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联布行动)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在确定布隆迪局势继续对该区域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后,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根据其2004年5月21日第1545号决议,决定建立联合国布隆迪行动(联布行动),以便支持和帮助实施布隆迪人民为恢复如《阿鲁沙协定》所规定的持久和平和实现民族和解所作的努力。
【联布行动的背景情况】
2004年5月21日安全理事会依照 《联合国宪章》 第七章决定授权部署联合国布隆迪行动,首次期限6个月。
根据决议,2004年6月1日开始部署联布行动,以便支持和帮助实施布隆迪人民为恢复如2000年8月28日在阿鲁沙签署的 《阿鲁沙布隆迪和平与和解协定》 所规定的持久和平和实现民族和解所作的努力。
根据其一致通过的第1545(2004)号决议,安理会还决定联布行动由负责《阿鲁沙协定》执行监测委员会的秘书长特别代表领导,并且起初由现存非洲驻布隆迪特派团部队组成。它请秘书长与非洲联盟协作,确保将对非洲驻布隆迪特派团的权力移交给他的特别代表。
安理会进一步决定,联布行动最高编制为包括200名观察员和125名参谋人员在内的5650名军事人员、120名人员和适当数量的文职人员。它授权联布行动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确保通过监督和调查违反情况遵守停火协定;执行国家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中的解除武装和复员部分;以及监测跨越国界非法武器流动。
联布行动的任务还包括协助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建立必要安全条件和促进难民及境内流离失所人员自愿返回,以及通过保证自由、透明和和平选举的安全环境协助成功完成《阿鲁沙协定》中规定的选举进程。
安理会对于武器非法流入武装团伙和运动,特别是流入那些不是和平进程一方的人手中深表关切,吁请各国在无损于布隆迪国民军和正在开展整合的警察力量的前提下制止此类流入。安理会还请秘书长与布隆迪邻国缔结协议,使联布行动部队能够在执行任务可能需要时为追击武装战斗人员跨越它们的国界。
此外,安理会要求秘书长保证,他的布隆迪和刚果民主共和国特别代表协调各自特派团的活动,分享各自所有军事情报,特别是有关武装分子跨界行动和贩运军火的情报,以及联合他们的后勤和行政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成本效益。
安理会强调必须充分和无条件地执行《阿鲁沙协定》,并要求各方履行该协定义务,使选举进程,特别是立法选举在2004年10月31日前举行。
安理会还重申需要促进和平和民族和解,并推动问责制和尊重人权,以及敦促政府、专门机构、其它多边组织、民间社会和各会员国按照《阿鲁沙协定》加紧努力,成立事实与和解委员会。
联合国秘书长在由其发言人发表的一份声明中欢迎安理会有关建立联布行动的决定,并说这一决定为布隆迪和平进程翻开了新的一章。秘书长赞扬布隆迪人民为推动阿鲁沙和平进程所做的决定性努力,并吁请他们及其领导人抓住这一独特机会,进一步寻求民族和解和促进筹备全国选举。
欲了解联布行动建立前布隆迪事态更多背景情况和联合国在和平进程中的作用,请参阅2004年3月16日秘书长给安全理事会的报告(S/2004/210)。
欲了解最新联布行动的情况,请参阅2005年5月19日秘书长的报告(S/2005/328)。
【联布行动的任务规定】
安全理事会在确定布隆迪局势继续对该区域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后,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根据其2004年5月21日第1545号决议,决定建立联合国布隆迪行动(联布行动),以便支持和帮助实施布隆迪人民为恢复如阿鲁沙协定所规定的持久和平和实现民族和解所作的努力。
联布行动在其能力范围内和在其武装单位部署区,并在同人道主义和发展界协调下,使用一切必要手段执行下列任务:
通过监测停火协定的执行情况并调查违反协定事件,确保停火协定得到遵守,
促进当前布隆迪各派部队之间重新建立信任,在其解除武装前集结点进行监测和确保安全,收缴和保管武器和军事物资以便适当处置,并协助根据停火协定的要求解散民兵,
进行战斗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国家方案的解除武装和复员部分,
监测布隆迪武装部队及其重武器进驻营地的情况,并监测须解除武装和复员的人员解除武装和复员的情况,
同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联刚特派团)合作,并酌情同第1533(2004)号决议第10段所述专家组合作,尽可能监测跨国界、包括跨越坦噶尼喀湖的非法武器流动,
协助创造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必要安全条件,便利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自愿回返,
协助顺利完成《阿鲁沙协定》规定的选举进程,办法是确保为举行自由、透明及和平的选举创造安全的环境,
在不妨碍布隆迪过渡政府的责任的前提下,保护面临紧迫的人身暴力威胁的平民,
确保联合国人员、设施、装置和设备受到保护,以及确保ONUB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并酌情协调和进行排雷活动以支持它执行任务规定;
决定ONUB应在其能力范围内,并在不妨碍其执行上文第5段所规定的任务的前提下,向过渡政府和当局提供咨询和协助,以协助它们努力:
监测布隆迪的边界,特别注意难民的情况和战斗员的动向,尤其是在锡比托克省的动向,
进行体制改革以及组建统一的国防部队和国内治安部队,尤其是对警察进行训练和监测,同时确保它们是民主的、充分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部队,
进行选举活动,
根据《阿鲁沙协定》完成司法和惩罚教养系统的改革,
同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密切联系,确保促进和保护人权,尤其关注妇女、儿童和弱势人员,并调查侵犯人权行为以杜绝有罪不罚的现象;
还决定ONUB应同布隆迪政府和当局及其国际伙伴合作,确保它们的工作协调一致,以期协助布隆迪政府和当局:
在该囯全境恢复国家权力和公用事业,包括和司法机构,
同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和联刚特派团联系,执行战斗员及其家属、包括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战斗员及其家属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国家方案,尤其注意妇女和儿童的特殊需要;
【联布行动的事实和数字】
地点:布隆迪
总部:布隆迪布琼布拉
持续时间:2004年6月至2006年12月31日
目前授权期限:2006年12月31日(见第1692号决议)
代理秘书长特别代表:
纽雷丁·沙蒂(苏丹)
秘书长副特别代表, 联合国驻地和人道主义协调员, 联合国开发署驻地代表:
优素福·马哈穆德 (突尼斯)
部队指挥:
德里克·穆布依塞洛·穆戈维比少将(南非)
警察专员: Ibrahima Dialo(马里)
编制:
受权总编制:5650名军事人员,包括200名军事观察员;120名联合国警察,434名国际文职人员,170名联合国志愿人员和446名当地文职人员。(S/2004/210/Add.1)
目前编制(2006年11月30日):共1745名制服人员,包括1656军人,75名军事观察员和14名联合国警察,外加256名国际文职人员,339名当地文职人员和98名联合国志愿人员。
军事人员提供国:阿尔及利亚、比利时、贝宁、博茨瓦纳、荷兰、布基纳法索、乍得、中国、埃及、埃塞俄比亚、冈比亚、加纳、危地马拉、印度、约旦、肯尼亚、马拉维、马来西亚、马里、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泊尔、尼日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巴拉圭、菲律宾、葡萄牙、大韩民国、罗马尼亚、俄罗斯、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南非、泰国、多哥、突尼斯、乌拉圭、也门和赞比亚。
人员提供国: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马达加斯加、马里、尼日尔、澳大利亚、冈比亚、马来西亚、乌拉圭。
死亡人数
21名军事人员
1名联合国警察
1名国际文职人员
1名当地文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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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24人
筹资办法
财政方面:特别账户分摊
拟议临时预算: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8239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