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企和谐
税企和谐是指税企双方处于依法征纳、文明规范、协调融洽的良性互动状态。
税企和谐的作用
和谐税企关系是税收征纳关系中最重要的方面,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在税收征纳活动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当前我国社会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来源渠道,是重要的经济杠杆,是调节经济发展和社会分配的重要手段。从理论和学术上讲,任何社会制度下的任何一套税收制度,都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征纳关系,来保障税收政策的实施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发展和新税制的实施也不例外,需要和谐的税企关系来保障社会主义税收的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促进分配公平职能的实现,需要和谐的税企关系来促进社会主义税收法制的健全,需要和谐的税企关系来保证财政资金的较多积累,需要和谐的税企关系来保证税务部门收入任务的完成和企业权益的保护,从而促进税收事业的和谐发展。
构建税企和谐的意义
(一)税企和谐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认识,已经从一般的经济技术层面上升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高度。发展是第一要务,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以及各项税收实际工作中,只有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才能保持征税与纳税的良性互动,才能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只有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否则这一理想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和谐税企关系的建立,可以有效促使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根据经济发展的现实继续让税收收入保持增长态势,以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和谐的税企关系,必然形成和谐的税收征管环境,带来税收事业的兴旺,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税企和谐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中国自古就有追求政治和谐、社会和谐的思想主张,“礼之用,和为贵”,是孔子的和谐观;“上合天心,下合地理,中合人和”,《水浒传》的引首句就告诉我们朝代兴衰的规律。现代税收属于公共财产的政治范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想,本质也与和谐社会的“和”的目的不谋而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完整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概念,并将其列为应该全面提高的五大执政能力之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更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的主体,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宏调控的重要杠杆之一。税企和谐与社会和谐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因为税收在调控国家经济、调配社会资源、调节收入分配、协调社会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发挥着能动作用。闲此,营造和谐税企关系就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必然。
(三)税企和谐是构建和谐税收的迫切需要
从当前我国税收征纳关系来看,主要存在企业纳税、税务机关征税、政府用税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食业纳税因素。我们目前大部分企业现代化管理程度还不高,依法纳税意识还不强,特别是部分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等对税收的认同程度较低,不同程度地存在偷、逃、骗税现象。当前我国为数不少的企业对纳税的习惯处于被动,对应纳税能骗则骗、能偷则偷、能逃则逃。据统计,近年来我国税收流失率大约为26%,每年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均在4000亿元以上。二是税务部门的征税因素。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征税程度较低,税务管理不到位,“关系税”、“人情税”现象时有发生。不少税务管理机关和管理人员的税收管理观念狭隘,管理责任淡化,税务管理缺位,税源没有专人管理,税源档案资料不全,对税源状况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心中无数”,税收执法规范率、行政处罚正确率、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正确率均低。同时,个别税务人员还利用手中的税权接受纳税人吃请等等。三是政府因素。政府用税透明度、规范性较差,行政干预税收执法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根据自己所需擅自为一些企业出台减、免、缓、退税政策,造成税负不公,不但极大地削弱了国家税法的严肃性,而且严重危害了税收信用。上述因素迫切需要我们通过构建和谐的税企关系,以寻求解决当前我国税收征纳关系不和谐的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四)税企和谐是征纳税双方共同的责任
在以市场经济为配置资源主要方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如果缺少了和谐的税企关系,将是不和谐、不完整的。和谐的税企关系可以而且应当在促进社会早日向和谐目标前进过程中,不断展现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既包括冈企业发展而带来的税收增长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的财力保障,也包括税收制度与税企关系的改善在促进和谐社会方方面面所起到的作用。因此,构建和谐的税企关系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税收的迫切需要,关系着税收事业的发展,关系着整个税收体系的有效运行,是政府、税务机关和仓业三方共同的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