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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竞争

什么是特色竞争

特色竞争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时,从设计、制造、行销至售后服务等附加价值活动,提高产品价值,给予顾客一种高价值的感受。

特色竞争的内在要求

(一)以特色形成现实的比较优势

特色竞争最终归结为以特色形成现实的产业优势,这个优势首先就是相对低价格或低成本优势。这里可以把低价格和低成本看作同义语。因为成本是价格的主要构成部份。追求相对的低价格就必然追求相对的低成本。各个不同地区如何选择(这一选择由统一开放的市场下厂商群体的自主决策行为集合而成)最适合于自己的产业?这里无所谓合理与否,公平与否,只有适合与否,最适合的就是最优。而这个最优的标准就是相对的低价格(成本)。各个地区按照这个标准选择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的结果,便是分享地区分工和贸易所带来的额外收益比较利益。因为分工基础上的贸易能给双方带来效用,改进社会福利。所以特色竞争首先要求以特色形成在地区要素禀赋基础上创造出来的生产某些特定产品的相对低价格优势,它表现为在区外市场上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条件下,区域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仍然有赖于这种比较优势的发挥。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最基本特征是各种要素可以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自由流动。只不过是单一要素决定区域比较优势的作用在减少,多要素的综合作用在扩大。仅有一种密集要素的优势难以持久维持某一特定产品低价格(成本)的比较优势,需要各种要素相互融合。但这种融合的实质仍然是追求某些特定产品在特定区域的综合成本最小化。即以本地区相对过剩和低廉的要素吸引相对稀缺和昂贵的地区外要素,两者结合以实现本地区某些特定产品综合成本最小化。如中国丰富的劳动力,与跨国公司的资本、技术、品牌等要素相结合,便制造出了全世界最价廉物美的纺织、服装、玩具、鞋类等特定产品。这就是成功运用了特色竞争战略,培育、提升劳动力资源丰富这个特色,将其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从而创造出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奇迹。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从发挥以追求低价格(成本)为取向的比较优势到现在强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研发核心技术,自创著名品牌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并不意味着是后者对前者的否定。恰恰相反,后者是对前者的延续和发展,即立足于创造新一轮的低价格(成本)优势。因为经过27年的改革和发展,以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突破口形成新一轮比较优势的现实条件已具备。一是大规模制造能力的形成将使巨额研发费用有可能被分摊;二是配套产业群的形成,使一些技术复杂、零部件较多的产品在核心技术突破后能迅速产业化,达到合理的经济规模。由此可以将单一由劳动要素决定的低价格(成本)优势改变为由劳动要素、技术要素和规模经济等共同决定的低价格(成本)优势,因为前一种优势不可能持久维持,而后一种优势则是能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中获取更大比较利益而且更持久的比较优势。因此,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两优相较择其优”即优中选优,还是欠发达地区的“两劣相较择其轻”即劣中选优,都必须立足特色,利用好本地区最丰裕的生产要素,生产出具有相对低价格(成本)的特定产品,培育特色产业,形成现实的比较优势,才能找到适合本地发展的道路,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以特色营造竞争优势

以特色形成现实的产业优势,首先应当体现为价格优势。而这种价格优势又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产品的成本因素。成本愈低,盈利空间愈大,价格优势愈明显。二是产品的垄断因素。垄断程度愈高,操纵价格(盈利水平)的能力愈强,也会愈具有产业优势。而垄断程度又决定于产品的差异化程度,即异质性(不可替代性)。产品的异质性强,差异化程度高,就会形成一定时期或局部的垄断性,这就是所谓的竞争优势。可以说竞争优势就是追求产品的差异化进而实现一定时期或局部的垄断性。

相对于比较优势,竞争优势更注重追求差异化优势。强调具有比其对手更能提供差异价值的能力。如果说前者带来相对较低的的投入,那么后者带来的则是更高的产出。

特色竞争要求以特色、个性来形成差异化的产业优势即竞争优势,要培育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和较高稳定性的区域核心竞争力,使竞争对手在一个较长时期内难以模仿和超越,这将是一个地区参与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特色产业所体现的差异化优势,可以形象地表述为是一种“偷不去”、“买不来”、“拆不开”的特殊资源。所谓“偷不去”,比如拥有某些特定产业(品)的著名品牌、技术专利、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别的地区很难无偿模仿。所谓“买不来”,是指这种资源不能从市场上获得。比如某些区域特色制造业承担和完成了相关专业人才群体的集聚。量集聚的人才群体为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提供了使其人力资本不断增值的大平台。一旦离开这个大平台,个体人力资本难以保值增值,因而即便是别的地区竞争对手出相对更高的价格也难以挖走。至于这个大量集聚的人才群体则更是无法买走,而只能由当地特色产业滋养、哺育出来。一旦形成,便深深植根于本土。所谓“拆不开”是指这种特殊资源具有互补性。组合起来才值钱,分开了就不值钱。就象一双鞋子的左鞋与右鞋一样,别人拿走一只没有用。比如某些特色产业具有的极强的产业配套能力就是这样一种特殊资源。

(三)以各具特色来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一五规划纲要”对于区域协调发展的论述,除了过去强调的对欠地达地区的各种资金、技术、人才、项目、政策扶持外,还有一个新的亮点,这就是要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来实现东中部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这就是说要通过扩大地区同市场交易,促进地区分工深化,形成各地区具有差异化的特色产业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取地区间分工和贸易所带来的比较利益,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

根据著名的斯密杨格定理,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而市场范围的扩大又依赖于分工的水平。首先,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也就是说,市场范围扩大会促进分工的细化和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反之市场范围的缩小又将会阻碍分工的细化和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分工的细化又会进一步促进贸易和市场范围的扩大;反之分工水平的低下又会进一步阻碍贸易和市场范围的扩大。由此使得分工和市场之间会分别形成一种正反馈的良性互动机制或负反馈的恶性互动机制。我认为这其中正反馈的良性互动机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本质特征,一是分工的深化细化,各地区产业体系的特色化差异化;二是要素在地区间充分自由流动,市场的统一开放,交易的扩大。通过这种良性互动,使得参与地区分工和贸易的面越来越大,参与的各方实现多赢博奕,获取最大的比较利益,从而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

综观现实,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相伴生的恰恰是另一种负反馈的恶性互动机制。即地区间产业的同构化和市场的分割。由于市场的分割,市场范围缩小,制约了地区分工和专业化水平,导致了产业同构化和重复建设;由此又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分割,因为地方政府不得不保护竞争力不强的同质化的、重复建设的产业,维持其生存。这又使得各个地区的产业结构难以优化,产业竞争力低下,如此循环往复。这种分工和市场间负反馈的恶性互动,使地区分工和贸易的范围、规模和水平日益趋小和降低,以至于有中国的对内开放程度大大低于对外开放程度之说。国内各地区间不能有效分享分工和贸易带来的比较利益,进一步加剧了区域发展的不协调。

因而区域一体化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而特色竞争战略正是顺应了加快区域一体化,推动区域分工和贸易发展的要求。没有地区间各具优势、差异化的区域特色产业体系的形成,就不可能促进区域一体化进程,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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