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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功能

什么是流通功能

流通功能是指流通在商品或产品的生产与消费过程(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或职能。

流通功能的内容

所有权转移

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功能一般被认为是流通的基本功能之一。社会分工造成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社会性分离,由于消费者自己不能生产供其消费的商品,而必须要消费由专业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因而消费者必须首先取得商品的所有权。也只有通过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商品才能真正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所有权的转移是通过商品交换过程完成的。也就是说,现代社会的商品流通是通过生产者支配的商品与消费者支配的货币进行交换即买卖进行的。因此,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能否顺利实现商品交换是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关键。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问题,我们将生产者的经济活动区分为商品生产活动与商品销售活动,从而可以将生产者理解为商品生产活动与销售活动的主体。显然,生产者为了完成生产和销售活动还必须完成一些购买活动,

但生产者实际上是具有生产者与消费者双重身份的主体,当其进行购买活动时,它是以消费者的身份出现的,因此在理论上可以将从事购买活动的生产者作为消费者来处理,或者可以在消费者的概念下来研究生产者的购买活动。同样,我们也可以将消费者的经济活动区分为商品购买活动和商品消费活动,从而也可以将消费者理解为商品购买活动和消费活动的主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流通活动,实际上就是生产者的商品销售活动与消费者的商品购买活动的统一。当然,这两种活动统一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双方进行商品交换的过程。因而使生产者的销售活动与消费者的购买活动实现统一的首要条件是适当的交易价格——即对于生产者来说,该价格能够弥补商品生产所花费的所有费用;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该价格应该是其能够支付得起的代价。显然,为完成这个交换过程,还需要很多前提条件,如生产者与消费者如何见面、如何相互了解与认知等,而这些活动则包含在其他流通功能中。从全社会来看,商品流通过程的本质即是商品所有权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的过程,而这种转移的路径则被称为商品流通渠道。根据商品所有权转移所经过的环节的多少,商品流通渠道可以大致分为直接流通渠道与间接流通渠道两种。其中,直接流通渠道即是指商品所有权直接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的路径,即生产者的销售活动与消费者的商品购买活动是直接结合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产销直接见面的流通形式显然不是主流,但在一些领域仍然广泛地存在着,如农业生产者直接将农产品出售给消费者。间接流通渠道不是通过产销直接见面的方式完成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是通过专业流通机构作为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转移商品所有权媒介的转移路径。这种间接流通渠道是现代社会的主流形式,在这个转移的路径中,商品所有权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的转移要经过一系列的商品交换活动才能完成,而所经过中间阶段的数量则取决于商品的种类与性质、生产与消费的方式,以及生产与消费的时间或空间特性。专业流通机构的职能就是通过商品的买卖活动来实现商品在流通渠道内向消费者的渐次转移,所以专业流通机构的介入不仅有助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还有助于商品流通过程中流通成本的节约,这一点将在下面详细说明。

物流功能

虽然通过商品的买卖活动实现了商品所有权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的转移,但商品流通过程却并没有结束。因为商品流通的最终目的是消费者能够现实地消费商品,从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却仅仅为消费者现实地消费商品提供了一个前提条件,只有所有权的转移,并不能保证消费者能够现实地完成商品的消费活动。所以,只有在完成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同时,商品实体也发生相应的转移,才能使消费者现实地消费,从而实现商品流通的目的。商品实体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的过程,我们一般称之为商品的物流过程,与之相应,商品流通的物流功能也是商品流通的基本功能之一。物流活动之所以必要是因为生产与消费不仅在主体方面是分离的(社会性分离),而且在空间与时间上也是分离的。生产与消费的空间分离意味着商品的生产地点与消费地点的分离;而生产与消费在时间上的分离则意味着生产与消费的时间是不一致的。而物流活动正是要通过商品运输、储存等活动来解决生产与消费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分离问题。因而,物流活动是创造时间效用与空间效用的流通活动。但是,为了商品更好地运输和储存,还需要对商品实体进行诸如装卸、包装,甚至是一些加工活动,这些活动和运输与储存活动一起构成了商品物流活动的基本内容。一般来讲,由于物流是伴随着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发生的各种活动,因此,物流活动的主体也就应该是参与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各种流通主体,即商品买卖的当事人。在产销直接见面的直接流通情况下,物流活动是由生产者和消费者这两个当事人分别承担的。而在以中间商为媒介的间接流通情况下,物流活动的当事人则包括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相关的物流活动则由它们共同承担。至于在这样的流通过程中哪个主体承担的物流更多一些则由流通主体的类型、分工与专业化程度,以及主体之间合作的方式决定。一般而言,在间接流通的情况下,中间商,尤其是批发商承担的物流活动要多一些。但是,随着流通经济的发展和分工的深化,逐渐产生了专门承担物流活动的专业机构——物流机构。专业物流机构的产生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一是随着商品流通范围的扩大,尤其是当流通活动跨越国界时,就需要长距离地运输商品,并且需要大量地储存和保管商品,这样,为了安全、迅速、准确地完成商品的运输与保管活动,在客观上就需要由专门的物流机构来完成物流职能,从而可以从分工所产生的专业化中获得收益。二是物流经济性的要求。为了完成大量的物流活动,需要对各种物流工具和设施投入大量的资本,而对于专业化于生产与流通活动的生产者和中间商而言,进行大量的投资完成这些物流活动往往是不经济的。相反,将物流活动委托给专门的物流机构则是有效率的。三是物流活动的技术要求。要高效率、低成本地完成物流活动不仅需要大量的投资,还需要专门的技术和组织,因此,将这些活动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来运营是必要和可能的,而生产者和商业机构委托这个部门来完成物流活动也是有效率的。因此,在现代社会,生产者或商业机构的大部分物流活动都可以委托给专门的物流机构来承担,从而大大提高了物流活动和整个商品流通活动的效率。

成本节约

如前所述,商品流通过程是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不同流通主体之间的一系列交换活动完成的。商品流通主体之间的每一次交换活动都会推动商品向消费者的转移,但商品的这种转移过程却不是“平滑”的,是需要发生成本或费用的。这些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我们称之为流通成本,它主要表现为达成交易,推动商品向消费者转移而付出的成本总和。根据交易成本理论的观点,这些在推动商品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至少包括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要的成本、讨价还价与签订合同所需要的成本、监督合同执行所需要的成本、实物转移所需要的成本以及交易主体的运营成本等。在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进行交易的情况下,生产者为了将自己生产的商品售给合适的消费者需要付出巨大的搜寻成本,而另一方面消费者为了找到所需商品的供给者也同样需要花费巨大的搜寻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商品如果都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流通,其结果是难以想象的。另外,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除了存在主体分离、空间分离和时间分离之外,还存在着另一个重要的矛盾与差异,即商品种类与数量的矛盾。生产者为了获得生产活动的规模经济效益,往往是大批量地生产少数品种的商品,而消费者则往往是需要多品种的商品,并且每一种商品的需求量都是很小的。显然,这种商品种类与数量的矛盾无疑会加剧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信息搜寻成本。

在有专业流通机构介入的商品流通情况下,各个流通主体通过分工与专业化都可以专注于自己的专业领域,从而可以在商品的生产、交换与物流等领域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从而可以极大地降低流通成本。此外,有专业流通机构参与的商品流通对流通成本的节约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流通中介机构极大地降低了生产者与消费者双方的市场信息搜寻成本。生产者可以只与少数几个中间商进行交易,将其商品销售给专业的商业机构,而消费者也可以只到中间商那里去寻找其所需要的商品,直接与中间商进行交易,而不需要与生产者进行交易。因此,生产者通过与中间商的交易,由中间商去寻找商品的购买者,而节省了大量的信息搜寻成本;而消费者通过与中间商的交易,由中间商去代为寻找商品的供应者,也节省了大量的搜寻成本。

其次,在有中间商参与的商品流通活动中,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只与中间商业机构进行交易,而极大地减少了为了完成商品流通活动而必须要发生的交易次数。如图3-1所示,在有5个生产者与5个消费者参与的流通活动中,生产者如果与消费者直接进行交易,为了完成整个流通过程,即每个消费者的需求都得到了满足,总共要进行的交易次数为25次。而在有一个中间商业机构参与的情况下,每个生产者和每个消费者都只与该中间商进行交易,交易的次数被减少为10次。可见,生产者通过与中间商的有限次数的交易代替了与消费者之间的无限多次的交易,交易成本通过交易次数的减少而被节省了。

第三,上述由专业商业机构参与的流通活动对流通成本的节约不仅在于交易次数的减少,还在于由于交易双方的相对固定,从而随着交易频次的增加而使交易常规化了。交易的常规化会省去每次交易必须要进行的关于价格、支付等交易方式与条件问题的谈判,从而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最后,中间商通过与多个生产者的交易,能够将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多品种的商品集中在一起,并且可以根据商品的种类进行分类,以及按照消费者需求的批量将大量购进的商品进行拆分和重新包装,使之成为适合消费需求的批量。通过这些活动,中间商可以调节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的商品种类与批量的矛盾,使生产者可以专注于少数品种商品的大批量生产,同时也满足了消费者多品种、少批量消费的特点,从而进一步地降低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由于需要协调商品品种与批量问题所花费的成本。

可见,流通过程由于专业分工使每个流通主体都能够专注于其所擅长的领域,不仅可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还有利于每个流通主体集中自己的精力与资源在自己的经营领域内实现创新与突破,从而提高整个流通过程的效益。而专注于流通活动的中间商业机构的出现,则更好地协调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流通问题,从而极大地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了流通过程的效率。

信息传递

在生产与消费相互分离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消费者不能自己生产其所需的全部商品,而必须消费由生产者生产的商品,所以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生产决定着消费。但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却是,如果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者是不会购买的。按照亚当·斯密的说法,“消费是生产的唯一归宿”,因而生产者只有按照消费者的需求进行生产,其所生产的商品才能为消费者所接受,也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决定着生产。因此,为了使商品的供给与消费更好地匹配与结合,供求信息的相互传递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流通的主要功能。

如前所述,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是复杂而多样的,作为与消费者分离的生产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必须使这些商品能够充分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此,必须将消费者的需求信息正确地传递给生产者,使其能够按照这种需求信息更加有效地组织生产。一般而言,消费者需求信息的传递主要有三个途径:即消费者向商品供给者订货、消费者运动和供给者的需求调查。首先,需求信息是通过消费者向供给者订货传递的。在直接流通的情况下,这种信息的传递是直接进行的,即直接从消费者传递给生产者。而在有中间商参与的间接流通情况下,需求信息的传递则是通过中间商向生产者传递的。其次,消费者运动也是传递需求信息的有效途径。一般来说,消费者运动主要涉及商品的品质保证、价格公平、广告宣传适当、销售方法以及流通费用的合理化等问题。围绕上述问题的消费者运动,一方面可以促使消费者更加成熟和理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商品生产者更加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者运动也是传递需求信息的有效途径。最后,需求信息还可以通过生产者积极、主动的需求调查来实现传递。需求调查也就是生产者进行的市场调查,即对消费者的需求内容与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与研究,以增强生产活动的针对性。

如果生产者已经获得了消费者的需求信息,并据此对商品的生产活动进行了调整,从而为商品流通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前提条件,那么如果此时消费者并不能立即了解生产者供给调整的全部信息,流通过程也不会顺利完成。为此,生产者的供给信息也需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费者传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虽然只能消费生产者提供的商品来满足其需求,但有时消费者并不能完全了解生产者所提供的商品是否就是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这种情况往往是消费者商品知识缺乏所导致的,因而生产者有必要及时地向消费者传递关于商品如何满足需求,以及满足何种需求之类的信息。另一方面,消费者有时并不能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需求是什么,也需要包括产品生产者在内的供给者的推动来唤起和影响消费者的需求。由此可见,供给信息的传递具有双重作用:一是使消费者知道何种商品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满足已经意识到的需求;二是唤起或诱发消费者尚未意识到的需求。供给信息向消费者的传递基本上是通过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接触进行的。当这种接触是通过中间商间接传递的时候,供给信息就是伴随着商品在这些流通机构之间转移的过程而向消费者渐次传递的。因此,供给信息实际上伴随着商品流通机构的销售活动而传递的,即商品和供给信息的传递机构是同一的。供给信息的传递方式是多样的,既可以通过流通机构的销售人员在商品的销售过程中通过人际进行传递,也可以通过诸如商品陈列、商品展示会和展览会、销售现场的演示以及广告等传播手段来实现。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信息的传播手段正在变得越来越丰富。

可见,供求信息的传递实际上包括两个过程,即需求信息向供给者的传递和供给信息向消费者的传递。但供求信息的传递过程却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循环进行的。这种信息循环传递的过程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需求信息向供给者的传递——供给者根据需求信息调整供给——供给信息向消费者的传递——消费者根据供给信息购买商品,并通过消费改变消费观念、习惯从而产生新的需求信息——新的需求信息向供给者的传递——供给者根据新的需求信息调整新的供给——新的供给信息再向消费者进行传递。正是通过上述供求信息的循环传递才使供给与需求相互适应,从而实现生产与消费过程的统一。

风险分担

在商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的过程中,商品所有权和实体要经过多次流转,才能最终被消费者所消费。商品在这个流转的过程中,总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存在各种风险,这就是所谓的流通风险。流通风险是商品流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这种风险必须由商品流通的参与者来承担。

流通风险按照其发生的原因可以分为物理性风险和经济性风险两种。所谓物理性风险是指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由于火灾、水灾、被盗、腐蚀、变质等原因而遭受的物理、化学变化而产生的风险;而经济性风险则是指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价格的波动或者信用危机(呆帐、坏帐或不良债权)而产生的风险。

由于商品流通过程是通过流通主体之间的商品买卖过程实现的,而除消费者以外的所有流通机构都要依靠商品的销售而收回由于商品的生产与流通活动而投入的资本,并将收回的资本投入到再生产过程中去。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流通过程中的风险一旦发生,不仅会对流通当事人产生巨大的影响,而且商品流通过程也会因此而受到影响,从而使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因此,流通风险必须在流通主体之间进行分担,并要进行必要的防范。在产销直接见面的直接流通情况下,流通风险是由生产者和消费者来承担的。而由于商品一旦通过销售活动转移到消费者手里之后,很可能很快就被消费了,所以这时的流通风险主要由生产者承担。这种由一个流通主体承担几乎所有的流通风险的情况是十分危险的,一旦流通风险发生,如果没有必要的防范措施,很可能使生产者的经营活动陷入困境,从而对整个社会的再生产造成影响。当专业的流通机构介入了商品流通过程以后,情况得到了显著的改善。生产者通过与中间商业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流通机构的交易,使商品进入了流通过程,并通过这些机构的经营活动逐渐向消费者转移。而商品一旦进入流通过程,中间商业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流通机构就相应承担了商品在运输、保管以及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可见原来主要由生产者承担的流通风险在商品流通过程中被多个流通主体所分担,这极大地改善了流通风险对流通过程和社会再生产造成的影响。可见,流通机构对风险的分担既保护了生产者的利益,提高了它们专注于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使他们能够在承担较小的流通风险的情况下买到与其收益与需要相适应的商品。同时,由于流通机构之间在商品买卖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联与合作,也极大地提高了整个流通机构对抗流通风险的能力,而这又与流通的另一项重要的职能相关,即流通金融职能。

流通金融

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首先是以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为开端的,由于所有权的转移是通过商品的买卖过程实现的,因此,货币资金的支付与流动是伴随着商品所有权转移必不可少的流通要素。而对于流通主体而言,为保障商品流通活动的顺利进行,对经营投入资本以及周转资本等必要资本的融通是十分重要的,这种资金融通活动对于保障商品流通过程的顺利、通畅同样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流通的金融功能。

在商品流通过程中,资金融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对流通机构商品销售活动的资金融通;二是对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资金融通。对于流通机构商品销售活动的资金融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首先,在有专业商业机构参与的流通活动中,中间商从商品的供给方(生产者或上游中间商)购入商品时,商品的销售活动尚未发生,即商品尚未转移到最终消费者手中,而此时商品的供给方已经获得了商业机构的货款,实现了货币资本的回收。因此,这种情况下相当于专业商业机构代替消费者向商品的供给方垫付了资金,实际上也相当于商业机构为商品的供应者提供了资金融通。另一种情况是流通机构之间以相互提供商业信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弥补商品买卖过程中的资金不足。这种商业信用的主要形式是企业之间通过延期付款的方式进行商品的买卖,因此也称为信用交易。在商品流通过程中,这种信用交易可能发生在生产者与商业机构之间,也可能发生在不同类型的商业机构之间。

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另一类资金融通就是对消费者购买活动的融资。商品流通过程是以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为终结的,而消费者购买商品则是以其定期或不定期的收入为前提的。然而,在现代生活方式与收入制度下,当消费者需要商品时,却不持有货币的情况非常普遍。因此,对消费者的购买活动提供金融支持不仅可以加快商品流通过程的完成,还可以进一步加速资本的循环以及社会再生产的过程。一般而言,对消费者提供的金融支持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赊销、分期付款和消费者信贷。在多数情况下,赊销是零售商业机构向消费者提供的资金融通,但有时生产者和批发商也可以通过批发商或零售商实行赊销,从而间接地为消费者提供融资。对于流通机构而言,赊销可以起到稳定顾客、促进销售的目的,从而可以加速企业资本的周转;而对于全社会而言,它可以加速商品的流通。分期付款一般适用于高价值商品,通常也是由商业机构,尤其是零售商向消费者提供的金融支持。与前两种形式不同,消费信贷是由专门的金融机构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金融支持,当然其目的仍然是帮助消费者提前实现商品的购买,进而加速商品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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