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象征性损害
象征性损害是指受害人主张的其所遭受损害中的极小部分,是程序法(尤其是诉讼法)领域的概念。象征性损害依据实体法所确定的损害范围本来并不微小,却基于主张损害赔偿的技术上原因,受害人仅主张其中的一小部分,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元钱官司”。
象征性损害的特点
因象征性损害引起的诉讼具有这样的特点:
其一,请求象征性损害赔偿当然比请求巨额损害赔偿更容易得到法官的支持。
其二,就经济补偿外的其他效果而言,象征性损害赔偿的胜诉与巨额损害赔偿的胜诉并没有什么区别。
其三,赔偿代表着正义的归属。
象征性损害的作用
因“象征性损害”引起的诉讼(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元钱官司”)具有以下几个作用:
(1)因诉讼标的微小,法官比较容易准其所请。就审判心理而言,请求“象征性损害”赔偿当然比请求巨额损害赔偿更容易为法官支持。
(2)胜诉同样足以达到期待目的。就经济补偿外的其他效果而言,“象征性损害”赔偿的胜诉与巨额损害赔偿的胜诉并没有什么区别。
(3)赔偿代表着正义的归属。一旦胜诉,受害人往往就可以进一步据此向主管机关投诉,在诉讼外获得其他相应的赔偿。
象征性损害与微额损害
“微额损害”与“象征性损害”不同。从本质上说,“微额损害”是实体法领域的问题,“象征性损害”则是程序法(尤其是诉讼法)领域的问题。“微额损害”依据实体法所决定的损害范围甚为微小,而“象征性损害”依据实体法所决定的损害范围本来并不微小,却基于主张损害赔偿的技术上原因,受害人仅主张其中的一小部分。因此,“微额损害”一般很难获得赔偿,“象征性损害”则比较容易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