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心理的概念
民事纠纷心理是指当事人双方因民事权利与义务的争执而导致的认识、情感、意志、需要、动机等方面的心理冲突。
民事纠纷心理的特点
一、纠纷心理的复杂性
形成民事纠纷的原因及其内容都极为复杂,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民事纠纷心理形成的客观刺激因素的复杂性
民事纠纷心理的形成,是当事人的心理对客观环境刺激的反映。对当事人的心理进行刺激的客观环境因素是极为复杂的。从刺激的形式分,有语言刺激和行为刺激;从刺激的强度分,有直接刺激与间接刺激,单向刺激与复合刺激;从刺激的次数分,有一次性刺激与反复性刺激;从刺激的内容分,有由于不尊重对方人格而产生的精神权益方面的刺激,也有由于不履行义务而产生的物质权益方面的刺激;等等。对当事人心理刺激的客观复杂性,决定了民事纠纷心理的复杂性。
2、民事纠纷心理形成的主体因素的复杂性
在社会交往中,主体对客观刺激因素的反应,不但与刺激因素本身的形式、内容和强度有关,而且与主体自身的年龄、性别、民族、职业、知识水平、道德修养、心理状态、个性特点等主观因素密切相关。不同主体的主观因素不同,对同样的客观刺激会做出不同的反应。同一主体对不同的客观刺激也会做出不同的反应。例如,一个性格温和、宽容、具有道德修养的人,不会因为邻居某些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引起邻里纠纷。而一个心胸狭窄、争强好胜、缺乏道德修养的人,就很可能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引起与别人的冲突。
3、民事纠纷心理内容的复杂性
民事纠纷内容的复杂性决定了民事纠纷心理内容的复杂性。不仅不同类型的民事纠纷其心理内容不同,即使是同一类型的民事纠纷,其纠纷的心理内容也不尽相同。例如,同样是夫妻感情纠纷,不同当事人之间心理纠纷的内容差异很大。
二、民事纠纷心理的传染性
有些民事纠纷心理,开始是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各自都有其广泛的社会关系,从而使纠纷心理很快传染给与其关系密切的人,使这些人也参与到纠纷中来。如在家庭关系纠纷中,婆媳之间或夫妻之间发生了纠纷,媳妇受了委屈跑回娘家,把自己对婆婆、丈夫的不满和怨恨等,传染给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引起娘家人对其婆婆、丈夫的不满,甚至大动干戈,导致两亲家的纠纷。再如,家庭中某一成员与邻里发生了纠纷,往往会引起两家人之间的争吵,甚至打斗。
三、民事纠纷心理的冲动性
民事纠纷当事人都往往是在非理智的心理状态下发生的心理冲突,情绪冲动,不能理智地评价对方和自己的心理及行为,缺乏自我调控能力。
四、民事纠纷心理的外罚性
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对于错误发生的原因,一般都很少从自身方面去寻找,极力隐瞒或者淡化自己的责任,一味地指责和夸大对方的过错,心理的外罚性强。
五、民事纠纷心理的动态性
民事纠纷心理具有动态性,既可能朝恶性发展,也可能朝良性转化。随着当事人双方在交往中恶性刺激的相互反馈和强化,心理冲突会不断强化和升级,甚至演化为刑事犯罪案件的发生;如果通过调解人员及时而妥善的调解,心理冲突也会逐渐趋于缓和以至消除。