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是国家为掌握国民经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对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次性全面调查。可以说,将第三产业普查与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以及建筑业普查合在一起就是经济普查。
普查的对象是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普查在行业上涵盖除农业外的各行各业,普查内容包括:基本属性、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从业人员等方面,调查表式有42种,调查指标1000多个。
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辖区内普查的组织实施。各级编制、民政、国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向同级普查工作机构提供其审批或登记的单位资料,按普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做好单位清查工作。
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因此,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将发挥重要作用。
进行经济普查的原因
(1)以前,由于普查的项目设置过多、时间安排过于分散,既影响经常性的统计工作,也给基层造成较重的负担。此外,普查的周期安排与国家编制中长期规划衔接也不够紧密。比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每5年编制一次,而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却是每10年才进行一次。而且,几项普查时间的安排也不在同一年份,由此带来的弊端是:无法提供同一时期内具有内在联系的可比性数据。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二、三产业发展很快,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但目前我们对第二、三产业,特别是一些新兴服务业发展状况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了解还不够深入。开展经济普查可以全面了解其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摸清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通过普查,我们可以追踪产业发展动态,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国家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也就可以避免重复建设、规避投资风险,立项、论证时可防止和杜绝“拍脑袋”行事。
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条例规定:(一)国务院设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相应设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当地的经济普查工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三)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完成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经济普查任务。(四)大型企业应当设立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本企业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经济普查的意义
首先,开展经济普查,是掌握国情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工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供科学的统计依据。对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开拓新的就业渠道,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开展经济普查,是履行政府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任务。有利于深化改革,完善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利于统计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市场经济各类主体。
第三,开展经济普查,是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进统计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今后开展各类统计调查乃至实行电子政务提供抽样框架和参照系;为今后做好周期性普查与经常性抽样调查的衔接摸索经验。同时,积极采用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一般规则相衔接的统计指标、调查方法和标准,为下一步统计改革打下基础。
第四,合并进行经济普查,是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这次改革普查制度,使普查的项目和次数都比以往减少,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周期安排也更加合理,不仅减轻了基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多次填报普查表的负担,而且提高了普查资料的可用性和可比性,有利于推进统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社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