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传统的预算支出是按照谁开支(即什么部门)和开支被安排到哪里(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设备开支等)去的方式安排的。这可以称之为投入预算设计。而在计划项目预算制中,支出按方案分类,并把各类方案尽可能和确认的政策目标相靠拢,因此可以冲破部门边界进行统一设计,同时把方案的结果和投入相联系,有利于提高预算支出的效率。 总之,计划项目预算制是在绩效预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依据国家确定的目标,着重按项目和运用定量分析方法编制的预算。
基本原则
计划项目预算制示意图1、要以整个方案规划安排预算。预算拨款的法律控制是对职能机构进行的,但支出方案可能在职能机构交错,因此需要看到整个方案和整个计划单位,例如对文教支出运用方案规划和预算设计体系来安排,要把所有与文教支出有关的职能机构一并考虑。而通常对教育基本建设支出和教育事业费支出等是按不同部门安排的。 2、在对方案规划的目标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时要对成本收益进行量化评估。在成本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对预算支出进行有效率的调整。
3、对支出方案的评估需要确定一个适当的时限,一般考虑五年的长度。
特点
可以把预算中安排的项目和政府的中、长期计划相结合,做到长期计划短安排,有利于政府活动的开展。 由于在选择和安排项目过程中,重视成本- 效益分析,因而要求依据各项数据资料进行经济分析和评估,并对项目之间进行比较,从而有利于降低各个项目的费用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许多项目往往是跨年度的,按项目安排预算,可以根据发展变化情况,对目标、计划和预算进行调整。
可见,由于计划项目预算制能较好地把政府活动的长期计划和年度预算所包括的各项活动规划结合起来,利用各种数量分析法对方案进行分析,参照各种成本和效益的数据,选择出最佳预算方案,是完善预算编制方法的有效手段。
方法
1、要确定方案的目标。预算方案的目标实际上是指该方案提供的公共商品的效用。例如国防支出的目标是战斗力。战斗力又可分为核战略力量、常规力量等。文教支出的目标可以定为基础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发展以及科学技术发展(高等教育目标是推动科技发展)等等。 2、提供怎样动用资源的信息。这类信息要有利于成本和效果相联系。比如目标下面要设置相应的子科目,子科目是实现目标的手段。
3、评估现行方案与目标有关的效率。
4、对实现目标的各种手段进行评估。例如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在各种手段中选择最优的。
5、对预算计划方案进行系统的、长期的评价。
总体要求
计划项目预算制方案1、预算编报原则
预算编报应当根据项目经费概算,并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目标相关性原则:项目预算应与项目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预算的提出应该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
政策相符性原则:项目预算应符合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四川省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预算中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测算;
经济合理性原则:项目预算需求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的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经济合理、提高效益的原则测算提出。
2、预算编报的总体要求
(1)项目预算的组织编报:项目承担(组织、主持、牵头)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项目负责人共同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负责。
(2)项目预算编报准备工作:在编制项目预算之前,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确认完成以下两方面的工作:项目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已明确。认真阅读相关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3)项目预算编制的任务依据: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确定的研究任务为依据,项目的名称、编号、负责人、承担单位、主要研究任务、实施周期以及项目合作单位的有关情况等,不得随意变更。
(4)项目预算期间:项目预算期间应当与项目实施周期一致,项目预算需求测算的周期不得超过项目实施周期。
(5)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
工作流程
四川省计划项目预算制1、四川省2009年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家论证,经业务处室推荐报计划处后,进行预算评审。
2、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由条件财务处牵头,各业务处室具体配合,预算评审工作一般通过会议方式进行。
3、各业务处室负责通知推荐项目承担单位按推荐项目建议的专项资金的额度调整项目预算申报书。
4、各业务处室将预算评审所需有关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书(调整后的项目预算书)、预算数据表格、预算说明和预算测算依据以及其他与预算有关的材料和各业务处室的项目分组情况,交条件财务处。
5、条财处和各业务处室根据专家遴选原则,按照统一的专家使用规范,从相关专家库中遴选专家,按项目所属领域和研究内容组建预算评审专家组。
(1)预算评审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应具有针对性和互补性,符合项目任务及预算支出的特点,一般由财务、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组长由财务经济专家担任。
(2)每个项目的预算评审专家总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技术专家2人、管理专家1人、财务经济专家2人,条件财务处负责推荐财务专家和管理专家,业务处室推荐技术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2人。
6、预算评审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形成每个专家的评审意见和专家组集体的预算评审报告。
(1)专家组组长主持预算评审会,依据预算申报材料,对项目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讨论与评价。根据项目专项经费预算规模、预算问题复杂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预算评审过程中,可以组织项目答辩,以更加深入准确地了解和分析项目预算。
(2)每位预算评审专家独立形成评审意见并填写预算评审专家意见表。
(3)专家组组长应对所有专家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在充分反映各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汇总形成评审专家组的集体意见,填写预算评审报告,并向专家组成员宣布专家组评审意见。如果评审专家组内部就某些特定问题争议较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项目预算评审报告中,应对此进行记录说明,供科技厅进行预算安排决策时参考。
7、在预算评审工作结束时,专家组向条财处提交专家组的预算评审报告、每个专家的评审意见表和专家信息登记表。
8、预算评审工作结束后,条财处汇总预算评审工作相关数据,形成预算评审工作总结报告报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