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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市场宏观调控

物资市场宏观调控的含义

宏观调控是政府的经济职能,是政府对国民经济所实施的总体管理。其目的在于求得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微观经济运行提供良性的宏观环境,最终达到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如果说市场调节是一只“看不见的手”,那么政府的宏观调控就是一只“看得见的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要求将“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有机地协调起来发挥作用,促使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物资市场宏观调控是指各级政府对物资市场的总体运行所进行的调节和控制,以保证物资市场的稳定、协调发展。

物资市场的宏观调控着眼于物资市场的总体运行,调整的对象诸如物资供求的总量及其结构,物资价格的总水平,市场的部局与结构,交易的规则和秩序等。

物资市场的宏观调控是整个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必须服从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并应当努力协调好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各相关市场的关系。

政府对物资市场的宏观调控是建立在市场自身调节基础上的,是对市场自身调节的补充。因此,这种宏观调控的前提必须是对物资市场的运行状况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并能对市场的未来走向作出准确的预测。

物资市场宏观调控的内容

(一)确定物资需求和供给总量

确定物资需求和供给总量,是对物资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依据。几乎所有的宏观调控措施,都是通过影响物资需求和供给总量来实现的。所以,如果对物资需求和供给总量心中无数,不清楚是供过于求还是供不应求,或对二者相互矛盾的程度掌握不准,那么宏观调控就会无从下手或调控不力。

(二)规定物资市场的发展目标、规模和速度

对物资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目的在于保证物资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避免大起大落,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协调运行。因此,必须为物资市场的发展规定明确的中长期发展目标。要实现发展目标,还必须对物资市场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实现物资供求总量平衡和供求结构平衡

物资市场是生产资料商品交换的场所,对促进物资合理流动,实现物资资源的最优配置具有重要意义。物资资源配置的优劣,直接反映在物资供求总量和供求结构的平衡状况之中。物资资源配置合理,则物资供求平衡;反之,物资供求不平衡,物资资源的配置就不可能合理。所以,实现物资供求总量和供求结构的平衡,是物资资源合理配置的必要条件,也是物资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之一。

物资市场宏观调控的特征

(一)主动性

宏观调控的主体是政府,政府对物资市场的宏观调控一方面是通过制定长期发展计划来引导物资市场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是对市场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这两方面都体现了宏观调控的主动性。要充分发挥市场宏观调控的主动性特征,应该做到两点:

1.制定的计划必须既满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规划,又反映物资市场本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计划的制定要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充分利用经济手段来实现目标,计划期不宜过短,计划本身不宜过细,否则采集信息的困难会使得计划失去意义。

2.对市场的运行要进行跟踪、监控,对经济信号的变化要及时、准确地作出反应,发现问题的苗头,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二)全局性

物资市场的宏观调控着眼于整个市场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调控,着眼于取得整体的良性发展和经济效益,调控的对象主要是物资供求的总量和结构指标、物资价格的总水平、市场的结构与布局、交易的规则和秩序等。因此,调控的结果不可能使得每个市场参与者的利益都得到最大满足,局部市场、局部企业的利益在调控中受到损失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三)间接性

物资市场的宏观调控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对市场主体——企业的影响主要是靠经济上的诱导和法律上的限制,而不是直接的行政干预,因此,具有间接性的特点。这样做既简化了调控措施,又尊重了企业的自主权,效果往往比直接的行政命令要好得多。

(四)及时性

市场调节对上一个经济过程来说是事后调节,从调节开始到下一个经济过程生效,往往要经过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即所谓“时滞”现象。而宏观调控因为下手早,措施有力,往往很快发生效用。

物资市场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1.物资市场的宏观调控是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的客观要求。就社会主义生产的本质说,是建立在大机器基础上的社会化大生产。社会化大生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生产规模日益扩大,企业集中了大量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众多劳动者共同使用生产资料协同劳动的过程。

(2)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发展使社会生产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

(3)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促进了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扩大,从而把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紧密联结成为一个整体。

在这样条件下,一个产品或一条生产线,往往由几个乃至成千上万个零部件组成,由几个乃至许多工种的大批工人的协作配合进行加工完成,甚至由几家、几百家企业,跨行业、跨国、跨洲共同完成。这样,既有充分细致的分工,又有十分密切的协作,构成了社会化大生产最基本的特征。社会化的大生产必然要求社会化的大流通与之相适应,因为分工和协作都是要通过交换来实现的,只有流通发展了,市场完善了,生产才能顺利完成。生产与流通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整个社会再生产的过程,也决定了整个社会再生产必须按比例平衡发展的内在特性。要保证社会经济正常运行,避免或减少波动,保持社会再生产的比例和平衡,客观上要求社会组织和协调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其实,马克思早就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行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行——所产生的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指挥。”这个指挥,就是国家的宏观调控。物资市场是联结企业间分工、协作的纽带,物资市场的宏观调控是生产、流通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2.物资市场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完全由市场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而是政府宏观调控之下的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有阶段性的。最初的市场经济表现为零散的,依附于自然经济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随着资本主义制度取代封建制度,兴起的是一种完全自由放任、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模式;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这种完全排斥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已不能保证国民经济系统平稳运行,因而提出了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

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存在着一些固有的缺陷,即对某些经济活动领域无法实施有效的调节。

(1)市场机制本身难以解决社会目标问题。市场经济追求的首要目标是效率,是资源的最优配置,但对资源最优配置的评价是受着社会统治阶级的意志、社会目标的取向所制约的。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并不能保证资源配置与这些意志、取向相一致,有时会造成对社会公正的严重损害,激发社会矛盾。

(2)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存在着局限性。市场机制的作用在空间上是局部的,在时间上是短暂的。这也就是说,它很难总揽全局,只是进行微观调节;它也很难纵观长远,所反馈的信息是短期的。因此,对某些生产资料商品(如钢材等原材料、能源等)的供求矛盾,由于扩大生产能力、增加供给量需要巨额投资和较长的建设周期,市场机制的作用就很有限,甚至是无能为力的;同时,市场机制作用也难以承担从全局、长远的利益出发所需的公共的社会职能,如国防、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

(3)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存在着盲目性。完全受市场机制作用的市场主体,其活动是分散的,受认识能力和所处环境的制约,受自身利益的驱动,往往无法认清或不愿遵循国家战略目标和社会供求平衡所提出的要求,只顾眼前利益,偏离甚至损害国家利益。

(4)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存在着滞后性。市场机制作用于微观经济,是事后调节,难以在事前发现问题。因此,当一旦发现问题时,就已给社会经济造成了损失和危害。尤其是面临重大产业结构调整时,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更难以在短期内平稳地完成这种调整。

为了克服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就必须对市场经济的运行施加必要的国家宏观调控,把“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经济发展史证明,市场经济越发展,宏观经济调整越显得重要和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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