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渔船全损
渔船全损是指渔船因发生海上事故而沉没或失踪,或者虽然未全部灭失、毁损,但已无法恢复原有使用价值的全损事故损失。渔船全损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渔船全损的内容
实际全损又称绝对损失,是指渔船发生互保事故后完全灭失或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状态、效用,包括渔船失踪。构成实际全损的条件有:一是渔船已经完全灭失;二是渔船已丧失原有的效用或价值;三是渔船失踪达一定时期(满六个月以上)仍无音讯。
推定全损,是指渔船在遭遇互保事故后,虽然尚未达到全部灭失、损毁状态,但是完全灭失将是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所耗费用估计已达到或超过该渔船的实际价值而推论确定的全损。会员船东对案件作推定全损处理,首先需要提出委付,同时应递交委付申请书;互保协会有权接受委付或拒绝接受委付。当协会接受委付时,渔船所有权及所附带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协会。当协会拒绝接受委付时,不影响协会对案件按推定全损进行处理。按推定全损赔付后,协会的互保责任解除。
渔船全损的理赔
(1)审核理赔材料。除互保条款规定的理赔材料外,渔船全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渔港监督机关或互保机构出具的海事调查询问笔录。
②渔港监督机关或海事部门出具的海损事故调查报告书。
③涉及第三者船舶责任时,须提供肇事船的特征(船长、船型、船名号、颜色、船舶属性等)。
④风灾引起的全损事故,须提交气象部门出具的气象资料证明。
⑤火灾引起的全损事故,须提交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书”。
⑥第三者船舶船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事故双方的损失清单。
⑦渔船进出港签证。
⑧新船建造或旧船买卖合同。
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2)理赔计算公式
①实际全损
赔款=互保金额×事故责任比例(碰撞事故)×(1-免赔率)
②推定全损
赔款=互保金额×事故责任比例(碰撞事故)×(1-免赔率)-渔船残值×互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