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索赔证据
索赔证据是指在索赔过程中用以证明索赔事实的根据。索赔证据的证明对象是指索赔过程中需要证明的事实。
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1.索赔证据必须具备事实性
索赔证据必须是在实际实施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必须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能经得住对方推敲。由于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都在进行合同管理,收集有关资料,所以双方应有内容相同的证据。不真实、虚假的证据是违反法律和商业道德的。
2.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全面性
索赔方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索赔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都有相应的证据,是全方位,能够形成一套证据链;不能零乱无章。否则对方可退回索赔报告,要求重新补充证据,这样会拖延索赔的解决,对索赔方不利。
3.索赔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
索赔证据应能互相说明,相互具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索赔是把双刃剑,要防止从相互的施工过程记录资料、报告资料发生相互抵触的情况,不符合自然逻辑关系而否决索赔事件。
4.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及时性
索赔证据是施工过程中的记录或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活动的认可,后补充和补签的索赔证据业主一般不予认可,即使是认可,也存在审计质疑风险;必须具有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国内通用合同条件要求在索赔时间发生后28天内,提交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发出后28天内,提交索赔报告,索赔证据作为附件随索赔报告一起交付监理和业主。
5.索赔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索赔证据必须是索赔事件发生时的书面文件。一切口头承诺、口头协议均无效;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由业主、承包商双方签署,或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且为决定性的决议;一切商讨性、意向性的意见或建议均不应算作有效的索赔证据;有关记录、协议、纪要须是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应由业主或监理工程签署认可。
索赔证据的种类
(1)构成合同的各种资料(包含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备忘录、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条款、图纸、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书附表、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等);
(2)来往文函,如业主、监理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函、通知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6)工程照片,照片作为证据应清楚和直观,还要注明日期(有必要时注明部位);
(7)气候报告,最好是权威部门发布的气候报告;确有困难的,当地网络新闻,报纸等载有气候异常的报道;
(8)工程中的各种检验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等;
(9)工程的交接记录,图纸和各种资料的交接记录(注明日期和场地、风水电交接情况);
(1O)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
(11)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等;
(12)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包括工资单、工资报表、工程款账单等会计报表;
(13)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如税率变化等)。
索赔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工程施工索赔并不是为了索赔而索赔,而是经分析加大了施工成本且造成成本支出加大的原因是非承包人原因,这时收集的资料才作为索赔证据进行梳理和归纳。具体应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系统的文件资料管理。从项目施工开始至整个过程应将监理、设计、业主来文进行系统的管理,从文件目录至文件立卷存档均应完整无缺,确保日后分析单个事件发生寻找佐证资料时能够在较快的时间内找到与此相关的资料。
(2)重视施工日志。对索赔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日常工作就是施工日志的记录水平,在项目施工中要详细记载每天的施工生产、投入的资源、例外事件及重大事件的情况,最好能有每天重点部位关键项目的影像资料,避免后期想办理索赔工作时无证明资料。
(3)加强日常成本分析工作。通过加强成本分析,找出成本超支的原因,及早地分析原因一方面对确定索赔项目取得时间和及早部署,另一方面也便于索赔计算。
(4)现场工程管理签证人员与商务管理人员应就合同边界条件经常进行沟通,及时取得监理、设计、业主等现场情况的签证资料,取得的签证资料应能最大限度地站在我方立场计算索赔值。
(5)合同人员收到相关资料后应及时究分析,在不确认责任属谁的情况下,依据自己的同期记录资料客观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充分研究合同有关条款,研究索赔证据的可行性;必要时还可以要求进一步收集补充资料,包括索赔的更详细说明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