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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本抑末

读音

重本抑末 zhòng běn yì mò

相关历史

“重本抑末”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长期奉行的一种经济政策。《汉书·食货志上》载:“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在士农工商的“四民”中,商被排在了最末位。朱明王朝建立后,继续奉行“重本抑末”政策。朱元璋曾言:“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洪武十四年(1381年)还规定:“农民之家止穿绸纱绢布,商贾之家止穿绢布。如农民家但有一人为商贾,亦不许穿绸纱。”“重本抑末”,主题在于“重本”,“抑末”是为了“重本”。所谓抑末,主要是政府制定贬黜商人的政治社会地位的政策法令,包括不准商人人仕、限制商人的生活水平,把商业看成“奸伪之业”,把商人看成末等之民。中国的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什么要推行这一经济政策呢?中国的“重本”,不同于西欧18世纪的重农学派,鼓吹理想农业,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营大农业,而是重地主制经济的农业,对于土地利有权和封建剥削关系的确认及对封建剥削对象小农经济的讴歌。换言之,中国的“重本”,是重在为封建剥削基础的农业土地关系,抑末的基本出发点是巩固封建经济,因此“重本”就特别强调巩固小农经济。此可谓中国封建重农思想的基本特征。小农经济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小农经济与自然经济并非同义语(如日本的独立经营农户,现仍依附于现代资本主义)。但在中国封建社会,小农经济与自然经济形式二者达到和谐一致。中国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小农加上家庭手工业,再加上家庭饲养业,形成了中国几千年来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中国……因农业和手工业制造的直接结合而造成的巨大的节约和时间的节省,在这里对大工业产品进行了最顽强的抵抗。”

重本抑末第一原因

小农经济所以能在中国长期存在,其原因有二:一是自然因素。中国的自然条件宜于发展种植业,由此而形成农户经营农业并力求自给自足;二是社会因素。中国封建社会缺乏严格的土地等级制度,土地的自由买卖和平均析产的继承制,造成了小土地的所有和家户经营农业的持久条件。因此,旧中国主要是封建地主,而很少经营地主。因为封建地主是靠租税、徭役过活,小农经济则很适合其剥削形式。这种“重本抑末”政策的特点,就是重封建生产关系下的小农经济。换言之,就是压低商人的地位来防止农业劳动力外流,以解决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矛盾。以上可谓“重本抑末”政策产生的第一原因。

重本抑末第二原因

其次,民以食为天。中国封建统治者很知道这个道理,《史记》载:“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朱明建国后,朱元璋很注意总结元朝灭亡的原因,从中汲取教训,深恐“民急则乱”。为缓和当时的社会矛盾,在制定统治政策时,主张“四民之业,莫劳于农”;“农为固本”。认为农业生产如不能恢复和发展,其政权是难以支持下去的。这也是封建统治者制定“重本抑末”政策的又一个原因。

重本抑末第三原因

第三,商人的经济实力构成了对统治者的威胁。商人富埒王侯,如进一步将是权倾王侯,专制皇权怎能容忍?于是历代有种种贱商的规定,这样就形成一个衡量社会贵贱的标准是权的大小,而不是财富的多少。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皇帝可以让贫贱者富贵,也可让富贵者贫贱,全在皇帝一句话。一贫如洗的仕子,只要一进龙门,马上就身价百倍。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学而优则仕”是通向权力和荣华富贵的捷径,因而仕居四民之首。商人经商获利高,人们趋之若鹜,舍本求末,则动摇了专制皇权的国本一一农业的稳定。要巩固国本,让农民过安于艰苦的农业生活,就必须厉行抑商、贱商。不难看出,商为四民之末,乃是由传统的社会结构所决定的。

由此可见,“重本抑末”政策的出现,是明代封建统治者为巩固其封建统治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这种政策的支配下,商人的社会地位自然就屈居末位了。

当然,明朝统治者奉行“重本抑末”政策,并不是一概不准商业进行,而是在经济政策上充分发挥了商品经济对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封建经济的补充、调节、支持作用,使商业为巩固其统治服务,只不过在“四民”中把商排列最末而已。朱明建国后,曾经针对宋元重税及税制混乱状况进行征课清理,规定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洪武十三年(1380年),下令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税”。是年,又裁撤了税收额米不及500石的364所税课司局。⑾又针对元末滥发纸币,导致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状况,于洪武七年(1374年)设宝钞提举司,造大明宝钞,便利民间贸易和商人贸易。这样,商业就在有限的范围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与此同时,商人也在夹缝中逐渐得到发展和改变着其社会地位。

重本抑末思想发端于道家

对于重本抑末的思想渊源,学术界至今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与战国时期魏国李悝、秦国商鞅等人相关,亦即重本抑末思想产生于战国并与法家思想相联系。傅允生在2002年第2期《中国经济史研究》上撰文认为,从主张重视农业,抑制工商发展的思想产生来看,其渊源至少应该上溯到春秋末期道家鼻祖老子那里。对春秋末期商品经济的兴起与发展,老子持明显的否定态度。因而,把重本抑末的思想渊源与老子联系在一起是有史实根据的,重本抑末思想发端于春秋末期的道家而非战国时期的法家的观点可以成立。老子及道家注重人的生命价值,追求精神超越,轻视物质财富,淡于生活享受,认为工商业发展以及所产生的矛盾,既违背了人性自然,也脱离了物的自然性。老子作为一名隐君子,他的重农抑工商思想在当时不可能付诸实践。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对此后道家乃至法家和儒家的重本抑末思想所产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

重本抑末与经济思想

“重本抑末”是传统观的主要倾向。叶适则讲三代”皆以国家之力扶持商贾,流通货币”,到汉代始行抑商政策,他认为:”夫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使其果出于厚本而抑末,虽偏,尚有义。若后世但夺之以自利,则何名为抑?”(《习学记言序目》卷19)此前反对”重本抑末”者也不乏人,但对这一传统教条本身进行公然批判否定、从学理上指为”非正论”的则自叶适始。尽管他还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本工商末”的基本理念,但他的”非正论”说,已经标志着宋人的商品经济观念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他主张”商贾往来,道路无禁”(《水心别集》卷1《治势下》),指出”夫山泽之产,三代虽不以与民,而亦未尝禁民自利”,当时”而坐盐茶、榷酤及它比、巧法、田役、税赋之不齐以陷于罪者,十分之居其六七矣。故曰比三代之刑为重。”(《水心别集》卷2 《国本下》)他要求政府改变政策。

叶适反对重本抑末和夺商专利

叶适对工商业的重视,不仅表现在反对重本抑末和夺商专利方面,而且提高到欲使工商业者参政议事、进入统治集团的程度。”其要欲使四民世为之,其理固当然,而四民古今未有不以事。至于丞进髦士,则古人盖曰无类,虽工商不敢绝也。”(《习学记言序目》卷12)否定不许工商子弟为官的旧规,主张入仕无身份限制等,在经济思想史有着重要意义,这与变迁相关联。当时”乃至工商之子亦登仕进之途”,”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认不群者,亦许解送。”(《宋会要辑稿·选举》卷14之15、16)苏辙说:”凡今农工商贾之家,未有不舍其旧而为士者也。”(《栾城集》卷21《上皇帝书》)与唐代”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唐六典》卷3)不同了。叶适的观点很有价值, 当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商人的经济地位提高,利益要求也提上日程;而古代谈不上有商人思想家,因此士大夫集团中代表商人利益、为他们讲话的意见就很难得。从北宋范仲淹以”吾商”自喻,到叶适要求许可工商业者入仕,证实经济发展促进思想观念变化。不过,这还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与西方的市民阶级的自治权益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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