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选址度量法是一种既考虑定量因素、又考虑定性因素的用以支持设施选址的方法。
步骤
选址度量法的步骤如下:
1、明确必要因素。
在分析研究影响设施位置的各种因素时,首先明确哪些是必要因素。凡是不符合任何一个必要因素的方案,先被筛选掉。
2、对因素分类。
将各种因素分类,凡是与成本由直接关系、可以用货币表示的因素,归为客观因素,其它的则归为主观因素。同时,对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要分别确定其比重。如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同样重要时,则其比重都是0.5。设X为主观因素的比重,则:
客观因素的比重值=1-Xx->[0,1]
若X越接近1,则主观因素显得越重要,反之亦然。
3、计算客观度量值。
对每一可行性位置方案,应该计算它的客观度量值。
其计算方法如下:
图一
式中,
Ci–第i可行性位置方案的总成本;
Cij–第i可行性位置方案中的第j项成本;
Mo,j–第i可行性位置方案的客观度量值;
图二–各可行性位置方案的总成本得到数和;
m–客观因素的项数
n–可行性位置方案数目
若将个可行性位置方案的度量值相加,则其综合等于1,即:
图三
4、确定主观评比值。
由于各种主观因素多数定性因素,难以按量化值直接比较。但可以采用某些方法,将他们间接转化为数量值表示,如采用强迫选择法衡量各位值的优劣。这种方法是针对每一项主观因素将每一可行性位置分别成对的比较。较佳位置的比重值定为1,较差位置的比重值定为0。然后,根据各位置所得到的比重值和总比重值,来求出某一主观因素在某一可行性位置的主观评比值。一般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图四式中,
Sik–第i可行性位置对第k因素的评比值;
Wik–第i可行性位置在第k因素中的比重;
图五–第k因素的总比重值;
主观评比值为–数量化的比较值,可以利用此数值来比较各可行位置的优劣。此数值一般在(0,1)范围内,与接近1,则说明该位置越优于其他位置。
5、计算主观度量值。
在评价时,主观因素超过一个。同时,各主观因素的重要性也可能不完全一样。因此,对多项因素综合评价时,还应确定各主观因素的重要性指数。这种指数的确定方法也可应用上述的强迫选择法(或采用专家评估法)。然后,根据每一因素的主观评比值和该因素的重要性指数,分别计算每一可行性位置的主观度量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图六
式中,
Msj–第i可行性位置的主观度量值;
Lk–第k项主观因素的重要性指数;
Sik–第i可行性位置对第k项主观因素的评比;
M–主观因素的项数。
6、确定位置度量值。
位置度量值是对某一可行性位置方案的综合评价。其计算公式为:
图七
式中,
Ml,i–第i可行性位置方案的位置度量值;
X–主观类因素的比重值;
(1 − X)–客观类因素的比重值;
Ms,i,Mo,i含义同前。
7、决策。从多种可行性位置方案中,应当选择位置度量值最大的可行性位置方案,作为设施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