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69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470号文批准,1997年10月28日——30日采取“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的网下发行方式,在郑州以每股5.5元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万公众股,同年11月13日在河南省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初期的注册资金为3亿元,其中发起人持有国有法人股2.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33%,社会公众股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7%,公司股票“郑州煤电”(600121)于1998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主营煤炭生产及销售,发电及输变电。目前拥有生产矿井三对(米村矿、超化矿、告成矿),火力发电厂一座,年煤炭生产能力550万吨,发电量8亿千瓦时。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在册员工13119人,总资产22亿元人民币。公司除“三矿一厂”外,还投资成立有北京裕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郑州郑煤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新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 公司成立初期公司总股本为3亿股,在经过上市几年来的利润分配和2005年公司实施综合股改后,目前公司的股本总数为629,140,000股,其中:郑煤集团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99,603,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1,457,000股,共计331,060,000股,占总股本的52.62%;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98,080,000股,占总股本的47.38%。 上市十年来,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郑煤集团公司并没有对外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公司的主要股东一直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是郑煤集团公司。
郑州煤电地处国家重点煤炭工业基地之一的郑州矿区,主导产品为中灰、低硫、高发热量、可磨性好的无烟煤,是优质的工业动力煤;电厂是资源综合利用的坑口电厂。完善、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和营销网络,一体化的业务结构,大大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以技术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内抓管理、外树形象,逐步形成了技术先进、机制灵活、管理完善的高效率上市公司。煤、电产量连续突破记录,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煤炭产量由1997年度的281万吨增长到2006年度的500万吨,发电量由1997年度的3.68亿千瓦时增长到2006年度的8.49亿千瓦时。 公司拥有强大的科技研发力量,目前有各级各类技术人员900余人,由我公司科技人员独立研发的豫西“三软”不稳定煤层一次采全高技术和“三软”不稳定煤层高产、高效矿井的研究成果,分别获河南省科技创新一等奖和二等奖,并在全国推广应用,其技术特点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以董事长牛森营、总经理王书伟为核心的企业领导班子带领公司全体员工,秉承“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按章操作、打造品牌、开拓创新、提高效益、回报社会”的经营管理理念,本着“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精细化管理夯实根基,以执行力建设提升质量,以资本运作促进发展,以激励激机制激发创新,以扎实工作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真抓实干,求真务实,逐步形成了团结、奋进、高效、规范、诚信的企业文化,在证券市场树立了较好的企业形象,实现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简介:
公司主营煤炭生产及销售、发电及输变电。拥有煤炭地质储量24157万吨,可采储量13302万吨。煤炭产品主要是无烟煤、贫煤以及主要用于发电、冶金及民用的优质工业动力煤。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以煤为本,煤电联营,多业并举”的经营发展战略,力争建成技术先进、机制灵活、管理完善、高效运转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08年4月16日公司公布资产重组预案,拟以15.46元/股向大股东郑煤集团定向增发不超过4亿股,用于收购集团其他煤炭业务相关资产,郑煤集团煤炭业务将实现整体上市。
历史沿革: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家原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7]97号文和原国家体改委改生[1997]第89 号文批准,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公司)独家发起,以其所属米村煤矿、超化煤矿、东风电厂剥离后的经营性资产作为发起人资产,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河南省第一家上市的原中央企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69 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470 号文批准,1997 年10 月28 日—30日采取“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的网下发行方式,在郑州以每股5.5 元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 万公众股,同年11 月13 日在河南省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初期的注册资金为3亿元,其中发起人持有国有法人股2.2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33%,社会公众股8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7%,公司股票“郑州煤电”(600121)于1998 年1 月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8 年7 月7 日,郑州煤电800 万股公司职工股上市流通。 1999 年6 月4 日,经公司1998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以总股本3 亿股为基数每10股送3 股,另用资本公积金转增2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上市时的30,000 万股增至45,00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33,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73.33%;社会公众股12,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26.67%。 2000 年5 月23 日,经1999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以总股本4.5 亿股为基数每10股送4 股,另用资本公积金转增4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由45,000万股增至8100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59,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73.33%;社会公众股21,600万股,占总股本的26.67%。 2005 年8 月22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382 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5]130 号文批准,公司成功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回购,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3.8 股对价股份,支付对价股份合计为8,208 万股,公司总股本未变,社会流通股由21600 万股增加至29,808 万股。至2005 年12 月28 日,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定向回购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当期初的81,000 万股减少至当期末的62,914 万股。公司唯一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郑煤集团持股数量由51,192 万股变更为33,106 万股,占总股本的52.62%;原21,600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更为29,808 万股,占总股本的47.38%。 2007 年8 月22 日,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申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为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书,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郑煤集团所持的3,145.7 万股份可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原来的33,106 万股减少至29,960.3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29,808 万股增加至32,954 万股。截止2007年12 月31 日,郑煤集团所持可流通股部分未予减持。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数为62,914 万股,其中:郑煤集团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9,960.3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145.7 万股,共计33,106 万股,占总股本的52.62%;社会流通股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9,808 万股,占总股本的47.38%。 上市十年来,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郑煤集团公司没有对外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公司的主要股东一直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是郑煤集团公司一家,共他股东皆为证券二级市场的流通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