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反腐
网络反腐是指民众将腐败官员的相关材料在网络上发布,引起网民和纪检系统的关注,并进而查处腐败官员的行为。
网络反腐
网络反腐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作为互联网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得到中国执政者认可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的词义。
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行政行为与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事业的新方式。网络反腐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内涵明确的概念,就在于它在本质意义上整合了三方面的内容,即网络、民意、执政能力。网络以其独有的特征,一方面吸纳了民意表达,有效整合了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从而对执政、施政行为产生了无所不在的监督和约束。另一方面,网络也为执政者和施政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和崭新的对话方式,可以更为清晰、理性、全景式的把握民众心理和社会舆论氛围,从而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与时俱进的提高执政、施政能力,从而在内部减少并消除腐败发生的可能性。网络为反腐败提供了两大支柱,一个是阳光下的“扁平社会”,一个是逐步精英化的执政群体。
网络反腐的特点
- “网络反腐”的参与对象广。只要有一台电脑,只要你会操作电脑,只要你轻轻点击鼠标,无论普通百姓、社会青年、还是在校学生、退休干部、社会各届人士,不乏在职部分官员等都可以积极的参与并完成。
“网络反腐”的传播途径快捷、方便。网络自一诞生,就在信息化的时代里,凭速度享誉全球,就像汽车一出世便迅速成为人们代步的主要工具一样,网络何况不受时间与地点限制。例如雷政富——”雷冠希”不雅视频,仅时长12秒,一发布网上仅1个小时,点击率就达百万,疯传疯转,当地政府便立即作出回应。
“网络反腐”的曝光形式多样、空间也大。形式多样指的是人们可以通过个人博客、QQ空间、网站论坛、信箱等等进行舆论、进行举报;空间大则指的是网页承载的不只局限于文字内容,它更包括图像与声音,所以既形象、生动且具体。
“网络反腐”的矛头指向鲜明、更具直接性。在网络上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进行匿名检举、揭发,使得网民可以无所顾及,不担心因为被揭发对象知晓后遭到报复。同时少走弯路,比平常的渠道耗时少,程序大大缩减。因为通常到国家相应机关部门进行投诉、再经过受理、处理若加上部分工作人员的怠慢,至少要花费规定的几个工作日,甚至更长。
网络反腐的影响
(一)存在的负面影响较大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网络发帖人对发帖内容的真实性和责任性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很小,使得一些道听途说、夸大其词、主观片面的看法均可以任意地发表。一方面,给别有用心之人通过网络的力量攻击他人人身、中伤造谣、诽谤谩骂提供了便利。这种恶意攻击或是不负责任的造谣本质上是一种舆论暴力。另一方面,对不存在腐败问题或存在争议的当事人极不公平,容易形成“多数人的暴政”,会给当事人带来无穷的精神压力。如“人肉搜索”这种技术手段的正确使用虽然使腐败分子无处藏身,但如果对一些有争议的当事人也使用这一技术手段,显然是不公平和具有伤害性的。
(二)煽动性强,易造成网络群体性事件
网络在很多群众性事件中起到了巨大的推波助澜作用。网络反腐往往通过“发贴(举报)—引起关注—群体呼应—形成舆论压力—职能部门介入—调查核实处置”这样的流程发生作用。但网络很多信息真假难辨,一些具很强的情绪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很容易干扰人民大众对真实的判断,误导大众观念,从而引发不良社会效果,造成网络群众性事件,进而影响到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关资料显示,新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导火线是源于一篇网文,指某玩具厂内“六新疆的男孩强奸了两个无辜少女”,瞬间广为流传后引发该厂宿舍汉族和维族员工殴斗,导致两名维族员工伤重不治,从而引发新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三)增加调查取证困难性
对反腐举报有匿名和实名两种方式,怕遭受打击报复的举报者对政府尚存疑虑,多采用隐蔽性更强的网络匿名举报,这方便了举报但从一定程度上给调查取证带来困难。一方面,通过网络公开举报容易打草惊蛇,让腐败分子提前用销毁证据、沟通串联等方式规避调查,并逃脱法律制裁。另一方面,相关职能机关会因联系不到举报者无法进一步核实所需证据,延误调查时机。
网络反腐的措施
强化网络反腐的伦理道德教育。为了实现理性反腐,需加强网民的伦理道德教育,对网民进行积极引导和弹性管控。应建立健全与网络反腐有关的伦理道德规则,包括网络反腐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和相应的处罚措施等,使广大网民在进行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时有所遵循。网络反腐伦理教育不能是单向度的灌输,而要进行多元化的宣传,以使网民在交流中产生对这种伦理准则的信任并在网络中自觉践行。
强化网络反腐的伦理道德教育。为了实现理性反腐,需加强网民的伦理道德教育,对网民进行积极引导和弹性管控。应建立健全与网络反腐有关的伦理道德规则,包括网络反腐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和相应的处罚措施等,使广大网民在进行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时有所遵循。网络反腐伦理教育不能是单向度的灌输,而要进行多元化的宣传,以使网民在交流中产生对这种伦理准则的信任并在网络中自觉践行。网络反腐伦理教育的对象是全体网民,要建立立体化的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和整合教育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横向贯通的教育支持系统,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结合起来,把网上教育与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地对网民进行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增强网民的伦理道德责任,提高网民的整体伦理道德水准。
健全网络反腐的监督机制。网络社会是基于数字化的虚拟空间,因此,网络反腐所存在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一整套成熟的网络技术进行全方位监控。要切实推动网络举报有限实名制,可以在网络管理中采取“前台匿名注册、后台实名登记的有限实名制”,所有在网络上举报各类腐败行为的信息,都可以追溯到准确的信息发布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带有恶意的诬陷、诽谤。加大相关网站监管力度,培育好网络把关人,确保反腐信息的有效性。在网络反腐中,网站平台应当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建立科学的审核制度、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当发现不良信息时,要及时利用过滤软件屏蔽,同时通过技术跟踪手段,对相关责任主体的网络行为进行调查、控制,从而保证网络反腐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加强网络反腐相关法规建设,强化他律规制。理性地进行网络反腐离不开网民伦理道德的自律,同样也离不开法律的规制。法律规制和伦理自律犹如车之两轮,缺一不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网络反腐的立法,下一步应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网络反腐运行提供法律保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网络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进行明确界定,明确网民反腐所承担的义务及其行为边界,使网络反腐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应建立网络反腐举报人保护与激励制度,明确进行网络反腐是网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法律保护网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害,消除网络举报人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