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担保的概念:
纳税担保除了可以采用纳税保证形式即由纳税担保人保证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按时履行之外,还可以采用纳税人财产抵押形式。纳税人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作抵押,担保其纳税义务的履行。
纳税人应当以其所有的未抵押的财产作纳税担保,已抵押的财产不能作担保。纳税人应当填写作为纳税担保的财产清单,并注明担保财产的价值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纳税担保清单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第一,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应税商品应纳税额并附担保财产证明的份数;第二,担保财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担保财产的价值;第三,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大于或等于应纳税额。担保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规定期限止,逾期税务机关将以担保财产变价抵缴税款。
纳税担保清单须经双方签章后方为有效。该清单由纳税人填写,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
纳税担保清单的格式:
纳税担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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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税务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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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商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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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附 担保财产证明的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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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财产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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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担保财产的价值 (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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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及担保责任 限于 年 月 日前缴清应纳税款,逾
期将以担保的财产变价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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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签字: 税务机关经办人签字:
(章)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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