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转厂需求
加工贸易企业又称海关监管企业,一般情况下都是外资企业。加工贸易是企业:是指从国外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本国的廉价劳动力和土地,加工成成品后复出口的企业。加工贸易又称三来一补企业:包括最常见的进料加工企业、来料加工企业。 特点:加工贸易企业的原材料必需从国外进口,成品必需复出口,进口多少料件就要对应出口多少成品,一进一出必需平衡,报关方式是手册报关(说白了就是用本手册登记进出货物),当加工贸易企业的成品出口时就是所谓的核销。外商的目的只是利用本国的廉价劳动力和土地,我国的目的是引进外商投资和技术,所以国家实施了这样一个政策:加工贸易企业进口原材料免交17个点的增值税,他们的产品最终必需出口核销,因为加贸企业不能在国内直接采购和销售(除了以转厂的方式),所以转厂就有了它存在的意义。
2.转厂定义
转厂(深加工结转):加工企业A将保税料件(即加工贸易企业的料件或成品)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或本直属海关内的加工贸易企业B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在正常的海关定义下:转厂为深加工结转,即两个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结转。
案例:加贸企业A从国外进口料件塑胶粒,在国内生产出半成品五金塑胶片,然后复出口核销。东莞另一加贸企业B从国外进口料件五金塑胶片,在国内生产出成品五金,然后复出口核销。
说明: A需出口核销的半成品刚好是B需进口的料件,通过转厂A就可以把五金塑胶片销售给B。在转厂过程中,A等于把五金塑胶片出口核销了,B等于从国外进口了五金塑胶片,B把A的五金塑胶片生产出成品五金后依然后出口核销。
3.加工贸易企业转厂
无数企业遇到这样一个情况:国内一般贸易企业A希望把公司的产品销售一个加工贸易企业B,但B要求。A给他转厂,否则不能采购A的产品。因此国内一般贸易企业A需要解决转厂问题。
转厂过程中有两个主体:转出方和转入方。转入方已固定是加工贸易企业了,但转出方可以是任何性质的企业。
所以转厂模式有两种:
模式一:两个加工贸易企业之前间转厂, 即深加工结转。
模式二: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结转,即保税区转厂。
说明:如果贵公司是国内的一般贸易的企业(包括有进出口权或没有进出口权的)如果希望把产品转
厂给加工贸易企业(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企业),那么你就需要用到第二种模式:保税区转厂。
4.保税区转厂—出口转内销
保税区(物流园,监管仓)都是有境内关外的政策,即货物从国内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反之等于进口,说白了保税区就等于是国外的地方,国内入保税区则出口,保税区入国内等于进口。所以如果你是一般贸易企业,可以先一般正常出口(与在码头或黄岗正常出口的手续一样)到保税区,然后让转入方加工贸易企业在保税区办理进口(手册进口),这样完全附合加工贸易企业的企业性质:加工贸易企业的原材料必需从国外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