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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纪审计
财经法纪审计,是对国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严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所进行的专案审计,是政府审计的形式之一。对严重违反国家现金管理、结算制度、信贷制度、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税利上交规定等所进行的审计,均属于财经法纪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的重点则审查和揭露各种舞弊、侵占国家资财的事项,审查和揭露使国家和集体时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各种失职渎职行为。其主要目的,是检查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制度、执行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揭露违法乱纪现象。其任务是审查被审计单位贯彻执行财经法纪情况及存在问题,彻底查明各种违法乱纪案件,并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处理建议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财政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是我国国家审计机关主要的审计目标。
财经法纪审计既可以单列一类,也可以认为是财政财务审计的一个特殊类别。因为进行财经法纪审计要涉及到财务问题,同而进行财务审计又必然地要涉及到法纪问题。一般是在财务审计中对案情比较重大的违反法纪事件专门立案审查,这样有助于集中精力,查明要害问题,同时也有利于进行专案处理,追究经济责任。我国的财经法纪审计类同于国外的弊端审计和法规审计。弊端审计,是指以检查、鉴定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是否有弊端行为为目的的一项专门审计;法规审计,即指法令、规章审计,它的目的是要确定政府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令、执行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法规审计,在18世纪的政府审计中已经开始使用,现在它经常与效率、效益审计结合在一起,用来检查政府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