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约翰·斯图尔特·密尔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1806年5月20日生于伦敦,也是著名功利主义哲学家JamesMill(1773-1836)的长子,James来自苏格兰的贫困家庭,苦学成功,17岁便为约翰·斯图亚特爵士选为其女之家庭教师,并被送往爱丁堡大学就读,1798年成为合格的传教士,但终身未传过教,并且视基督教为进步的最大障碍。1802年爵士在伦敦提供他一栋房子,从此就在伦敦以作家及编辑为业;1852年与Harrietburrow结婚,年余产下一子,以爵士之名名之。
James对于心灵的观点深受洛克(JohnLocke,1632-1704)之影响,认为心灵最初就如同一张白纸,而思想来自于感觉经验(sense-experience)(经验论)的积累,而密尔就是James的那张白纸,于是密尔从三岁就开始读希腊文,八岁开始学拉丁文、代数、几何,九岁遍读希腊史家的重要著作,少年阶段结束时,他已经具备了比大学毕业生还要广泛的知识;据密尔《自传》(Autobiography)表示,他认为人在成长的初期,只要经过适当的训练,可以吸收和理解的数量远超过常人所能想像,他谦逊地表示自己并非上驷之才,但经过这样的训练,一样能够具有一定程度的思辨能力。父亲对密尔的教育以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当作伦理学的基底,源自于James与边沁的交情,事实上密尔自己也与边沁常有接触,边沁死后还负责整理他的著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密尔有意无意成为效益主义学派的接班人。
在密尔青年期的晚期,在古典哲学的雄厚背景下,对政治经济学与法学又下了一番苦工,并且开始在报刊文献上发表文章,其中最主要的场域是在哲学激进派的喉舌《西敏寺评论》(WestminsterReview),与之相抗衡的是辉格党(Whigparty)的《爱丁堡评论》(EdinburghReview)以及托利党(Toryparty)的《季刊》(Quarterly),他并且组织了学社与年纪长他不少的人进行学术思辨,并且以读书会的形式增加自己在政治经济学、逻辑学与心理学的知识;1823年进入东印度公司任职,此后便以公务生涯为职,直到东印度公司在1856年解散为止,这样的公务生涯,使得他成年这段时间有大量的时间从事思想工作。
总吉他的学习生涯,没有玩伴、没有嬉戏,只有书籍和父亲的话语,这样的生活在1826年出了问题,在那一年他进入了一种精神危机的状态,在这段时间里他不断思索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何在,并且从华滋华斯(Wordsworth,1770-1850)的诗中得到一些启发,两年后精神危机慢慢过去,他的思想也就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并且开始大幅修正原来的效益主义观。在生活方面的突出之处在于他开始大量阅读具有不同观点人士的著作,例如英国浪漫派的哲学家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SamuelTaylorColeridge,1772-1834)、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Comte,1798-1857)与圣西蒙(Saint-Simon,1760-1825)等等;在对民主政治的讨论上,他受到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deTocqueville,1805-1859)很大的影响。当然影响他成熟时期最大的是他与HarrietTaylor(1852年之后成为HarrietTaylorMill)长达20年的相互爱恋以及6年的婚姻生活,在密尔人生的几个阶段里,值得注意的是每个阶段都有一个对话者(speakingrole,J.M.Robson语),从早期他的父亲JamesMill,1830年之后是HarrietTaylor,到1858年之则由HelenTaylor(Harriet之女)取代,这些人的思想与行动当然也影响密尔甚巨。
密尔对于现状的不满多少来自于HarrietTaylor的影响,特别是结婚之后,密尔的公开活动一度变得很少,在两人思想的激荡下,密尔的重要著作有许多都在此时出现。Taylor的思想不仅在当时非常的前卫,即便是放在当今的时空下,她的若干看法比起许多的女性主义者也不遑多让。例如她反对爱情,因为爱情奴役了女性;对基督教的反对,因为它造成了个人解放的障碍,形成了社会专制;对于社会主义的关注,使得密尔重新思索了公平正义的问题,这些在密尔的著作中都不难发现其踪迹(Hamburger,1999:23-30)。也正由于她对于密尔的重大影响,当我们去检视密尔著作中关于人的理想概念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她作为一个密尔的典范所产生的作用。
在这段恋爱与婚姻的前后,正是密尔著作发表的高峰期,包括了《逻辑体系》(ASystemofLogic,RatiocinativeandInductive,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Principlesofpoliticaleconomywithsomeoftheirapplicationstosocialphilosophy,1848)、《论自由》(OnLiberty,1859)、《论代议制政府》(1861)、《效益主义》(Utilitarianism,1861)、《女性的屈从地位》(ThesubjectionofWomen,1869)与《论社会主义》(ChartersonSocialism,1876)等等。
密尔晚年并且曾经担任过一任的国会议员(1865-8),任内为改革法案与劳动阶级的利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并且极力参与政治与社会改革工作,从某个程度讲,他的人格与他的理论几乎毫无扞格,这是其一生的写照。
影响和评价/约翰·斯图尔特·密尔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论自由》的第二章专门探讨了言论自由问题,标题就叫《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这部分论述对报刊自由主义影响最大。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经典之作《论自由》被认为是对十九世纪维多利亚社会中弥漫着的强制性道德主义的反抗。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写《论自由》的目的是要在充斥着宗教不容忍与如影随形的伪善的维多利亚社会里,为个人抵御这些压迫势力提供一些保护。如果书中有哪一句话最能揭示《论自由》全书的宗旨,那这句话就是:“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这种个人自由观念是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主义原则之上的,因为弥尔认为,由于人类难免犯错,自由讨论才是最有可能发现新真理的途径,而对任何探究的封杀和排斥,都会对人类造成损失,因而都是不明智的。此外他还认为,只有通过争辩,才能让我们学会更好地表述和捍卫真理,并使真理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没有争辩,或者不允许争辩,只会让已经建立起来的真理变得不堪一击。
著作/约翰·斯图尔特·密尔
《穆勒名学》严复译
《论自由》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2005 ISBN 7-100-02027-1/D·165
《论自由》,程崇华 译,1986,台北:唐山。
《代议制政府》 商务印书馆 1982
《论自由及论代议政府》,郭志嵩 译,1961,台北:协志。
《政治经济学原理》
《功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