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单位预算
行政单位预算是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是对单位一定时期财务收支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和去向所作的预计。
行政单位预算的编制
(1)行政单位收入预算的编制。行政单位收入预算指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用于各项支出的情况,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行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按规定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收入,将应列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但没有收入数额的项目可以空置。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反映财政拨给行政单位的经费数额及用途,拨人的专项经费要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项下单列反映;根据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核定的单位编制和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结合行政工作任务需要和财力可能,逐项计算编列。
2)预算外资金收入。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财政部门核准由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合计数,反映本预算年度可由单位支配使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金额数,是“可用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根据预计缴入财政专户数和按规定留用不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数额确定。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罚没款和行政性收费(包括基金),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各项支出。按规定暂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陛收费等预算外资金,应按规定进行处理,除经批准由单位留用的外,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人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作为单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预算,但可用预算外资金收人应作为单位收入列人收入预算。
3)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反映非独立核算后勤机构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其他服务性收入等,包括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出租出借收入、报损残值变价收入、利息收入、非独立核算单位的刊物发行收入、服务收人等。其他收入应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其他收入按“节”级科目分项填列。有收费标准的项目,应当按照标准计算编列;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则要根据上年执行情况,结合预算年度相关因素编列。行政单位编制预算时,应按规定合理划分不同类型收入,将应列预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不得遗漏,非独立核算后勤机构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其他服务性收入等其他收入也应列入单位收入预算。将除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可用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连同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一起纳入单位收入预算,并不意味着国家鼓励行政单位组织创收,也不改变财政预算拨款是行政单位资金来源主渠道的资金供给方式。
(2)行政单位支出预算的编制。
行政单位支出预算包括经常性支出(含预算外资金支出)、专项支出(含预算外资金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项内容。支出预算要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要求分别编列。
1)经常性支出。
这是维持单位日常基本运转所需要的支出,编制时应按其用途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项目应按编制人数和规定标准计算编列;公用经费支出项目应按支出定额计算,没有支出定额的,应按上年实际支出数,并考虑本年度增减变化因素编列。
2)专项支出。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大型设备购置费、大型修缮费、大型会议费和专项业务费,可按照支出用途分别编列到有关项目,或按专项工作任务分项编列,并参考有关开支水平和定额标准编列。专项支出应当有详细的说明。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行政单位经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时发生的支出。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单位筹资能力计算编列。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应严格控制,在保证正常工作支出需要和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经审核批准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并在年度预算中单独反映。行政单位对预算收支各部分计算的结果进行综合后,就形成了行政单位预算。行政单位预算的编制要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并按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活动必不可少的开支,在此前提下,统筹安排其他各项支出。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行政单位预算基本原则
行政单位预算是财政总预算的基础,它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社会发展战略在行政单位预算中的体现,是单位行政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经济保证。因此,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在编制预算中,要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体现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要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编制。一要做到收入合法,特别是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人,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二要做到支出合法,支出安排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开支标准,遵守现行的财务制度。在支出测算中,要结合本单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配合,要体现勤俭节约精神。三要做到对依法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算,必须认真执行。
(二)完整性原则
行政单位预算是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全貌的年度财务计划,因此,在编制预算时,要遵循完整性原则。一要把所有的收入与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编制综合预算;二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统一布置的预算报表格式和口径填报项目、计算数据、报送程序编报;三要编写文字说明,主要对行政单位预算的编制范围、特殊收入、支出项目的依据和测算方法,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提示等作出说明,全面反映单位的预算情况,为财政总预算的编制提供完整、可靠的数据和资料。
(三)真实性原则
行政单位预算收支的数据测算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特别在支出数据的测算上,必须按照规定时点的实际人员、车辆等基本数据和必须开展的项目为依据,按规定的定额标准和市场价格测算,不得打埋伏、造假人头和虚设项目,编制虚假支出预算,骗取财政资金。
(四)稳妥性原则
行政单位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编制时应以社会经济发展和本单位的职能需要为依据,制订积极、合理的预算收支指标,尽可能地使预算确定的目标稳妥可靠,符合客观实际。一是收入预算要打实,并留有余地,对没有把握的收入不能列入预算。二是支出预算要打足,首先要保证人员经费、离退休经费、日常办公经费等基本经费的足额;其次,视财力情况,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做到量力而行,统筹安排,积极稳妥。
(五)合作性原则
行政单位预算的编制,涉及行政单位内部有经济业务关系的各个部门、各种业务。这就需要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预算编制人员的紧密配合,共同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特别是我国推行预算改革的零基预算编制方法,没有部门负责人等参与,预算编制人员是无法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年度预算的。
(六)绩效性原则
行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特别对项目预算的编制要遵循绩效性原则。在编制预算时,要对项目的投资作可行性评估,根据成本一效益的考核标准,衡量项目的可行性,决定方案取舍,发挥预算资金支出效益的最大化作用,避免浪费或损失的发生。
行政单位预算编制
行政单位预算编制基本方法行政单位预算编制方法与政府总预算的编制方法相联系,并随着政府预算体制的改革而不断地改进。目前,我国行政单位预算编制方法主要有基数预算法和零基预算法,逐步推行零基预算法。
(一)基数预算法
基数预算法是以前一年度的实际支出数或前几年平均支出数为基本依据,再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核定增长率,确定预算年度的收支方案。基数预算法注重历史因素,忽视发展变化,使那些不合理、不必要的支出得以继续保留,而适应发展需要的支出因素不能充分考虑进去,导致支出规模与结构不合理,支出对象之间利益不均衡,行政单位与财政部门争基数现象普遍发生,资金使用中苦乐不均,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不高。
(二)零基预算法
零基预算法是针对基数预算法的弊端提出来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零基预算就是一切从零开始确定年度预算,它要求对每一年度的预算方案都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规定的定额标准确定基本支出预算,通过成本一效益分析确定各项目支出预算,然后,综合确定支出总体预算方案。零基预算的实质是割断与过去的一切联系,其核心是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