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学派税收思想概述
重农学派税收思想是法国资本主义建立时期的资产阶级税收理论。重农学派产生于18世纪下半叶的法国,其先驱者和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的P·布阿吉尔贝尔、F·魁奈、 A·R·J·杜尔哥和西斯蒙第。17世纪下半叶到18世纪的法国,由于封建王朝实行重商主义政策,农业极度衰落,税制紊乱,苛捐杂税名目繁多,人民负担沉重,法国的财政经济面临严重的危机。重农学派认为,社会财富的真正源泉是农业,要财源茂盛,增加财政税收收入,必须发展农业,从而将其研究重心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提出了重农主义的经济理论体系。他们在税收方面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思想和政策主张。
重农学派税收思想的内容
重农学派税收思想的内容主要有:
(1)税收与生产的关系。他们提出了三点很有价值的观点:
①课税不能过重,不可影响和破坏生产,应根据纳税人的能力缴纳。否则,生产就会衰退,反过来,造成税收收入的减少;
②税收占国民收入的比例要适当,应当和国民收入的数额保持平衡,不可任意挥霍;
③税收增长的前提是财富的增长。认为农业生产是财富之母,君主要想多征税必须首先扶持农业。不这样做,征税就会变成掠夺,很快会使国家趋于衰落贫穷。
(2)主张实行“单一土地税制”。取消其他一切赋税,简化赋税征收机构,节省征收费用。
(3)提出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
(4)以转嫁为标准划分直接税与间接税,并提出了以“纯产品”为核心的税收转嫁与归宿的学说。
(5)主张废除包税制。重农学派的税收理论是防止封建帝王横征暴敛的理论武器。
重农学派的税收思想
重农学派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非常重视农业,较有影响的是布阿吉尔贝尔的税收思想和魁奈单一土地税理论。
(一)布阿吉尔贝尔的税收思想 布阿吉尔贝尔是18世纪初叶开始至19世纪中叶期间,最早指出经济学所提出的问题与解决的方法的学者,也是最早应用经济学于税制改革理论的带头人。著有《法国详情》、《法国辩护书》、《谷物论》、《货币缺乏的原因》、《论财富、货币和赋税的性质》等著作。他的税收思想主要有:
1 批判柯尔培尔重商主义政策,认为国家应保护农业,而不是工商业。
2 分析了人民贫困与财政贫乏间的因果关系。指出赋税制度以及包税制致使农业贫困化。
3 提出改革旧税制的三大主张。
(二)魁奈的土地单一税理论 魁奈主要著作有《租地农场主论》、《谷物论》、《赋税论》、《经济表》、《经济表的说明》、《经济表的分析》、《重要考察》、《关于手工业劳动》、《关于工商业利益和所谓不生产阶级生产性的纪录》、《关于货币利息的考察》、《中国的专制制度》。魁奈赋税理论的意义表现在他以重农主义理论为基础,通过税制改革,唤起对专制王权的批判,指出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方向。他的土地单一税理论主要有:
1 魁奈提出土地单一税主张。认为赋税的根据不在于赋税协助权,而在于封建的君主共有权。在间接税方面,应以葡萄园税代替饮料税。
2 认为纯产品源泉在于农业。农业是惟一的生产部门,只有农业生产才创造“纯产品”,其他部门包括工业生产在内,都不生产“纯产品”。这是重农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
3 对纯产品课征直接单一税,是负担最轻的赋税。
(三)米拉波的政策主张 米拉波也是重农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著作有《人口论》、《赋税论》、《农业哲学》等。他的政策主张主要有:
1 自由放任。判断一个社会健康与否就看它是否符合自然秩序的标准。政治经济学的任务,即在阐明这种客观的经济规律,使人为秩序符合自然秩序。靠竞争和自由放任才能处于这样一种自然秩序的状态。
2 实行大农业经营。小农业经营想获得很大的利益是不可能的,必须把土地集中形成大农业经营。
3 整顿税收。废除其他赋税,实行只向土地所有者阶级征收一种单一的地租税,也就是只向土地所有者阶级得到的那部分“纯产品”征税。实行单一租税还可以简化税制,大大降低征收税时花费的费用。
4 维护私有制。反复强调私有制是符合“自然秩序”的,私有制的安全是社会经济秩序的基础。
(四)杜尔哥的税收思想 杜尔哥在经济理论上集中研究了财富问题,着重考察了财富的形成和收入的分配。
1 对纯产品学说的发展
杜尔哥把“自然的恩赐”不知不觉地转化为农业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认为“纯产品”是土地对农民劳动的赐予,是农民劳动利用了特殊的自然生产力的结果,土地如果离开了劳动便不能生产任何东西。他认识到“纯产品”转化为地租被土地所有者占有是土地私有权的结果,比魁奈更进一步说明了地租的本质和根源。
2 工资和利润理论
杜尔哥把工资、利润、利息、地租都归结为资本主义的基本收入。他认为工资是工人必要的生活资料,决定工资高低的因素是劳动者同购买他的劳动的人双方协议的结果。工人人手过多的现象使工资必然趋向于工人最必要的生活资料。
3 利润与价值论
杜尔哥第一个研究了“利润”,把它看作是一个独立的经济范畴。既然资本促进了纯产品的增加就应分享一份。他提出利润是出自纯产品的收入,是节约工资的结果。他由地租引出利息,由利息引出利润。认为出租土地可以取得地租,借出货币可以得到利息,投资开办企业就应得到利润。认为只有农业劳动是惟一典型的生产劳动。土地是一切财富首要的、惟一的来源。把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前者是对土地所有者征收的税;后者是对佃农征收的税、对企业利润征收的税、对销售或消费商品征收的税三种。认为除了对土地纯收入征税外,所有赋税都应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