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默许共谋
默许共谋是指一些厂商之间没有进行正式的交流而形成的企业间生产决策的协调。
当公司之间通过心照不宣的方式同时限制产量并提高价格,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即使它们之间并没有在之前达成过任何正式的协议,但他们彼此都乐于采用这种看似不光明正大的手段来增收。
默许共谋的研究
任意给定行业中的生产者都有动机实现共谋,因为一个成功的共谋协议不仅可以提高消费者支付的价格,而且可以提高生产者的利润。反垄断法和经济学家对这类协议深恶痛绝.因为它们强加给消费者的成本超过了转移给共谋企业的利润。这一条件是如下事实的结果,作为对高价的反应,消费者减少了对商品的消费。共谋协议的社会成本产生于在较高价格下可以消费的商品数量的减少。因为价格规定协议给社会强加了成本,所以价格规定协议自从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 Sherman Antitrust Act)之后,在美国被视为违法就不足为奇了。该法案的第一部分就宣布价格规定为非法,因为所有这类阻止价格降低的合约都“妨碍贸易”。
尽管一个行业中的企业可以通过共谋规定价格得到更高的利润,但如果它们的卡特尔想达成这一目标的话,必须克服许多障碍。首先,协议必须保密,因为它是违法的。这明显提高了参与协议的当事人进行谈判和保证遵守协议以及降低竞争企业试图勾结的可能性所付出的成本。其次,这个行业的企业必须就协议的条款互相谈判。协议越复杂,协议成功的可能性就越低。一般地,行业中的企业数目很少、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型完全相同以及企业有相同的生产成本时,谈判进行得就更为顺利。再次,一旦达成协议,产品的价格上升了,就必须找到某种机制控制卡特尔的成员,以保证它们遵守协议的条款。强大的厂商贸易联盟倾向于使得强制措施易于执行,因为它们提供了一个让共谋的厂商可以交换信息、讨论协议变更的平台。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在其经典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观察到:“进行同种贸易的人们很少聚在一起,即使为了娱乐和解闷也很少相聚,但是他们的谈话总是导致对公众不利的共谋或者提价。”最后,如果对产品的需求相对于价格的提高反应很小,共谋就更有可能成功,因为龚某企业不必担心提价时会失去大量的客户。
一旦卡特尔达成提价协议并付诸实施,它就面临两个困难。第一,不能在竞争性价格下盈利的企业可能在共谋企业设定的高价下盈利。如果进入的成本相对较低,新企业就会进入市场,这种产品的供给将会增加,产品的价格就会下降。当新企业进入市场的成本相对较高从而阻止新企业的进入时,共谋协议更可能成功。第二,在市场上成功索取高价的唯一途径是减少总产出。这是必需的,因为消费者的需求遵循需求规律,通常在价格上升时减少对商品的购买。因此,每个参与卡特尔的企业都被要求减少产量,以便减少市场的总产量。不过,每个企业在高价格下都有提高产量的动机。因此,在卡特尔期间,每个企业都可以通过违背协议二获利。许多共谋协议在短期内失败,就是因为某些参与其中的企业增加它们的产出超过了指定的配额。当其他参与企业发现这种“欺骗”行为时,它们也会增加产量,而价格就会恢复到竞争性的水平。
许多压制竞争的共谋行为通过一种外在的协议相协调。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几方并没有达成一个外在的协议甚至相互间也没有直接交流,共谋行为也可以发生。两个企业可以通过在市场上采取行动向对方提供其意图的间接信号来协调它们的生产决策。这种类型的共谋被称为默许共谋。这些行为在反垄断法的框架中是合法的,只要每个企业的行动明显地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且它们没有采取只有和其他企业共谋时才会采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