合作机制的优势互补中实现东亚共同体的长远目标。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和《2007-2017年东盟与中日韩合作工作计划》,决定建立10+3合作基金。

第十二次会议

2009年10月24日在泰国华欣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重点讨论气候变化、灾害管理、粮食和能源安全、公共卫生、经济和金融以及教育合作。

温总理在会上充分肯定10+3合作进展,就加强合作提出六点建议:第一,巩固经济复苏势头。第二,深化财金合作。第三,扩大域内贸易和投资。第四,实现区域互联互通。第五,促进共同发展。第六,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温总理还表示中方将向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机制提供2亿美元资金支持,促进亚洲债券市场建设,中方愿牵头10+3经贸领域合作。

会议发表了《10+3粮食安全和生物能源开发合作华欣声明》。 第12次10+3领导人会前,10+3国家于6月发表《东盟与中日韩合作应对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联合新闻声明》。

第十三次会议

2010年10月29日在越南河内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回顾10+3合作,展望未来发展方向;2、就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看法。

温家宝总理表示,10+3合作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东亚合作主渠道地位更加凸显。温家宝总理就10+3合作下一阶段发展提出四点建议:加快推进东亚自贸区建设;深化财金合作;推进粮食安全、互联互通和教育等领域合作;加强在重大国际问题上的沟通协调。温总理宣布,在去年承诺为10+3大米紧急储备项目专储30万吨大米的基础上,中国再捐资100万美元;向10+3合作基金注资100万美元,用于推动东亚自贸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十四次会议

2011年11月18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温家宝出席。

温家宝表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发酵。各种复杂因素交织,使世界经济前景变得不确定、不稳定。东亚国家相互帮助,加强合作,共谋发展,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了经济较快增长和金融稳定,地区经济融合进一步加深。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东亚各国在不同程度上都面临经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艰巨任务,地区发展还很不平衡。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强凝聚力和内生发展动力,通过进一步深化合作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在世界格局的变化中占据主动位置。

第十五次会议

2012年11月19日,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15周年纪念峰会在柬埔寨金边举行。

温家宝总理与东盟十国、日本、韩国领导人共同出席。会议通过了《关于纪念10+3合作15周年的领导人联合声明》和《关于10+3互联互通伙伴关系的领导人声明》。

第十六次会议

2013年10月10日,第16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文莱苏丹哈桑纳尔主持会议。

东盟10国以及韩、日、美、俄、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领导人或代表出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讲话并强调把握和平发展、互利合作大方向、推进东亚合作健康发展。各国领导人围绕东亚合作发展、有关国际地区问题和全球性议题交换意见。

第十七次会议

2014年11月13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缅甸首都内比都出席第17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

李克强在会上就加强10+3合作提出几点意见:第一,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第二,提升区域金融合作水平。第三,密切地区互联互通。第四,深化民生领域合作。第五,扩大人文交流渠道。第六,加强公共卫生合作。

第十八次会议

2015年11月21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出席第十八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

李克强提出,要从以往合作历程中汲取经验和启示,更加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只有增进互信,才能夯实合作根基;只有融合发展,才能共同繁荣、实现共赢;只有扩大共同利益、求同存异,才能缩小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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